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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開行:不存在總行上收棚改貸款合約審批權限的情況

  新華社北京7月18日電 題:棚改貸款情況如何?審批權限收了沒?——就棚改貸款熱點問題專訪國開行相關部門負責人

  新華社記者 許晟

  近期市場傳聞,國家開發銀行將棚改貸款審批權限收歸到總行等。事實究竟如何?棚改貸款實施情況如何?日前新華社記者就相關問題,專訪了國開行相關部門負責人。

  棚改貸款合約審批權限收歸總行了嗎?

  市場最關注的便是國開行總行上收棚改貸款合約審批權限一事。

  國開行相關部門負責人說,根據國開行現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貸款合約的審批及簽訂權限均在分行,目前沒有任何調整變化,合約審批權限仍在分行,不存在總行上收棚改貸款合約審批權限的情況。

  同時,按照國開行制度規定,貸款合約審批前要對項目的政策合規性、貸款條件落實情況等進行嚴格審查,由總行、分行按照職責分工,共同把關。

  “近期,為深入貫徹中央關於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精神,落實有關監管要求,國開行將合約審查權限統一到總行,主要是防範地方政府過度舉債,避免各地政策把握不一致,集中到總行統一把關。”國開行相關部門負責人說。

  國開行棚改貸款是怎麽做的?

  棚改安置方式主要有三種,分別是新建安置房、政府購買或組織居民購買安置房、純貨幣補償。2014年,國開行成立專門機構,重點支持棚戶區改造及相關城市基礎設施等建設。

  國開行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2014年以前,國開行支持的棚改項目安置方式主要采取新建安置,純貨幣補償比例一般控制不超過20%;2014年年末,隨著房地產形勢變化和國家棚改安置政策調整,純貨幣補償比例一般控制不超過40%。

  “2015年至2016年,根據去庫存任務要求,國開行在住建部指導下,對接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加大對棚改貨幣化安置的支持力度,做好貨幣化安置與去庫存銜接。”國開行相關部門負責人說。

  這位負責人說,2016年下半年以來,國開行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堅持因地製宜、因城施策原則,配合地方合理確定安置方式,對於建案庫存不足、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地方,及時調整棚改安置政策,支持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棚改貸款基本情況及成效如何?

  據國開行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2015、2016、2017年國開行分別發放棚改貸款7509億元、9725億元、8800億元。截至今年6月末,累計發放棚改貸款38684億元,其中今年發放4609億元。

  這位負責人說,棚改可以增加土地供給、促進土地集約利用,調節房地產市場結構,緩解土地供需矛盾。從國開行支持的棚改項目初步分析,預測通過棚改可騰空土地350萬畝左右,如按12年平均出讓測算,平均每年可出讓30萬畝,佔全國住宅用地供應量的25%;容積率也從改造前的0.4,一般提高到1.5左右。

  在國開行的支持下,內蒙古阿爾山、包頭北梁、黑龍江“四煤城”等一大批重點難點棚改項目完成搬遷改造,全國超過2100萬戶居民“出棚進樓”。截至今年6月末,國開行棚改貸款對中西部累計發放貸款21000億元;對東北地區累計發放貸款3400億元。

  “多年來,國開行以支持城市棚戶區改造為重點,對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國有工礦、林區、墾區、資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線企業集中地區等困難地區給予政策傾斜,確保棚改資金用在最急需的地區。”國開行相關部門負責人說。

責任編輯:劉萬裡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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