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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去年受理P2P網絡借貸糾紛案數量超此前兩年總和

12月21日上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17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審判情況(以下簡稱“白皮書”),並發布2017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審判十大典型案例(以下簡稱“十大案例”)。

白皮書顯示,2017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審金融商事案件179163件,同比上升39.6%,案件數量創歷史新高,佔上海法院受理的商事案件數量的81.4%。全市法院共受理二審金融商事案件996件,同比基本持平。在所有金融商事案件中,收案數排前五位的分別是信用卡糾紛、金融借款合約糾紛、融資租賃合約糾紛、保險類糾紛、證券期貨類糾紛。

2017年,上海法院受理融資租賃合約糾紛4319件,同比上升45.17%。據上海高院介紹,隨著融資租賃行業的迅速擴張,部分融資租賃公司風險防範意識缺失,甚至採用“名為租賃,實為借貸”的方式違規從事信貸業務,引發對合約效力的爭議,導致融資租賃合約案件數量增幅較大。

此外,新型擔保方式層出不窮也為司法裁判帶來挑戰。例如,由於相關法律對股權收益權質押、信託收益權質押、經營權質押、證券账戶質押等缺乏明確規定,已成為司法裁判面臨的新難題。

至於社會普遍關注的P2P網絡借貸糾紛,2017年上海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數量已超過了前兩年的總和。而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未持有貸款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變相從事信貸業務、收取高額利息的現象仍然存在。

白皮書顯示,2017年,上海法院一審金融商事案件收案數排在前五位的是浦東、靜安、虹口、黃浦、普陀五家基層法院,案件分布反映了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核心區和新興金融園區帶來的金融機構集聚效應較為明顯。

為實現金融案件的集約化高效審理,較好地回應區域金融發展對專業化金融司法的迫切需求,上海法院已探索形成“基層法院金融審判庭(專項合議庭)+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高院金融庭”的金融審判基本格局。

具體而言,通過內設機構改革,保留浦東、黃浦、靜安、虹口四家基層法院金融審判庭,其余基層法院原設立金融審判庭的,並入商事審判庭。未設立金融審判庭的,繼續保留金融審判專項合議庭。原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整體劃轉至上海金融法院,今年8月,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掛牌成立。

為了防控金融風險,上海法院打出組合拳。上海高院金融審判庭庭長張新介紹,除了通過判決對交易市場秩序進行規範,上海法院還主動延伸審判職能,通過司法建議、白皮書等方式,提示金融風險易發點,並就金融風險防範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

同時,上海法院搭建固定的資訊溝通平台,通過交流、專題研討會等形式,增進與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之間的互動,加強法律問題研討,共享金融風險資訊。

數據顯示,2017年上海法院向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等發送司法建議共計54份,收到有效反饋意見41份。

“防範金融風險是金融監管機構、政府相關部門和司法機構的職責和使命,也是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法院部門間的協作力度,明確職責分工,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合力做好金融風險防範工作。”上海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茆榮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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