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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慶為什麽喜歡打官司?.武松為什麽告不了他

▲專欄| 罪案史錄10

文/趙小昭

《水滸傳》裡的世界,從某個角度來看可謂是用拳頭解決問題的世界。

天子代天牧民,“替天行道”本是朝廷的專利,梁山上的一群犯罪分子卻打出“替天行道”的招牌,很明顯意思就是天道不申,人道奉行,朝廷缺位,我來補刀!

《金瓶梅》卻剛好相反。在《金瓶梅》那個極度荒誕、扭曲的世界裡,所呈現的卻是一個處處有法、事事依法裁斷的“法治世界”——比如西門慶與人做生意,首先想到的是要簽合約,“借款有借票,雇傭有契據,合夥有合約,鹽引有堪合,買丫頭有文契,就連投靠親友居然也要有‘投靠文書’。”(格非《雪隱鷺鷥:〈金瓶梅〉的聲色與虛無》)

本期【罪案史錄】將“法律達人”西門慶作為一個觀察和剖析傳統法律文化的社會標本,從另一個角度來領會《水滸傳》和《金瓶梅》的作者想要傳達給世人的真正寓意吧。

一.武松為什麽告不了西門慶

▲截圖自98版電視劇《水滸傳》

公元1116年,即趙宋王朝的政和六年。這一年正月二十一,潘金蓮用砒霜毒死了武大郎。

潘金蓮殺了武大郎後,西門慶做了三件事:

1、收買法醫何九叔;

2、賄賂清河縣縣長兼法院院長;

2、威脅恐嚇證人,包括左右鄰居,尤其是鄆哥。

這三件事都是圍繞一個目的,就是應對武松打官司。西門慶自己相信法律,所以就認為所有的人都相信法律。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武松是“都頭”,是個懂法律的刑警隊長,即使輸了,武松也會認輸。

很快,出差的武松回到清河縣。迎接他的是武大郎的靈位和“不守婦道”有前科的嫂嫂。

武松很快就得知了武大郎被謀殺的前因後果。果然,他首先想到的是走法律程式,開始搜集證據證人,用法律的武器來為死者討回公道。

當武松作為被害人家屬,拿了一紙辭狀和武大兩塊屍骨到陽谷縣衙自訴,法院院長就是不采信、不受理(明顯已經被潛規則了):

“都頭,但凡人命之事,須要屍、傷、病、物、蹤五件事全,方可推問得”。

打官司這件事,無論是西門慶還是武松,都是用常規的、既定的模式技術化操作。武松所做的一切,都在西門慶的預料之中;而西門慶所做的一切,作為刑警隊長,武松不可能不知道。

在常規的技術化操作階段,西門慶勝利。在清河縣,法律就是為西門慶這類人服務的。

一般人走法律程式遇到這種情況,有兩種選擇:

1、99%的人忍氣吞聲,在虛擬的網絡世界裡發泄;

2、剩下1%,不斷上訪,就是進京告禦狀。

武松既不上訪,也不就此作罷,而是自己動手執法——殺人。這就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藝術化操作”。

▲武松殺嫂 ,圖自98版電視劇《水滸傳》

《水滸傳》裡武松很輕鬆就把西門慶殺了,這倒也不誇張,類似案例在新聞裡有見過。

但是,《金瓶梅》才是真相。

底層出身的武松,很少有機會去獅子樓這樣的五星級豪華酒店;也沒有機會結識富可敵國的西門慶這樣的上層社會人士。

獅子樓有幾層樓?哪一間是VIP包房?西門慶長什麽樣子?武松都不清楚,還得一路打聽,這場事先張揚的尋仇,當然就有人去給西門慶通風報信,西門慶立馬做出反應——逃跑!

西門慶相當清楚,在武力上自己絕不是武松的對手,要想成功逃跑活命,就要想個辦法拖住他,於是把自己的扇子給了一起喝酒的李外傳。

武松還真的上當了。當他衝進獅子樓,看見一個拿著傳說中西門慶定製的全球限量版扇子的人,不由分說上去就是一頓暴打。打到對方快斷氣了,才搞清楚這人不是西門慶。而此刻捕快衙役們早已趕到,“打虎英雄”變成“殺人者”,武松淪為階下囚。

二.西門慶為什麽喜歡打官司?

