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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到期了留學機構沒申過學校顧問也已離職,維權有多難?

花費了近兩萬元的服務費,兩年期間卻只見過留學顧問一次,學校申請也落空。

2017年4月,上海一高校學生華同學與順順留學上海分公司簽訂了一份“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約-法國留學”,計劃2018年秋季留學法國。華同學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表示,簽約後不久,僅和負責接洽的牛顧問見面商談過一次留學事宜,後來就處於線下約不到顧問見面的狀態。2018年11月,順順留學告知她已經停止了上海分公司的法國留學業務。到2018年12月31日合約到期,順順留學沒有為她申請過任何一所院校,自己也錯過了校園招聘等就業機會。

2019年3月24日,順順留學上海分公司的一名職員稱,負責華同學的牛顧問和準備申請材料的文書老師分別在2017年、2018年陸續離職。

如今,被耽誤的留學申請該如何解決?

順順留學高級客戶關係管理經理李經理表示,目前,因為上海分公司沒有負責法國留學的顧問老師,可以為華同學提供在北京總部的顧問老師繼續服務,也可以在扣除30%谘詢服務費用的基礎上,返還餘額。

2年只見到顧問1次

華同學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2017年4月27日,其與順順留學上海分公司簽訂了留學法國的服務合約,並支付了17100元人民幣的服務費。

在華同學提供的留學中介服務合約上,落款甲方為學生姓名,乙方為“北京東方人力科貿發展有限公司”,乙方的簽約人正是之前與華同學接洽的牛姓顧問。順順留學官網上顯示,其隸屬於北京東方人力科貿發展有限公司,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共有16家分公司。

簽約時,華同學正在讀大三。不過交完錢後,牛顧問僅與她面談了一次。之後,她就一直沒有再能約上牛顧問見面商討留學事宜。

根據華同學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2017年9月,華同學提出要與牛顧問面談,牛顧問稱“我不在上海”。同年10月,牛顧問以“這兩個月家裡出了些事情,需要在家處理,而且還要抽空在外地培訓新員工”為由拒絕了與華同學的面談。

2017年9月約不到顧問。 受訪者供圖

華同學和順順留學雙方提供的微信聊天內容顯示,牛顧問曾拉了一個3人微信群,除了牛顧問和華同學之外,另一位是負責“文書”的老師。不過華同學表示,自己自始至終沒有面見過這位“文書”老師。

李經理表示,2017年11月,牛顧問曾約華同學面談,因為華同學需要實習至12月17日,所以這次面談也未約成。此後,因為華同學需要用1個月的時間進行畢業設計,面談計劃就此擱置。

2018年10月25日,牛顧問曾發送給華同學一份郵件,這封郵件同時抄送給了順順留學上海分公司朱姓負責人和高級客戶關係管理經理李經理。在這篇題為“關於華同學服務流程詳述”的郵件裡,牛顧問回應了華同學提出的“成績沒有出來,卻不給保底方案”的疑問:“首先,在得知您(2017年)11月份仍只有雅思5.5分,離目標分數甚遠的時候,就主動和您建議了保底方案,並告知了您雖然可能因為成績達不到,暫時申不到預期學校的專業,但是也教了您如何通過保底方案先進到預期學校,再如何通過努力將來轉到預期專業的途徑,您當下表示可以考慮,只是擔心來不及,後續我還一直跟進,多次詢問您是否決定好,以免耽誤申請,當知道您時間衝突的時候,還主動建議您延期,我已經很努力地在把各種情況都提前幫您考量了。”

對此,華同學表示,她之後在2018年雅思成績已達到6分。但因為見不到牛顧問,沒法簽署《定校書》,最終導致無法申請院校。

2018年11月,華同學在與順順留學的溝通中被告知,上海分公司的法國留學業務已經停掉了。

留學機構:顧問老師離職了,但還在服務學生

2019年3月24日,華同學在父親的陪同下來到順順留學上海分公司溝通。

當天,一位與牛顧問共事過的老員工表示,牛顧問和文書老師已陸續離職,文書老師在2018年年中離職,而牛顧問則早在2017年。

2019年3月27日,華同學再次來到順順留學上海分公司溝通,上海分公司的朱姓負責人和工作地在北京的順順留學高級客戶關係管理經理李經理通過電話接待了華同學。

“學生你簽的是北京東方人力科貿發展有限公司,投訴的事情由北京相關老師對接,這是我們公司的安排。”上海分公司的朱姓負責人表示。

為何已經離職的牛顧問還能在2018年10月25日以“上海分公司法國部谘詢顧問”的身份發送回復郵件?

