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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過車架號的車輛,何以“先合格後被扣”?

8年前買的車被修改過車架號,卻順利通過車管所檢驗,8年後又被同個車管所扣留,這未免有些“前後不一”。

網絡圖片。

文 | 馬滌明

近日有媒體報導,2019年1月,來自湖南長沙的唐女士在車輛年檢時,因為2011年買的汽車車架號被篡改,車輛被交警扣留至今。

而早在2017年7月,她在第一次年檢時,就被查出車架號被纂改的問題。當時,賣車的4S店工作人員溝通檢測站“做了手腳”才得以通過年檢。此後,唐女士將4S店告上法庭,一審法院判決被告消費欺詐,退一賠三;二審結果逆轉,長沙中院認為車架號的修改不影響日常使用,撤銷“退一賠三”,判決湖南華美賠唐女士5萬元。

一個上牌“手續沒問題”的回應,一次車輛被扣留至今,一場被逆轉的判決結果,兩次未過審的年檢……這些數字,凸顯的不僅是當事人的維權窘境,更有民眾對當地涉事部門前後不一、疑似未依法履職的疑問。

車架號是車輛識別號,是用於汽車上的一組獨一無二的號碼,實際上就是汽車的“身份證號”。車架號被修改過,背後的情況恐怕不簡單。以基本邏輯和常識而言,不管是廠家還是經銷商,都不會無緣無故修改車架號。直叫人懷疑:這輛車的車體和發動機等,是不是一組原配?

就此問題而言,涉事4S店或生產廠家不能置身事外。有關部門顯然應該對此問題徹查,維護消費者利益。

最蹊蹺的事情是,車架號存在明顯修改痕跡的車輛,在當地車管所居然通過了初始檢驗與登記,被當作合格車輛核發了行駛證和號牌。然而,8年後,同一輛車,同一個車管所,上牌時正常通過,年檢時卻因為車架號被篡改被扣車。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初次登記的機動車,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警察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罰。

也就是說,涉事車管所方面給出的“排除了盜搶車、事故車等情況,證明沒有什麽問題,就辦理了注冊登記”的解釋,並非依據法律的解釋。那涉事車管所當初為何繞開法律行事?

從這個角度出發,當地車管所在辦理上牌手續時,就發現該車架號存在修改的痕跡,當時就該依法處理,而非自行判斷之後稀裡糊塗地上牌。如今,一句“我們手續沒問題”也很難站得住腳。

退一步說,當初“手續沒問題”,現在又有問題,又該作何解釋?

消費者買到被修改過車架號的車輛,卻能順利通過車管所檢驗、領取牌照,已是奇聞一樁。6年後出現麻煩,7年後又被當初檢驗合格的車管所認定不合格、按違法車輛扣留,就“更奇聞”了。這樣前後不一的做法,也損害其公信力。

希望當地有關部門能及時介入調查,確定涉事車輛的性質,追究有關方面的責任,也早日解開諸多問號,給車主和公眾以合理交代。

馬滌明(媒體人)

編輯:陳靜 校對: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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