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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半菀
來源 | 視覺志(ID:iiidaily)
你相信惡人有惡報嗎?
01
最近,
我看到一條令人激動又欣慰的新聞:
韓國警方正式公布了曾驚動世界的“素媛案”
原型凶犯趙鬥淳的照片。
要知道,
公開正在服刑的犯人肖像照,
這在之前韓國的“犯罪肖像保護法”裡,
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因為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法律,
講的都是“犯罪者也有尊嚴和肖像保護權”,
於是我們會看到很多罪犯被蒙著頭套,
怕世人看到。
只是為了讓他們在刑滿出獄後,
依然有重新做人的機會。
大家應該都看過一部電影《素媛》。
這是一部根據真實案件改編的電影,
而人面獸心的趙鬥淳,
就是那個凶殘的原型。
2008年12月,
趙鬥淳闖入了獨自在家睡覺的8歲女童的家中。
在強行帶走她之後,
對她進行了幾個小時的強姦、毆打、虐待,
最後把她扔在了一條臭水溝裡。
女孩被發現送到醫院時,
已經奄奄一息。
她究竟傷的有多重,
我們根本無法想象:
手術中,
女孩的腸子幾乎被全部切除,
子宮也大面積受損。
可愛的她才只有8歲,
可是,
這一輩子都不會來月經,
也不會再有生育能力,
更痛苦的是,
要一生帶著人工肛門和糞袋生活。
這個女孩,
雖然活下來了,
但幾乎被毀了。
趙鬥淳在監獄裡的心理測試結果顯示,
其出獄後再次作案的幾率非常之高。
因為他這12年來,
自始至終沒覺得自己犯了罪,
更加沒有一絲愧疚感。
甚至經常說出:
“我喝醉了,什麽都不記得了”
“我出獄後,要去看看那個女孩”
這種令人惡心和驚悚的話。
眼看著,
2020年,
趙鬥淳就會刑滿釋放。
可是法律就是法律,
雖然韓國有高達幾十萬的請願書,
不希望趙鬥淳出獄,
但一旦到了時間,
他還是會大搖大擺的走出來。
警方在權衡之後,
決定“超越法律的規定”,
將趙鬥淳的肖像公布,
提醒世人。
並在他出獄後,
對他進行24小時的一對一監視,
以保證他不會報復社會。
因為,
這人渣曾經說過:
“我又沒殺人,
不管你們怎麽樣氣憤,
總不會判處我死刑的。
我,總有一天會出去的。”
他說得沒錯,
依法只能判他12年。
他出獄後,
換個城市隱姓埋名,
還可以有大把時間,
繼續伺機作案。
但他沒想到的是,
就在還不到一年就能出獄的時候,
自己的肖像竟然被公開了。
這樣一來,
整個韓國沒有人會不認識他,
大家都會深深記住他的長相。
他再想自由自在的生活,
或伺機作案,
就難了很多。
02
這件事讓我想起了韓國的另一個真實案件,
它也被拍成了電影《熔爐》。
這部電影裡的絕望和奮戰,
遠遠不比《素媛》少。
講述的是韓國鄉下的聾啞學校,
十幾名6——18歲的孩子,
在這裡被暗無天日的虐待和性侵。
他們不會說話,
也聽不見聲音,
甚至沒有人關心。
於是,
他們就此淪為了校長和老師的“性工具”。
有的孩子,
全身上下沒有一塊好地方,
有的孩子,
被逼到一起臥軌自殺。
他們無處可逃,
也無法自救。
直到最終被曝光,
走上法庭,
這些惡人還在喊冤。
最終,
惡人付出了代價,
但還是遠遠不夠。
可欣慰的地方在於,
就在電影上映不久後,
韓國國會以207票通過,
《性侵害防止修正案》,
又名《熔爐法》。
這是韓國真正意義上的第一部,
專業保護兒童性侵的法律。
從此之後,
韓國虐童犯,
可以被判高達50年的有期徒刑。
經過一路艱辛奮戰,
那些受傷的孩子終於得到了一絲慰籍。
魯迅先生曾說,
真正的悲劇,
就是把美好的東西,