朱姓負責人在被問到“顧問離職為何不告訴學生”時表示,“我們依舊在做法國,牛老師至今與我們合作,她依然在服務著學生。”並表示文書老師“也是合作關係”。

在當場的電話溝通中,李經理也應和稱,“不管是文書老師,還是顧問老師,都在服務著我們的學生。”當被問及“如果兩位老師沒有雇傭合約,也可以服務”時,李經理也給予了肯定的回答。

隨後,澎湃新聞記者在順順留學官網上“找顧問”欄目裡搜索牛顧問的全名,沒找到匹配顧問,按照順順留學官網400電話致電詢問,客服表示,沒有這位牛顧問。

3月28日,澎湃新聞記者就此向順順留學方面求證,對方回應稱,華同學的顧問確實是與順順留學“合作關係”,至於“合作關係”的具體內容是涉及“公司機密”,暫不便告知。

如今,被耽誤的留學申請該如何解決?華同學稱,李經理對她表示,目前,因為上海沒有負責法國留學的顧問老師,公司可以為華同學提供在北京總部的顧問老師繼續服務,也可以在扣除30%谘詢服務費用的基礎上,返還餘額。

華同學還向記者提到一個細節,牛顧問曾給她兩個留學公司的建議:一個是順順留學,一個是學為貴。

2017年4月20日,牛顧問在微信聊天中還提及“不管簽順順還是學為貴,都是我親自負責你全程的服務”以及“之後把我推薦給了你的學弟學妹,我這邊可以有每個學生1000元的獎學金發放”。

2019年3月28日,澎湃新聞記者向 “學為貴”所屬的北京學為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求證有無這位牛顧問,客服表示,查詢後,並無這位員工。

律師:該留學公司的行為存在避稅之嫌

另外一點值得注意的是,華同學表示,在2017年與順順留學簽訂合約時,隻拿到了一張“收據”,並且合約中寫明“在本合約辦結時,甲方可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對此,北京觀韜中茂(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葛志浩認為,當雙方就合約約定的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並且學生已向中介機構支付了相應的款項後,中介機構就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在本案中,中介機構將該項出具發票的義務表述為“在本合約辦結時,甲方可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該行為存在避稅之嫌,且不利於學生的事後維權。

那麽,學生在上海簽訂的是北京公司留學服務合約,是否會承擔風險?

葛志浩坦言,在本案中,只要是簽約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製性規定,即為合法有效,各方均應當嚴格依據合約履行其義務。但是華同學簽訂合約的是北京總公司,由於雙方已在合約中明確約定,若產生爭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那麽這就明確了,一旦出現糾紛需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學生需前往北京提交仲裁申請。由於仲裁規則不同於訴訟,加上從上海前往北京需支付一筆交通費和住宿費,維權成本相對會比較高。

另外,葛志浩提出,一份合法有效的合約,對合約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因此該留學中介機構應當約定及時、完整地履行代為學生進行留學申請的行為。中介機構認為學生成績不夠高,但這只是中介機構單方面的主觀想法。在合約沒有明確約定當成績未達某一程度不能申請的前提下,中介機構仍應當恪盡誠信原則,積極、主動地為學生提供服務。

律師提醒,在此類留學中介服務中,作為學生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 簽約主體:簽約之前應當明確簽約的對象是誰,是否具備合法的中介資質;

2. 服務範圍:中介機構所提供的服務是否與自己所需的服務意向相符,如果出現服務介紹時的承諾與書面合約約定不符時,應當及時提出對合約進行修改,直到合約內容與自己的真實意願相符才能簽字;

3. 管轄地:管轄條款決定了發生糾紛時雙方解決糾紛的地點,考慮到異地爭議解決可能產生額外的成本,因此建議盡量將管轄地約定為學生所在地;

4. 違約責任:為了防止出現糾紛時雙方各執一詞,建議在合約中對未來可能發生的違約情況考慮周詳,並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以便爭議解決時有據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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