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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賈府的丫頭們,一年的收入是多少?

提起賈府中丫頭們的收入,您一定可以張口就來。因為在《紅樓夢》的第三十六回,有一段很清晰的描述。當時,王熙鳳向王夫人匯報工作,提到賈府 的丫頭們分為三類:一類是賈母房裡的鴛鴦等八人,王夫人房裡的玉釧兒、彩雲等四人,是一等大丫頭,月收入是一兩銀子;二類是晴雯、麝月等人,月收入是一吊錢;三類是級別最低的小丫頭們,月收入是五百錢。

可是,賈府的丫頭們的收入肯定不是僅限於這些。比如她們在為主子們跑腿辦事的時候,可能會得到來自對方主子的賞賜。比如秋紋幫著賈寶玉拿花送給賈母、王夫人,賈母賞了她幾百錢,王夫人給了她幾件衣服;比如佳蕙給黛玉送茶葉的時候,黛玉也給了她幾百錢。另外,還有各種年節的賞賜,比如元春省親的時候,“外表禮二十四端,清錢一百串,是賜予賈母、王夫人及諸姐妹房內奶媽、眾丫鬟的”;比如賈府過新年的時候,“兩府男婦、小廝、丫鬟亦按差役,上中下行禮畢,散壓歲錢、荷包、金銀錁……”

那麽,月錢加上主子們的種種賞賜,一個賈府的丫頭們,一年的收入能有多少呢?第七十八回,晴雯被攆之後,很快就香消玉殞。她哥嫂一見她斷了氣,便回了進來,希圖早得幾兩發送利銀。王夫人賞了十兩燒埋銀子,她哥嫂立刻就把晴雯抬到城外火化去了。晴雯剩下的衣履釵環,約有三四百金之多,她兄嫂自收了,為後日之計。

也就是說,身為二等丫頭的晴雯,在賈府的總收入是三四百金(三四百兩銀子)。那麽,晴雯總共在賈府工作了多少年呢?第七十七回,“這晴雯當日系賴大家用銀子買的,那時晴雯才得十歲”;第七十八回,賈寶玉的《芙蓉女兒誄》,“竊思女兒自臨濁世,迄今凡十有六載……”也就是說,晴雯在賈府工作的年限是六年。

六年時間,累積了三四百兩銀子的收入,平均每年的收入大約五六十兩銀子。當然,這些是包括晴雯的衣物釵環在內的。等級更高的丫頭,收入可能比這個更多;相對於等級低的小丫頭們,收入要更低一些。也有一些讀者,認為晴雯的遺產有點不切實際。其實不然,在鴛鴦送劉姥姥物品的時候,有一個荷包,鴛鴦取出荷包裡的兩個小金錁子,笑道:“這個給我吧。”劉姥姥忙道,姑娘隻管留著。鴛鴦笑道:“我逗你玩呢,我有好些個呢。”

在寧府新年之前,曾經用一百五十兩有余的金子,傾了二百二十個金錁子。也就是說,一個金錁子,約重七錢,合銀七兩。(參照賈蓉曾說過的,一百兩金子,才值了一千兩銀子)。鴛鴦究竟有多少個金錁子,我們不知道,但是“好些個”,總得有二三十個,僅僅鴛鴦的金錁子,價值就要一二百兩的銀子。再加上衣履釵環,銅錢什麽的,鴛鴦的身價有個大幾百兩銀子,也根本不是問題。

所以,賈府中的丫頭,年收入有幾十兩銀子,並不是什麽太大的問題。再加上這些丫頭的吃穿住,甚至看病請醫生吃藥(詳見第六十回,柳五兒和芳官的對話),都是由主子全包了的。所以,賈府真的是一個不錯的工作部門,也難怪,那些丫頭們都寧可捨棄自由,也要留在賈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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