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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坍塌房價反漲?有這事情?且聽專家解析

8月28日上午,深圳市羅湖區船步街和平新居71棟靠西面一棟居民樓發生樓體傾斜倒塌,據了解,倒塌的樓房向左側傾斜,導致周圍兩棟樓樓梯也出現不同程度受損。

目擊者稱,當天上午大概9點多,他當時正在家中切菜,聽到一聲像鞭炮一樣的響聲,然後一看樓塌了,他衣服也沒來得及穿就跑出來了,“要活命啊”!

一位阿姨回憶到當時事發的一幕:早上九點多,聽到一聲巨響,隨後管理處的人便通知撤離。事發前,樓上有人在住,如果沒有提前通知,肯定會傷到人。

事發後現場已被封鎖,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陸續抵達現場進行救援。

8月28日23時25分,@新時代新羅湖發布最新情況通報稱:根據專家組現場研判,初步認為該建築採用沉管灌注樁基礎,屬於摩擦樁型,且建築下方有暗渠,由於房屋基底土層較差,在暗渠水流常年作用下造成樁周水土流失和樁身腐蝕,最終造成樁基礎發生脆性破壞,導致樓體局部傾斜下沉。善後處置仍在進行中。

公寓坍塌房價反漲?

中介:拆遷概念加速

一次樓房安全事故,原本涉及人員安全問題,但樓市中介們卻嗅到了商機:有記者在事發地段採訪時發現,當地除了聚集警察與治安人員、附近居民和媒體外,還有不少房地產中介人士聚集。甚至有房地產中介人士身掛宣傳牌,收購同小區二手房。

一位房地產中介人士告訴記者,她來附近是因為有掛出來的房子在小區裡,所以來看看情況。

目前因為該公寓坍塌,可能帶來拆遷的加速,坍塌房源和周邊房源已經出現漲價趨勢,部分漲幅在5萬-10萬,其中一套原價為370萬的房子漲到450萬。

記者從安居客官網搜索和平新居房源發現,已經有坍塌建案房源掛出,且不在少數。

有無拆遷可能?

據中新經緯29日消息,對於拆遷問題,羅湖區住建局稱,沒有聽到相關的消息,一切以宣傳部門的口徑為準。羅湖區南湖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則表示,目前沒有這方面的進一步消息。

那麽該小區是否會進行舊改呢?根據2018年8月深圳規劃國土委印發的《深圳市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申報規定(征求意見稿)》,要求拆除範圍用地面積應當大於10000㎡。

而目前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和平新居總佔地面積約為8950㎡,未達到計劃立項的申報門檻。

也就是說,目前該小區從面積條件來看不滿足舊改條件,不過,根據2018年11月羅湖區下發的《深圳市羅湖區棚戶區改造實施辦法(試行)》,該小區或可聯合其他住宅區,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申請棚改。

但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與其他舊住宅區聯合申報,且全體權利主體同意在項目範圍內統籌回遷安置或貨幣補償;

【2】房屋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

【3】存在住房質量、消防、地質災害等安全隱患,或使用功能不齊全,或配套設施不完善,並取得專業機構出具的相關評估報告。

倒塌的樓能不能買?律師:不能!

廣東誠公律師事務所誠至成律師團隊張旗律師指出,《物權法》第三十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房屋倒塌或拆除屬於消滅權利的事實行為,房屋滅失後即在事實上喪失了房屋的所有權,原權利人無權再進行轉讓等處置行為。

張旗律師表示,《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滅失房屋的產權注銷登記采取依申請原則。也就是說,已倒塌房屋的產權登記並非同時注銷,這也是房屋中介仍然炒作的根源。但在事故房屋物權已經滅失的情況下,不動產登記部門經核實後有權不予辦理過戶登記。“該等情形下,購房人購買倒塌房屋將面臨交易目的無法實現的風險。”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深圳因房屋出現傾斜下沉而出現“危房概念”說明,政府在進行舊改的過程中,不能一味把所有老舊小區住房納入舊改,必須綜合考慮房屋的樓齡等。而中介機構借題發揮則有涉嫌炒作動拆遷概念的嫌疑,後續需要積極管控,進而防範此類質量問題演變為炒房現象。

來源:綜合齊魯晚報、中新經緯、南方都市報、微博

新媒體編輯:徐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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