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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爺"安家盛刑滿 金鱗置業拉杆箱裝200萬行賄

  北京“土地爺”安家盛刑滿 金鱗置業拉杆箱裝200萬行賄

  羅樹,郝成

  以頗具戲劇性“投案”方式“到案”、上繳賄金,並最終以受賄罪被判刑的原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安家盛,不出意外,目前已經服滿刑期。日前,多個權威消息源均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

  2015年,已經退休的安家盛,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受賄罪提起公訴,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權威消息人士向本報記者指出,安家盛的刑滿日期為2018年5月10日。

  與其他受賄案件有所不同的是,直到安家盛刑滿,該案件的兩個關鍵行賄部門——北京華通邦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通邦泰”)、北京金鱗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鱗置業”)方才真正浮出水面。這其中包括:金鱗置業相關人員用拉杆箱裝滿200萬元人民幣現金,在安家盛居住小區的門口向其行賄。

  而這一切,與此前媒體報導的案發原因與北京地產圈子流傳的說法,均有極大不同。

  關鍵行賄方

  從2014年底開始,關於安家盛“可能有事”的消息,便已經在京城地產界流傳,後來則傳出了安家盛向紀委“自首”的消息。

  經本報記者確認,安家盛“投案”的確切日期為2015年2月4日。他投案的部門是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京市紀委”)。此後,安家盛正式進入接受組織審查程式,並於2015年5月11日被正式羈押。後來,安家盛的北京市政協委員職務也被“免去”。彼時的安家盛,已經處在退休狀態。

  記者了解到,從向紀委投案,到北京市紀委著手調查,再到移送司法機構偵辦,最終由檢察院提起公訴,這個過程總計用時約7個月左右。這其中,從投案到正式羈押,也隻用了3個月左右的時間。

  了解案情的人士稱,安家盛是主動交代,且案情並不複雜,因此用時不長。

  儘管如此,關於安家盛案的案由,在很長時間內仍是眾說紛紜。曾有媒體報導稱,安家盛系因在位於北京長安街南側的英皇國際中心項目的糾紛被舉報而案發。房地產圈內則多有傳言稱,安家盛因為某“大老虎”的特定關係人提供土地批租方面的便利,並收受賄賂,最終因“大老虎”被查而被牽出。

  不過,從目前本報記者掌握的情況看,以司法層面而言,上述兩件事均與安家盛無關。“絆倒”安家盛的,只有兩家行賄部門,均為房地產開發企業——華通邦泰和金鱗置業。這兩家企業都名氣不大,但是當時項目地塊處在北京城市核心位置,寸土寸金,價值頗豐。

  記者掌握的情況表明,華通邦泰系在北京海澱區五道口商業改造項目上,通過中間人向安家盛行賄;而金鱗置業則因位於北京王府井的海港城地塊,向安家盛行賄。前者的賄金為30萬元人民幣,後者的賄金為200萬元人民幣。這構成了安家盛受賄的總額,總計230萬元人民幣。

  幫助審批“提速”

  本報記者掌握的情況顯示,安家盛案中的最大一筆賄金200萬元人民幣,來自於金鱗置業的行賄。這家企業在王府井大街G4地塊商業項目的開發主體——王府井G4地塊,又被稱作“海港城地塊”。

  2003年,一家名為“三花房地產”的公司被收購,並更名為北京金鱗置業有限公司。此後,金鱗置業介入了王府井G4地塊。到2007年時,該地塊進入評估驗收階段,但是評估驗收工作進行得比較緩慢。由於評估工作緩慢,給金鱗置業帶來了較大的資金壓力。

  為解決這一問題,金鱗置業的相關人士找到了安家盛,希望能夠通過安家盛加快評估工作的進度。安家盛同意了這個請求,此後王府井G4地塊的評估工作提速,並順利進行。

  事情並未到此結束,金鱗置業的相關人士又向安家盛提出,希望通過協定轉讓的方式,獲取這塊土地的開發權。此時,安家盛表示,按照規定,當時的地塊已經不能協定轉讓了。安家盛的這一態度,是由於2004年原國土資源部、監察部下發的71號令,已經嚴禁所有經營性建設用地協定轉讓。