▲戴敦邦水滸人物之”西門慶“

兩千多年前,主張「依法治國」的韓非子在《韓非子·備內》裡,說:“刑罰之所以誅,常於卑賦,是以其民絕望,無所告訴。”法令所防備的、刑罰所懲罰的,常常都只是的底層百姓,民眾感到絕望,卻又無處申訴。

於是就有了“八字衙門向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這樣的俗話說,是百姓對「打官司」抗拒、排斥、恐懼的心理的真實反映。

西門慶卻很喜歡打官司,借用法律的武器讓自己“合法”地成為贏家。這比“流氓有文化”要恐怖得多。

在《金瓶梅》17回之前,西門慶所信賴的只有錢,追求的只有色。

“那佛祖西天,也隻不過要黃金鋪地”,就算是“奸了嫦娥,奸了織女”,做再多的缺德事,“咱隻消盡這家私廣為善事”,多燒幾柱天價香、多買點巴西龜和毒蛇放生、進寺廟或者坐飛機都撒幣,就可以歲月靜好了。

在追求色這方面,高衙內遠不及西門慶。西門慶看上誰的老婆,憑著「潘、驢、鄧、小、閑」就能得手,不需要有個當大官的爹。

西門慶的法律意識,源自一場差點讓他掉腦袋的官司。

《金瓶梅》第17回,西門慶正建造花園、新房,打算將富婆李瓶兒娶回家時,女兒西門大姐和女婿陳經濟帶著全部家當“箱籠床帳”,連夜搬回家來了。

西門慶吃了一驚,趕緊問原因。

親家陳洪是西門慶此前最重要的靠山,因為陳洪是京城衛戍區司令(禁軍提督)楊戩的親家。

楊戩防禦遼國軍事進攻不力,遭到彈劾,進了大牢被監禁審問,其門下親族、親信都發配充軍。聽到消息的陳洪趕緊讓兒子跑路,去老丈人西門慶家躲避。

這一晴天霹靂把西門慶震得「耳邊廂只聽颼的一聲,魂魄不知往那裡去了。」啥花園、新房全部停工,每日將大門緊閉,全家人都不許外出。

老婆吳月娘寬慰他,這事到底跟咱們沒直接關係,別擔心。西門慶惱了,你這婦人懂個P!

坐以待斃不是西門大官人的風格,他立即派人到京城哨探,果然----朝廷名單上“鷹犬之徒,狐假虎威之輩”裡,有“親黨陳洪、西門慶”,要被“置之典刑,以正國法”。

在蔡京兒子和管家指點下,西門慶家人拿“白米五百石”(白銀五百兩)去賄賂當朝右相李邦彥,“邦彥見五百兩金銀,隻買一個名字,如何不做分上?即令左右抬書案過來,取筆將文卷上‘西門慶’名字改作‘賈廉’”。

這場官司讓西門慶後怕不已,他終於明白:靠山山會倒,還是法律比較直接、更加可靠。

三.西門慶的法律武器

▲李瓶兒(葉仙兒飾演)-1996台灣經典TV劇《金瓶梅》

這一場差點掉腦袋的官司有驚無險的過去了。西門慶繼續之前的修建工程,花園照舊還蓋。

一抬頭,西門慶卻看到天空中一隻煮熟的鴨子飛過——已經定下親事的李瓶兒,居然改嫁給了蔣竹山,還倒貼錢在西門慶家對面開了一家生藥鋪。

“奪妻之恨”加上“同行是冤家”,西門慶氣得“在馬上只是跌腳”!

話說混混出身的西門慶發達後,並沒有無情無恥無理取鬧,也沒喝“不要和不同階層的人做朋友”這碗雞湯。

清河縣兩個“道上混的”知名人物,草裡蛇魯華,過街鼠張勝,就一直得到他的資助。聽說有人送西門大官人綠色的帽子,兩人立刻要求幫他出這口氣。

越是用不法手段左右法律得到利益的人,就越依賴、相信法律。所以西門慶並不是讓這兩人去把蔣竹山打一頓,或者殺了,這是犯法的。即便是要弄死他,也要走法律的途徑。

這天,蔣竹山的藥鋪裡來了兩個「吃的浪浪蹌蹌,楞楞睜睜」的顧客---魯華、張勝,要買兩樣根本不存在藥:狗黃、冰灰---冰又不是草木、煤炭,哪來的灰?

這與《水滸傳》裡武松為施恩出頭,“醉打蔣門神”是一個套路。

武松喝得醉醺醺的來到快活林酒店,一坐下就嫌酒不好,又嫌老闆姓蔣,“為何不姓李?”然後要老闆娘陪他喝酒---這明顯是調戲婦女。

老闆娘忍不住想去教訓一下這個酒鬼,結果被武松丟進酒缸裡。任何一個男人看見自己的女人被人羞辱,都會忍無可忍。這正是武松的目的---迫使蔣門神出手,再把他打服,奪回快活林。

蔣門神是個男人,蔣竹山卻不是。搖鈴賣藥遊醫出身的蔣竹山,也有些江湖閱歷,他看出來者不善,是陪著笑臉客客氣氣的解釋:“只有牛黃,那有狗黃?”“生藥行只有冰片,是南海波斯國地道出的,那討冰灰來?”

