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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案”凶手照片公開:出獄後,我還想去看看你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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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半菀

來源 | 視覺志(ID:iiidaily)

你相信惡人有惡報嗎?

01

最近,

我看到一條令人激動又欣慰的新聞:

韓國警方正式公布了曾驚動世界的“素媛案”

原型凶犯趙鬥淳的照片。

要知道,

公開正在服刑的犯人肖像照,

這在之前韓國的“犯罪肖像保護法”裡,

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因為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法律,

講的都是“犯罪者也有尊嚴和肖像保護權”,

於是我們會看到很多罪犯被蒙著頭套,

怕世人看到。

只是為了讓他們在刑滿出獄後,

依然有重新做人的機會。

大家應該都看過一部電影《素媛》

這是一部根據真實案件改編的電影,

而人面獸心的趙鬥淳,

就是那個凶殘的原型。

2008年12月,

趙鬥淳闖入了獨自在家睡覺的8歲女童的家中。

在強行帶走她之後,

對她進行了幾個小時的強姦、毆打、虐待

最後把她扔在了一條臭水溝裡。

女孩被發現送到醫院時,

已經奄奄一息。

她究竟傷的有多重,

我們根本無法想象:

手術中,

女孩的腸子幾乎被全部切除,

子宮也大面積受損。

可愛的她才只有8歲,

可是,

這一輩子都不會來月經,

也不會再有生育能力,

更痛苦的是,

要一生帶著人工肛門和糞袋生活。

這個女孩,

雖然活下來了,

但幾乎被毀了。

趙鬥淳在監獄裡的心理測試結果顯示,

其出獄後再次作案的幾率非常之高。

因為他這12年來,

自始至終沒覺得自己犯了罪,

更加沒有一絲愧疚感。

甚至經常說出:

“我喝醉了,什麽都不記得了”

“我出獄後,要去看看那個女孩”

這種令人惡心和驚悚的話。

眼看著,

2020年,

趙鬥淳就會刑滿釋放。

可是法律就是法律,

雖然韓國有高達幾十萬的請願書,

不希望趙鬥淳出獄,

但一旦到了時間,

他還是會大搖大擺的走出來。

警方在權衡之後,

決定“超越法律的規定”,

將趙鬥淳的肖像公布,

提醒世人。

並在他出獄後,

對他進行24小時的一對一監視,

以保證他不會報復社會。

因為,

這人渣曾經說過:

“我又沒殺人,

不管你們怎麽樣氣憤,

總不會判處我死刑的。

我,總有一天會出去的。

他說得沒錯,

依法只能判他12年。

他出獄後,

換個城市隱姓埋名,

還可以有大把時間,

繼續伺機作案。

但他沒想到的是,

就在還不到一年就能出獄的時候,

自己的肖像竟然被公開了。

這樣一來,

整個韓國沒有人會不認識他,

大家都會深深記住他的長相。

他再想自由自在的生活,

或伺機作案,

就難了很多。

02

這件事讓我想起了韓國的另一個真實案件,

它也被拍成了電影《熔爐》

這部電影裡的絕望和奮戰,

遠遠不比《素媛》少。

講述的是韓國鄉下的聾啞學校,

十幾名6——18歲的孩子,

在這裡被暗無天日的虐待和性侵。

他們不會說話,

也聽不見聲音,

甚至沒有人關心。

於是,

他們就此淪為了校長和老師的“性工具”。

有的孩子,

全身上下沒有一塊好地方,

有的孩子,

被逼到一起臥軌自殺。

他們無處可逃,

也無法自救。

直到最終被曝光,

走上法庭,

這些惡人還在喊冤。

最終,

惡人付出了代價,

但還是遠遠不夠。

可欣慰的地方在於,

就在電影上映不久後,

韓國國會以207票通過,

《性侵害防止修正案》,

又名《熔爐法》

這是韓國真正意義上的第一部,

專業保護兒童性侵的法律。

從此之後,

韓國虐童犯,

可以被判高達50年的有期徒刑。

經過一路艱辛奮戰,

那些受傷的孩子終於得到了一絲慰籍。

魯迅先生曾說,

真正的悲劇,

就是把美好的東西,

撕碎給人看。

被撕碎的,

永遠也無法複原。

我們無法阻止世上的惡人犯罪,

我們無法阻止善良的人受傷害。

但我們能做的,

只有盡自己的一份力,

去阻止同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03

在我們生活中,

總有人在鑽法律的空子,

特別是有錢有勢的人,

自己犯了法,

花錢找個很牛的律師,

就妄想把黑的說成白的。

大家應該都記得,

前段時間發生的“昆山砍人案”

