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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取消辦婚宴,定金該不該退?新郎家和鄉廚起爭執

受疫情影響,陳女士原計劃請鄉廚辦的壩壩宴最終取消,這場宴席本是為兒子婚禮舉辦的。500元的定金讓她費神,她先是要回100元,後覺得吃虧再去要時,連100元也不小心“還”給了對方……

辦壩壩宴的鄉廚王先生也有話說,自己為了這場酒席買了桌子、盆子、板凳等,花了1500多元,自己也虧了“一大截”,所以自己不僅不該退定金,“照理說”還要找陳女士補償才對。

這筆定金到底該不該退?怎麽退?雙方幾個回合爭執不下,事情鬧到當地鄉鎮的市場監督管理所。最終,經過3次調解,雙方達成和解,王先生退給陳女士200元了事。

疫情期間酒席取消,500元定金要不回來

陳女士家住四川蓬溪縣蓬南鎮三台村。為了兒子1月27日的婚禮,她提前1個多月就找鄉廚王先生定下壩壩宴。預計30桌,100元一桌,共計3000元,食材由陳女士準備,王先生提供桌凳、做廚的設備和人手。

生意談妥,陳女士交了500元定金。1月20日左右,王先生用自家三輪車拉來桌凳,等著到時做酒席用。但1月23日陳女士接到村幹部電話,得知疫情期間取消辦酒席,隨後她把這一情況打電話告知了王先生。

3月初,疫情緩解後,王先生到陳女士家運走放在陳女士家中的桌凳,陳女士及家人幫著裝車後,王先生就準備開車離開,陳女士趕緊問,“那定金……”

左右鄰居說是該退點,“那就退100元吧。”王先生遞給陳女士100元錢。事後陳女士覺得吃虧,過了兩天又打電話找王先生討要。王先生說你覺得有理,那把你們村幹部找來說理吧。陳女士果然找來村幹部,王先生一見這情況,先說把那100元還給我再說。陳女士“老老實實”把100元給了王先生,王先生把錢揣兜裡就說一分不退了……

陳女士很生氣,不僅余下的定金沒討回來,還一不小心把到手的100元給了對方,“任憑村幹部勸了半個小時。”陳女士說,跟王先生講不通道理,自己只有找蓬南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要給自己“討個公道”。她說自己給村幹部、左鄰右舍講起來,大家都說這錢該退給她。

鄉廚生意沒做成,花了成本還要退定金?

陳女士找到王先生說,酒席沒辦成,這定金就該退,並且應該全退。自己到手的100元被對方“用計”要回去,更是覺得“咽不下這口氣”。

王先生另有話說,他也深感吃了虧。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己在當地一直承辦壩壩宴,1月27日那天已經定下好幾場,沒打算接陳女士這筆生意,因為自己沒有多餘的桌凳和設備了。

但陳女士多次找到自己,王先生說看在熟人份上“幫個忙”,於是專門又去買了10套桌凳及瓢盆,加上人工、運輸一共花了1500多元。這些東西春節期間漲價,運輸、人工成本都高,比平時應該多花了好幾百元。

不過,王先生覺得,陳女士家這場宴席辦了收益有3000元,也不會虧本,但哪知道因為疫情取消辦酒席,自己這筆投資蝕了本。

王先生說,當時自己搬東西的時候陳女士找他退定金,他退了100元給對方,陳女士當場收下,隔兩天卻反悔打電話讓他再退,因此他有些生氣。見陳女士“還真把幹部找來”,覺得陳女士太過分,於是有了“喊她先把100元退了再說”。

王先生說,自己為了這場宴席投了資,算下來也虧了錢,還沒有找陳女士要補償,結果她“得寸進尺”找他退定金,“本來說好了就算了的。”王先生說,到後來雙方都有些賭氣,所以互不相讓。

定金該不該退?法官調解,各自承擔部分損失

蓬南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副所長楊中寶告訴紅星新聞記者,3月中旬,陳女士先後兩次找到市場監督管理所,他們也對兩人進行了調解,但最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近日,“為了把道理給他們講得更清楚”,楊中寶說,蓬南鎮市場監督管理所邀請蓬南法庭庭長文國江再次對兩人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返還200元定金。

文國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此案金額不多,但分歧很大,原因在於雙方不懂法律規定,並堅持站在自己的立場上。

文國江說,壩壩宴未能舉辦,是因為疫情防控的不可抗力因素,該因素形成時間在陳女士支付500元定金之後,舉行婚禮日之前,即合約成立之後和履行完畢之前,準確說王先生還未實際履行辦宴席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約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因不可預見而不可歸責於本案原被告,陳女士繳納的500元不論是成約定金還是違約定金,王先生均應返還。

購買桌椅以及為此支付的人工費、車費等,是否屬於合約解除後王先生的損失?

文國江介紹,首先,購買桌椅、雇請工人和車輛不是雙方商議的本次合約的標的條款;其次,上述行為是王先生為達到合約目的所做的準備,但不是必要的準備,因王先生作為專門做壩壩宴的廚師,桌椅的添置並不是只為本次合約履行而專門購置,而是為今後業務發展所準備的交易成本,故不構成信賴利益的損失,因而不能要求折抵或賠償。

但根據王先生所陳述的事實,以及該案實際情況,原告承擔了部分賠償責任,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不再追究下去。

文國江對兩人進行調解。

當地市場監管所:這類案子多,80%商家全額退款

陳女士最終認同了這個結果,她說和王先生雖然多次“交鋒”,但沒有吵架,現在理說明白了,也就沒事了。她覺得該退,是因為兒子結婚,她在遂寧城區一家賓館訂了房間最終沒去住,但之前交的1000元定金,“一句話人家微信上就轉過來了。”

楊中寶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年後壽宴、婚宴、團年飯等定金退還案件很多,半個月間至少有20多起此類案件的電話投訴。通過調解,最終80%的商家全額退款。

楊中寶說,鄉鎮的消費水準不高,金額不大,定金基本上在500元到1000元之間。很多商家本著“長遠”發展的角度,雖然自身存在一些損失,但還是表現出了“大度”。

“再加上鄉鎮是一個熟人社會。”楊中寶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鄉鎮上很多做生意的與消費者都是熟人,沾親帶故,其生意上也經常都是熟客,所以疫情發生後這類投訴案件雖然比平時多出很多,但解決上難度並不大。市場監督管理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非接觸式的電話處理,給商家表明要求,跟消費者說明情況,往往雙方很快就達成一致的處理意見。

紅星新聞記者 楊靈 圖據受訪者

編輯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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