魯華、張勝意識到逼蔣竹山翻臉是不可能了,再繼續下去可能要聽一堂“藥材知識講座”。於是「隻與他說正經話罷」。

張勝說:老蔣啊,你當年死了老婆,沒錢辦喪事,讓我做保人,從我朋友魯華那裡借了30兩銀子,你還錢吧。

“我並沒有借他甚麽銀子。”蔣竹山不得不正面回答,“我不知閣下姓甚名誰,素不相識,如何來問我要銀子?”又補充,“就借你銀子,也有文書保人。”

“我張勝就是保人。”兩人拿出了偽造好的借條,人證物證俱全。蔣竹山「氣的臉臘查也似黃了,罵道:“好殺才,狗男女!你是那裡搗子,走來嚇詐我!”」

蔣竹山一出口罵人,魯華就馬上出手打人,「隔著小櫃,颼的一拳去,早飛到竹山面門上,就把鼻子打歪在半邊,一面把架上藥材撒了一街。」

挨打後,蔣竹山終於想到了走法律途徑:“我和他見官去!誰借他甚麽錢來!” 「魯華又是一拳,仰八叉跌了一交,險不倒栽入洋溝裡,將發散開,巾幘都汙濁了。」

蔣竹山「大叫“青天白日”起來」,這樣滿地打滾的潑婦行為,引來了聯防隊員「保甲上來,都一條繩子拴了。」

這一切都在西門慶的算計之中。蔣竹山被保甲栓走了,西門慶「即差人分付地方,明日早解提刑院。」

借貸契約、保人齊全,提刑院判決的結果是蔣竹山被杖責三十,並償還魯華三十兩銀子。

李瓶兒很快就跟蔣竹山斷絕關係,將他掃地出門。跟著就乖乖地帶著家財,嫁給西門慶,做了他的第6房小妾。

四.“大明法制建設”

▲電影《省港旗兵》劇照

《水滸傳》和《金瓶梅》寫的雖然是宋代,成書時間和反映出的真實社會,經現代無數學者考證證實,說的都是明朝的事。

這兩本書似乎都是「道德與法治」的反面典型。特別是《水滸傳》,常常被視為“宣揚暴力犯罪”、“法治精神的缺失”的禁書。

《水滸傳》從來沒有教你殺人放火,裡面的每一個人都在展示,當法律失去公義,一切只剩下道義時,世界會變成什麽樣子?

所謂“少不讀水滸”擔心看了會變得暴力、墮落的,你也太看得起一本書的力量了。現實生活本身才能教導出人,如果《水滸傳》能教壞人,那一人一本《唐詩三百首》就人人都都能寫詩!給犯人一人一本《道德經》就行了,還要捕快幹嘛?

明代自開國皇帝朱元璋時期就頒行的《大明律》中,就有“講讀律令”的條文。官員不但要講讀律例,還要通曉律意,不然會被責罰;普通百姓在犯了普通罪行時,若能背出一條幾條律文,或家裡能找出一本《大明律》來,罪減一等。

為了加強「大明法制建設」,朱元璋將自己親自審理的案件加以匯總,再加上就案而發的言論,合成了一種訓誡天下臣民必須嚴格遵守的刑事特別法---《明大誥》

讀書人要讀《大明律》、《大誥》以及《教民榜文》等,科舉考試也會考到相關法律;在井水飲處的鄉間與街頭飯店人情酒禮上,先要宣讀一段《明大誥》裡的“元璋語錄”與“大明條律”,才可以cheers;官府定期舉辦巡回講法團,每到一處,裡甲長就吹哨子打銅鑼,聚集村民市民,宣講太祖的“六條”聖諭。

除了官方的宣傳,民間也很重視法律書籍的編撰和出版。甚至,在兒童的識字課本中,也會介紹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

晚清劉樹屏編撰、吳子城繪圖的《澄衷蒙學堂字課圖說》一書中,“斬”和“絞”等刑罰,不但有字面上的釋義,還配有影像,非常直觀,便於兒童識字和記憶(#清朝童年陰影#)。

效果怎麽樣?西門慶:“呵呵呵,你懂的”。

▲邵氏電影《金瓶風月》劇照

(未經授權,請勿以任何形式抄襲、搬運、轉載)

參考資料:

《水滸傳》 [明]施耐庵、羅貫,林峻校點,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版。

《宋刑統.雜律》 《金瓶梅》裡的普法運動-《濱海時報》2016-5-12

《從潘金蓮案論宋代法律與實踐的背離》作者潘梅

《金瓶梅》中法律制度叢談-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1-06-30

《“武松鬥殺西門慶”故事的法學解讀》-宿州學院學報2007-4月Vol. 22,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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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小昭:現居於成都,大齡未婚問題美少女。專注於一切有趣無意義之事,做浮華時代清醒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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