一個夜晚的十字路口,

一位開寶馬的“黑社會”,

與一位騎電動車的電工師傅,

發生了摩擦。

寶馬男二話不說,

從車上拿下了大砍刀,

衝著電工師傅就殺了過去。

正在大家都提心吊膽的,

怕電工師傅出事的時候,

誰也沒想到的畫面出現了:

寶馬男先是狠揍了師傅一頓,

接著他的砍刀掉在地上,

被電工師傅撿起來砍了好幾刀。

寶馬男落荒而逃,

直接命喪現場。

帶刀的是他,

砍人的是他,

被砍死的也是他。

這件事一出,

驚起了千層浪。

在警局裡,

師傅後悔的一直道歉:

“我感覺自己要死了,

我不想死,我只能反抗”

對自己無意砍死了人,

師傅感到非常害怕。

寶馬男的親屬,

請了最好的律師,

去給警方施加壓力,

力求法律給死者一個說法。

當時網上的人們都在說:

“這個人真的好慘啊,肯定要被判刑了......”

“畢竟是殺了人,這可真是跳進黃河洗不清了!”

"這個師傅無權無勢,家境拮據,怎麽和寶馬男那邊鬥?”

就在大家都擔心師傅被判殺人罪的時候,

最終的結果,

再一次令我們震驚又大快人心:

警方判定電工師傅於海明,

正當防衛,

不承擔刑事責任,

當場被無罪釋放。

這是一場社會小混混挑起的鬥爭。

他仗著自己有幾個臭錢,

欺負一個老老實實的電工師傅,

在誰看來,

這都是一場老實人必輸的戰爭。

可是結局,

卻令我們意外又欣慰。

也告訴我們,

在這個世界上,

雖然不一定是“好人有好報”,

但是要相信“惡人自有天收”。

04

不得不提的,

還有“杭州保姆縱火案 ”

名為莫煥晶的保姆,

毫無征兆的故意引發了一場火災,

造成林生斌的妻兒4人葬生火海,

隻留下一個孤零零的林生斌。

女兒和妻子,

死去的時候,

甚至沒能閉上眼。

死去的人,

遠遠不如活下來的人痛苦。

這件事,

抹去了林爸爸後半生的所有希望。

本以為保姆會有悔過之意,

沒想到在法庭上,

莫煥晶痛哭流涕:

“我雖然燒死了人,

但我有悔過之心,

給我個機會吧。”

她哭,

不是哭自己做錯了事。

而是哭自己被抓了起來。

曾有人預測,

隨著很多國家廢除死刑,

再加上莫煥晶悔過的態度一直很良好,

很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

在她心裡:

人反正已經死了,

我要想辦法活下來。

於是,

她想盡辦法,

不斷的提起上訴,

然後被不斷的駁回。

最終,

在長達數個月之後,

法庭終於宣判:

莫煥晶!死刑!

那一天,

林爸爸在法院門口,

哭得站都站不起來。

這樣的人,

死再多次,

也不足惜。

雖然已經換不回無辜的四條生命,

但是無論如何,

她必須死。

我們經常會聽到有人吐槽和抱怨:

法律真是無情啊!

為什麽受傷的總是好人?

但這些事情卻告訴我們,

法律也有溫度和情緒。

不僅僅只是沒有感情,

或者被壞人利用的工具。

在善良的人手裡,

法律就變成了我們最好的守護者。

很多人都說:

遲到的正義,

還算什麽正義?

但我想說:

遲到的正義,

也總比沒有好。

堅持善良,

相信美好,

不是為了拯救他人,

而是為了拯救自己。

也要相信,

惡人終有惡報,

如果還沒有,

那只是時候未到。

關於作者:視覺志(ID:iiidaily)用文字記錄生活,用照片描繪人生,每晚聽你傾訴喜怒哀樂,陪你走過春夏秋冬,撐起朋友圈數千萬人的精神世界。轉載請聯繫(ID:iiidaily)授權。

善良不是本性

而是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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