  然而,巧合的一幕出現了,王府井G4地塊因為“某些原因”變成了“特殊地塊”。變為“特殊地塊”之後,則有專門針對特殊地塊出讓、交易的管理方法。

  2007年12月10日,北京市對外合作交流辦公室發函給北京市人民政府,建議王府井大街G4地塊(海港城項目)以協定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金鱗置業的相關人士找到安家盛,稱自己已經向政府有關部門推薦了自己的公司,希望安家盛能夠幫助加快報批程式。

  在此過程中,金鱗置業的相關人士還向安家盛出示了相關政府函件的複印件。對於金鱗置業提出的要求,安家盛答應“幫忙關注”。

  在北京市對外合作交流辦公室發函之後10天,安家盛批示“由儲備中心牽頭研提”。2008年1月4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儲備中心提出以邀請招標方式出讓王府井海港城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安家盛於1月23日簽批同意這一方案。2009年8月3日,金麟置業得標王府井大街G4地塊商業項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而在2007年底,金鱗置業的相關人士便將200萬元現金裝進一個拉杆行李箱,送到安家盛家小區的門口,交予了安家盛,從而構成了安家盛最大的一筆受賄。

  安家盛的另外一次受賄,也是幫助房地產公司加快工作進度。2003年開始,華通邦泰開始與北京市海澱區商業設施建設經營公司合作,開發海澱區五道口的商業改造項目。雙方簽訂合作協定,項目完工後,華通邦泰將享有項目65%的產權。這個商業改造項目,又被稱作“五道口商廈”。

  但是,項目封頂後,產權過戶遲遲辦不下來,對華通邦泰的經營產生了影響。多位熟知該改造項目的人士告訴記者,該項目承建方的一位人士此時提出認識安家盛,可以幫忙,但需要費用,最終華通邦泰的相關人士同意,以30萬元作為費用。

  記者了解到,承建方的“中間人”之所以認識安家盛,是由於其所在部門,在2003年承建了市委常委會議樓,而當時安家盛擔任市委辦公廳副秘書長職務。“中間人”向安家盛提出此事,安家盛答應幫忙。於是,2005年8月25日,北京市土地利用事務中心提出同意為華通公司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的意見,安家盛則是在10月26日簽批“同意”。

  為感謝安家盛的幫助,華通邦泰的相關人員將100元一張的人民幣共計30萬元裝進手提袋中,交予中間人。這位中間人則分兩次將錢款轉交給安家盛,第一次為10萬元,第二次為20萬元。

  非典型“土地爺”

  安家盛1946年10月出生於北京,至2018年刑滿時,只差半年多就將滿72歲。在他的仕途中,最具權力的位置,是擔任原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職務。在他69歲那年,他向北京市紀委投案,並交代了自己的受賄問題。

  多位了解情況的人士稱,在向北京市紀委投案交代問題的同時,還全額上繳了受賄款項。這些在日後的司法審判中,都被認定為具有自首情節,並作為了減輕處罰的依據。

  2004年,北京市將原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分拆”,單獨組建北京市國土資源局,並決定由安家盛出任首任局長。其時,安家盛系“空降”任職,在出任國土資源局首任局長之前,安家盛擔任北京市委辦公廳副秘書長,足見當時北京市對於新組建的國土資源局工作的重視程度。

  2004年3月,原國土資源部、監察部聯合下發《關於繼續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71號令),要求自2004年8月31日起,全國各地不得以任何歷史遺留問題為由,以協定方式轉讓國有建設用地,所有經營性用地的出讓,必須經過招、拍、掛程式,這被稱為“8·31大限”。而北京市單獨組建國土資源局,即是為了對新規則之下的土地市場進行嚴格管理。

  全面實行招拍掛後,國土資源局成為對房地產企業頗具影響力的部門。因此,各地的國土局局長,都被給出一個“土地爺”的綽號,很多地方的國土局局長也由此有了行事鐵腕、逢事專斷的作風。各地國土局也成為“腐敗高發地”,各地落馬的國土局長不在少數。

  不過,多位與安家盛共事過的人士均向本報記者表示,安家盛為人低調、對人謙和、作風嚴謹、辦事小心,總體上屬於“非典型”的“土地爺”。“北京各種關係比較複雜,作為權力部門的國土資源局,局長要協調處理的關係和事情會很多,這與其他地區的國土局局長說一不二的情況是不一樣的。”一位與安家盛共事過的人士告訴記者。

  如今,安家盛曾擔任局長的原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已經成為歷史, 2016年7月22日,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正式成立。同時,北京市決定,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則不再保留。

  一切都已成為歷史注腳。

責任編輯:張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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