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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 “地下”龐氏騙局

新物種 伴隨數字貨幣的爆發式發展,這一新事物成為了各方關注的熱點。而虛擬貨幣交易也應運而生,交易和業務模式日益豐富多變,與場內交易的關係更加緊密複雜。

新陷阱 部分打著暴漲造富聲勢的虛擬貨幣交易,以“高額返利”為噱頭,吸引眾多人參與,往往都是帶有傳銷性質的龐氏騙局,也成為消費者需要面對的新風險。

2018年以來,監管部門清理整頓境內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和ICO活動的舉措不斷升級,然而,嚴打之下,虛擬貨幣投資亂象卻屢禁不止,仍有部分交易由地上轉入地下。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虛擬貨幣交易市面上存在不少“推介人”,這些人打著高額、穩賺的噱頭活躍在各大交友網站和社群裡,為投資人介紹虛擬貨幣交易,盈利倍數高達100%。還有部分平台轉至境外繼續提供比特幣與人民幣之間的場外交易,通過各種方式規避監管,且參與方式較之前更為隱蔽。

高息引誘投資

近日,北京商報記者調查後發現,目前在各大交友網站和社群裡,有不少“推介人”打著高額、穩賺的噱頭為投資人介紹虛擬貨幣交易。記者以新手投資人的身份在社群發布消息,谘詢虛擬貨幣交易的具體情況。一位“推介人”立馬添加了記者的聯繫方式。據這位“推介人”介紹,“目前國內很多平台都不賣幣了,但他這邊還有一手資料”。

隨後他向記者介紹了名叫“XUSDT”的平台。通過深入調查後發現,該平台需要有推廣碼才可注冊。主要交易幣種有比特幣、以太幣以及柚子幣。據上述“推介人”介紹,“只要跟著我們的操作,基本都是穩賺不賠,建議新手首次投資3000-4000元人民幣,資金多久能合理控制倉位”。他舉例稱,例如,比特幣價格為3800美元,比特幣價格上漲10美元,投資人就賺10美元。但如果有比特幣期貨合約,買入價格為3800美元,比特幣價格上漲10美元,就可以賺1000美元,盈利倍數高達100%。當記者進一步谘詢如何買入時,該人士稱,只有進行實名注冊、被邀請之後才有資格進入投資社群進行了解。

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介紹,比特幣期貨合約實際上就是通過杠杆撬動更大的資金進行合約交易,以獲取成倍的利潤。針對盈利模式及風險防控問題,北京商報記者向“XUSDT”平台發去採訪提綱,截至發稿,並未收到回復。

記者在調查當中還接觸到了一種名為“環保幣”的交易模式,只要通過注冊實名認證後,就會獲得一個礦機和2.1個“環保幣”,投資人通過操作進行礦機挖礦、領取幣、再賣錢循環的操作模式進行盈利。記者注意到,在“環保幣”交易模式中還有一種“雲算力”體驗方式。“雲算力”運行1440小時,預期年化收益率在200%,運行8640小時,預期年化收益高達350%。

資深區塊鏈專家何南野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稱,“雲算力”是投資者花錢購買礦機在某段時間的租賃使用權,由專業的礦機管理平台提供租賃服務,有點類似眾籌的概念。目前許多虛擬貨幣價格比較低,甚至很多覆蓋不了挖礦的成本,如果繼續降低,那可能挖礦是虧本的,掙不到錢。此外,如果平台不能很好地管理礦機的挖礦成本、運營成本,那可能也掙不到錢。一般而言,打著高額、穩賺噱頭的虛擬貨幣交易,往往都是帶有傳銷性質的龐氏騙局,以“高額返利”為噱頭,吸引眾多人的參與,經營模式通常為“交入門費”、“拉人頭”、“組成層級團隊計酬”等,達到不斷吸納會員會費從而斂財的目的。

投資違規繞道海外

除了國內亂象不止之外,還有部分平台轉至境外繼續提供比特幣與人民幣之間的場外交易,通過各種方式規避監管。在吉隆坡上班的華人小鍾最近就遇到了這樣的困惑,小鍾向記者介紹稱,國外玩比特幣的人有很多,因為急需資金,所以接觸到了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據小鍾介紹,在吉隆坡,上述交易平台可以支持美元和馬幣交易,人民幣也可以操作,主要通過交易所購買比特幣,然後把比特幣轉到支持其他外幣或者人民幣交易的交易所,從而賣出得到投資人需要的貨幣。

雖然身在海外的小鍾對虛擬貨幣監管規則也有所耳聞,但最終沒有經得住高額、穩賺的誘惑。在進行幾筆操作後,小鍾賠光了所有本金。何南野進一步指出,海外網站的安全性不得而知。一旦資金被犯罪團隊竊取,由於發生在海外,取證很難,國內法律又很難管轄,投資者可能陷入無處申訴的境地。

對此類模式,中國(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資研究院院長王紅英向北京商報記者分析,此類虛擬貨幣交易所的成立主體都是私人機構,本身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此外,這種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支付結算體系,都是注冊在一些不受監管的地區。這種方式可以最大程度逃避有關國家的法律監管,對於投資者維權帶來了技術上的障礙,從而引發非常多的欺詐現象。2018年1月26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的《關於防範境外ICO與“虛擬貨幣”交易風險的提示》中就提到,隨著世界各國政府都注意加強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有的境外交易平台可能會被所在國政府強製取締,有的境外交易平台因存在明顯的合規風險已被限制訪問。在這種背景情況下,境內投資者轉向境外平台參與交易將面臨一定的風險。

何南野建議,投資人在投資各類型的虛擬貨幣之前,一定要對自身風險偏好和資產情況做細致評估。“投資者做任何投資一定要在第三方資金託管前提下以及國家法律的保護下,本著公平、公開的競價方式來進行交易。”王紅英說道。

建立黑名單制度

面對虛擬貨幣交易屢禁不止的現象,業內人士建議,對於有問題的境外ICO項目,應設立黑名單制度。何南野分析認為,應加強對虛擬貨幣本身的研究,清晰把握虛擬貨幣對法定貨幣運用、金融秩序、金融穩定等的衝擊,提前做好前瞻性的應對措施。加強對異常账戶、異動账戶、境內外匯款等行為的監測,以及嫌疑账戶的出入金行為;通過區塊鏈等行業自律協會強化虛擬貨幣行業技術應用服務實體的認知,有序引導虛擬貨幣交易所等加快轉型。

在如何監管方面,何南野強調,金融主管部門應聯合警察部門加強對轄區內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或類虛擬貨幣交易場所的摸查、整治和清理,發現一家關閉一家;網信辦、工信部等相關部門應聯合執法,加強協調和監測,對涉嫌提供虛擬貨幣聯繫的網站和App進行全面屏蔽和清理;王紅英也提出,數字資產交易一定要在國家許可的交易平台進行場內交易。此外,數字貨幣交易必須對應一定的實物資產,而且一定要在受監管的交易所進行公開競價交易模式,這也是未來數字資產交易所的發展方向。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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