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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呼籲加強網絡黑主播監管 消除直播灰色地帶

  人大代表呼籲加強網絡黑主播監管,消除直播“灰色地帶”

  范天嬌/法制日報

  一台電腦、一個账號,搭成一個直播間—-很多主播就此成了網紅。但為了吸粉和打賞,網絡直播中涉黃涉暴、內容低俗化等問題頻發,屢遭詬病。

  3月14日,全國人大代表、共青團安徽省委書記孔濤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針對種種直播亂象,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立法,處罰力度,促進網絡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網絡直播的本質是讓用戶與現場進行實時連接,閱聽人與閱聽人之間、主播與閱聽人之間進行實時交流,是一種真實、直接的體驗,因而吸引大量用戶收看。”孔濤說,但從網絡直播發展現狀看,存在很多問題。如少數直播平台走低俗化的路線,傳播色情、暴力、謠言、詐騙等資訊,內容低劣突破底線,特別是給青少年身心健康帶來不良影響;部分直播平台缺乏相關資質,違規開展新聞資訊直播,擾亂正常傳播秩序;投資方鼓勵主播炒作,無序競爭,給網絡直播的長遠發展蒙上了一層陰影。

  孔濤對這些問題背後的成因進行了分析,發現直播亂象與網絡主播入行門檻低、直播平台責任不到位以及聯合執法監管機制不健全等有關。

  “網絡直播平台中主播入行門檻低,導致直播主播群體迅速擴張。這一龐大的群體素質良莠不齊,部分主播為了吸引觀眾作出違規行為。而網絡直播的資訊是實時傳播的,很難做到及時發現。”孔濤認為,對於負有管理責任的直播平台來說,其依然停留在用戶為主播購買虛擬禮物、平台抽成的盈利模式,同質化現象嚴重。為了不被市場淘汰,在利益驅動之下,往往對主播的審核比較寬鬆,縱容主播打“擦邊球”。

  在孔濤看來,網絡直播作為典型的“互聯網+業務”,具有融合性、跨區域及主體多元化等特徵,單靠某一地區、某一部門管理往往力不從心。但目前各監管部門仍處於各自為戰的局面,缺乏總體統籌,用戶、行業組織也未真正參與進來並發揮作用,社會協同治理仍需進一步完善。

  據中國互聯網絡資訊中心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7.72億,普及率達到55.8%;我國手機網民規模達7.53億,網民中使用手機上網人群佔97.5%。龐大的網民群體中,不乏青少年人群,受到網絡直播影響廣泛,亟需營造一個清朗的網絡直播環境。

  “網絡直播作為新生事物,應以開放、理智的態度面對,既要監管,也不能走極端化,一棒子打死。”孔濤說。

  孔濤建議,一要完善相關立法,明確內容標準。《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從事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但這些活動所指的具體行為以及不同行為之間的界定仍不明晰,下一步需完善相關立法,進一步明確監管部門職責以及直播內容標準,逐步消除灰色地帶,真正做到執法監管的有的放矢。

  二要加強跨部門協同監管,完善技術手段。針對網絡直播違法行為開展不定期專項檢查,擴大違法行為打擊範圍。同時,推動政府部門、企業,結合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等先進技術提升管理能力,盡可能做到對網絡直播內容的實時監控,全面覆蓋,提升監管能力。

  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協同治理作用。鼓勵和引導行業組織力量參與治理,發揮行業組織在資訊內容標準制定、加強直播平台自律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要鼓勵用戶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平台企業也要優化現有投訴舉報管道。

  四是加大違法違規處罰力度,建立健全信用體系制度。加大對製作、傳播不良網絡資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將目前行業公約中的主播黑名單制度應用到行業監管中,實行聯動管理。對引發極其惡劣社會影響的平台,給予吊銷企業執照處罰,對相關人員實行終身禁入。藉此提高直播平台企業試錯成本,維護網絡健康發展秩序。

  (原題為《完善立法消除直播“灰色地帶”》)

責任編輯:馬龍 SF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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