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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鎮“替父賣酒女”查到了,廣告主被加重處罰!

替父親賣酒

幫爺爺賣蜂蜜

代奶奶賣茶

為叔叔賣海參

......

今年以來

一些網絡平台上經常出現

此類推銷商品的煽情文章

不少消費者購買後驚呼上當

前不久貴州場監管部門

就查處了一起“替父”賣酒的

虛假宣傳案件

12月22日,貴州仁懷市委宣傳部通報稱:經相關調查確認,網上“陳靜替父代言賣酒”廣告系虛假宣傳。主角“陳靜”及“父親”毫無關係,也不從事酒行業。國內多個別知名網絡平台為其發布虛假廣告,有的收費甚至不足千元。

一段時期來,國內多個網絡平台上,都出現了“替父代言賣酒”的廣告推文。這些推文的主角大多是“陳靜”,稱父親在仁懷市茅台鎮釀酒40多年,自己大學畢業辭去高薪,決定幫父親代言美酒。

這些推文還配上“父女”在車間、庫房、高粱地的合照。但網友發現,不同平台上、不同時間發布的推文,P圖痕跡嚴重,“陳靜”不僅年齡混亂,連 “父親”的也由多人扮演。

“陳靜替父代言賣酒”,由此引發虛假宣傳猜測,呼籲主管部門出面調查。今年11月21日,仁懷市市場監管局對“陳靜替父代言賣酒”推文展開調查,初步認定為虛假宣傳。11月27日,監管部門決定依法立案。經調查確認:

網絡上的“陳靜替父代言賣酒”部分推文,系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醉臣酒業有限公司自行設計、製作。該推文虛構“陳靜”為茅台鎮人、“父親”釀酒48 年。

推文中的“陳靜”,實際名叫李燕,是遵義市播州區人,醉臣酒業員工;“父親”名叫祁聯移,既無酒廠也未從事釀酒。兩人之間,非父女關係。

醉臣酒業委託一家科技公司,在鳳凰網、今日頭條、360、百度、搜狐等網絡平台上發布了前述廣告推文。根據合約及收據顯示,醉臣酒業為此共計支付9000元廣告費,其中百度2500元、搜狐3000元、今日頭條1500 元、鳳凰網1200元、360平台800元。

醉臣酒業製作該廣告推文,是為了銷售一款貼牌生產的白酒。該款白酒,共生產500件、3000瓶,成本價格品瓶 28元。被查獲時,銷售了860瓶,每瓶價格60元,銷售金額51600元,獲利27250元。

根據《廣告法》和貴州省工商行政機構發布的裁量標準,該案可從輕處理,即“兩年內發布一次一般商品或服務虛假廣告,或廣告費用5萬元以下,或致使權利人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的,處廣告費用3倍以上3.5倍以下的罰款”。

案發後,醉臣酒業主動刪除虛假廣告推文,並前往監管部門接受處罰。但仁懷市市場監管部門認為,儘管如此,該內容及模式被模仿發布,造成一定負面影響,故決定加重處罰,給予廣告發布費5倍的處罰,即45000元。

據了解,醉臣酒業目前已履行處罰決定。此外,針對前述為醉臣酒業發布虛假廣告推文的平台,根據管理權限,仁懷市委宣傳部網絡監管部門,已按程式向上級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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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綜合ZAKER貴陽 新浪微博

編輯/裴瑩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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