撕碎給人看。
被撕碎的,
永遠也無法複原。
我們無法阻止世上的惡人犯罪,
我們無法阻止善良的人受傷害。
但我們能做的,
只有盡自己的一份力,
去阻止同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03
在我們生活中,
總有人在鑽法律的空子,
特別是有錢有勢的人,
自己犯了法,
花錢找個很牛的律師,
就妄想把黑的說成白的。
大家應該都記得,
前段時間發生的“昆山砍人案”。
一個夜晚的十字路口,
一位開寶馬的“黑社會”,
與一位騎電動車的電工師傅,
發生了摩擦。
寶馬男二話不說,
從車上拿下了大砍刀,
衝著電工師傅就殺了過去。
正在大家都提心吊膽的,
怕電工師傅出事的時候,
誰也沒想到的畫面出現了:
寶馬男先是狠揍了師傅一頓,
接著他的砍刀掉在地上,
被電工師傅撿起來砍了好幾刀。
寶馬男落荒而逃,
直接命喪現場。
帶刀的是他,
砍人的是他,
被砍死的也是他。
這件事一出,
驚起了千層浪。
在警局裡,
師傅後悔的一直道歉:
“我感覺自己要死了,
我不想死,我只能反抗”
對自己無意砍死了人,
師傅感到非常害怕。
寶馬男的親屬,
請了最好的律師,
去給警方施加壓力,
力求法律給死者一個說法。
當時網上的人們都在說:
“這個人真的好慘啊,肯定要被判刑了......”
“畢竟是殺了人,這可真是跳進黃河洗不清了!”
"這個師傅無權無勢,家境拮據,怎麽和寶馬男那邊鬥?”
就在大家都擔心師傅被判殺人罪的時候,
最終的結果,
再一次令我們震驚又大快人心:
警方判定電工師傅於海明,
正當防衛,
不承擔刑事責任,
當場被無罪釋放。
這是一場社會小混混挑起的鬥爭。
他仗著自己有幾個臭錢,
欺負一個老老實實的電工師傅,
在誰看來,
這都是一場老實人必輸的戰爭。
可是結局,
卻令我們意外又欣慰。
也告訴我們,
在這個世界上,
雖然不一定是“好人有好報”,
但是要相信“惡人自有天收”。
04
不得不提的,
還有“杭州保姆縱火案 ”。
名為莫煥晶的保姆,
毫無征兆的故意引發了一場火災,
造成林生斌的妻兒4人葬生火海,
隻留下一個孤零零的林生斌。
女兒和妻子,
死去的時候,
甚至沒能閉上眼。
死去的人,
遠遠不如活下來的人痛苦。
這件事,
抹去了林爸爸後半生的所有希望。
本以為保姆會有悔過之意,
沒想到在法庭上,
莫煥晶痛哭流涕:
“我雖然燒死了人,
但我有悔過之心,
給我個機會吧。”
她哭,
不是哭自己做錯了事。
而是哭自己被抓了起來。
曾有人預測,
隨著很多國家廢除死刑,
再加上莫煥晶悔過的態度一直很良好,
很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
在她心裡:
人反正已經死了,
我要想辦法活下來。
於是,
她想盡辦法,
不斷的提起上訴,
然後被不斷的駁回。
最終,
在長達數個月之後,
法庭終於宣判:
莫煥晶!死刑!
那一天,
林爸爸在法院門口,
哭得站都站不起來。
這樣的人,
死再多次,
也不足惜。
雖然已經換不回無辜的四條生命,
但是無論如何,
她必須死。
我們經常會聽到有人吐槽和抱怨:
法律真是無情啊!
為什麽受傷的總是好人?
但這些事情卻告訴我們,
法律也有溫度和情緒。
不僅僅只是沒有感情,
或者被壞人利用的工具。
在善良的人手裡,
法律就變成了我們最好的守護者。
很多人都說:
遲到的正義,
還算什麽正義?
但我想說:
遲到的正義,
也總比沒有好。
堅持善良,
相信美好,
不是為了拯救他人,
而是為了拯救自己。
也要相信,
惡人終有惡報,
如果還沒有,
那只是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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