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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羽本來佔據了荊州五郡,為什麽要分兩個郡給東吳呢?

建安十九年(214年),劉備與劉璋決裂,在攻打雒城(今四川廣漢)時,軍師龐統中流矢身亡,劉備乃召張飛、趙雲、諸葛亮入川支援,荊州隻留關羽駐守。自此之後,關羽獨當一面,承擔著鎮守荊州之地的重任。在劉備攻下益州後,授權關羽掌管荊州地區劉備控制的部分,包括荊州南部四郡和從東吳借來的南郡。在此基礎上,關羽事實上鎮守荊州五郡(南郡、長沙郡、零陵郡、武陵郡、桂陽郡)。當然,對於當時的荊州,曹操、孫權這兩大諸侯也佔據了部分地區。不過,在關羽北伐曹魏的時候,實際上他隻擁有三個郡,其中的長沙郡、桂陽郡都分給了東吳,這是為什麽呢?

首先,就蜀漢將荊州兩個郡分給東吳的事件,在歷史上被稱為湘水劃界,又稱湘水之盟,是東漢末年建安二十年(215年),劉備、孫權雙方為解決荊州疆域歸屬問題而達成的劃分邊界的協定。赤壁之戰後,因為曹操被孫權、劉備擊敗,所以,對於曹操佔據的荊州,也被劉備、孫權拿下了不少郡縣。彼時,曹操僅僅佔據了荊州北部的南陽郡,孫權獲得了江夏郡和南郡,而劉備勢力成為最大的贏家,獲得了荊州四郡,分別為長沙郡、零陵郡、桂陽郡、武陵郡。

為了方便自己勢力的擴大,劉備就向孫權借荊州的南郡,約定拿下益州後,就將南郡還給孫權。經過魯肅的勸說,孫權真的將南郡借給了劉備。在此基礎上,劉備在荊州的地盤進一步擴大,擁有了荊州五郡(南郡、長沙、零陵、桂陽、武陵)。公元211年後,劉備、諸葛亮、趙雲、張飛等人相繼入川。所以,劉備勢力佔據的荊州五郡(南郡、長沙、零陵、桂陽、武陵),自然也交給關羽來鎮守了。公元215年,因為劉備已經拿下了益州之地,孫權自然要和劉備索要荊州了。

對此,劉備和關羽自然不願意歸還,甚至用借口來搪塞孫權。一怒之下,孫權派遣呂蒙、魯肅來進攻荊州南郡。對此,關羽自然毫不畏懼,率領大軍和東吳展開了對峙。在此背景下,劉備決定和孫權談和,而且以湘水為界,分荊州的長沙郡、桂陽郡屬於孫權,因為東吳本來就佔據了江夏郡,所以此時的孫權擁有了荊州三郡(長沙郡、桂陽郡、江夏郡)。此消彼長,關羽從原先鎮守荊州五郡,變為實際上鎮守荊州三郡(南郡、零陵郡、武陵郡)。

最後,對於劉備來說,之所以將荊州的兩個郡都劃分給孫權,原因是當時的曹操進攻漢中的張魯。眾所周知,漢中是益州的咽喉,漢中之地被曹操佔據,則益州門戶大開。為了避免兩線作戰,劉備只能忍痛割肉,選擇和孫權談和,並劃分了兩郡給東吳。對於湘水劃界(湘水之盟)來說,無疑削弱了蜀漢在荊州的實力,甚至為關羽之後的兵敗也埋下了伏筆。因為隻佔據了荊州三郡,關羽能夠調遣的兵力也更加有限了,所以在主力進攻曹魏時,後方變得相對空虛了。與此相對應的是,從東吳的角度出發,奪回荊州兩郡顯然是無法滿足的。只要關羽勢力依然佔據荊州,就對下遊的東吳造成了明顯的威脅,也不符合東吳全據長江的目標,導致孫權還是在之後偷襲了關羽。所以,湘水劃界(湘水之盟)就如同一戰結束後的《凡爾賽條約》,只是推遲了下一次大戰的爆發時間。

文/情懷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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