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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涉汙企業私自開工:多名幹部因不作為被追責

  危險廢物堆放、涉汙企業私自開工 多名幹部因不作為被追責

  中國網7月5日訊 危險廢物露天堆放、大量垃圾水面漂浮、夜間大排檔佔道擾民......近日,廣州市多位長官幹部因環境汙染治理失職被處分。

  環保監察流於形式

  油漆渣露天堆放

  5月,廣州中船文衝船塢有限公司分3次私下將18.92噸的固體危險廢物(廢油漆桶)交由無資質的公司處理,造成油漆渣露天堆放,嚴重汙染環境。

  經查,南沙區環保水務局對危險廢物處置監管工作主要依靠企業自主申報,對日常申報的數據未認真開展申報核查,也未采取有效監管執法方式及時發現企業違規轉移、偷排汙染物的行為。在廣州中船文衝船塢有限公司申報轉移廢油漆桶數據存在明顯異常的情況下,沒有及時分析數據發現疑點,直至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該問題時才發現

  7月,南沙區環保水務局環保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彭志輝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綜合組科員袁輝受到誡勉處理。

  水面漂浮大量垃圾

  6月對白雲區白雲湖街夏茅村的現場檢查發現,廖家社湧水面漂浮大量垃圾,嚴重影響河湧環境。經查,白雲湖街對水環境治理工作不夠重視,未對轄區內全域環境進行整治,街、村兩級河長日常巡查不到位。

  白雲湖街黨工委書記孫志輝受到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處理;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凡新明,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李壽軍受黨內警告處分;夏茅經濟聯社黨總支副書記、社長劉逸添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街道辦事處主任孔高翔、城管科科長何望平、城管科職員許永、夏茅經濟聯社黨總支書記劉見滿、夏茅經濟聯社社委劉盛在等5人受誡勉談話處理。

  多地段現垃圾堆積

  荔灣區委組織督導組開展環保下沉督導時,發現該區大和湧、大和水閘口、江尾湧、芙蓉路等地段垃圾堆積影響周邊環境問題。

  海龍街海北經濟聯社幹部魏春偉、羅元主對河湧日常巡查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和報告存在問題,於6月受到責令辭職處理。

  涉汙企業監管不力

  夜間大排檔屢遭舉報

  群眾多次反映天河區東圃富華樓周邊大排檔佔道經營宵夜,造成噪音、油煙汙染,嚴重擾民問題。

  經查,問題屬實。車陂街城管執法隊雖安排守點和夜間巡邏,但存在形式主義問題,對應當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應當處理的問題沒有及時處理。

  城管執法隊隊長張德華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執法輔助隊員吳彩周受到辭退處理。

  “散亂汙”企業私自開工

  位於白雲區鍾落潭鎮大羅村的廣州市冠疊譽飾盒包裝有限公司無環保設施,無環保手續,違法排汙、廢氣擾民,嚴重影響生態環境,群眾多次投訴,被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督辦。

  經查,白雲區鍾落潭鎮環安辦對“散亂汙”企業一封了之,未嚴格監管並及時複查,導致企業私自開工,違法生產。

  環安辦工作人員馮偉鍵、楊耀奇、劉文生、陳俊超和大羅村委副主任馮浩湧、大羅村二社社長羅敬深等6人均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物業被租給涉汙企業

  海珠區鳳陽街道五鳳經濟聯社下屬五村一社、康樂五社等經濟社將物業出租給涉汙企業生產,對環保突出問題排查整改不力。

  五村一社社長梁雄輝和副社長黃月娟、康樂五社社長羅志成和副社長羅念錫等人落實屬地監管責任不到位,於6月受到通報批評、扣發年度績效獎勵處理。街道辦事處城管科工作人員鄭均怡、劉婷、麥家丞未認真開展環保監督檢查,受到調離崗位、通報批評處理。

責任編輯:劉萬裡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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