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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韌:高鶚續寫的《紅樓夢》,真的不好嗎?

關於《紅樓夢》之作者與其家世,對今天的讀者而言,早已是常識。但在它流傳的前200年,卻是一大疑案,以致對於小說的主旨,更有種種的申說。例如,王夢阮主張小說隱喻了清世祖與董小宛的愛情;蔡元培先生作《石頭記索隱》,則主張這是一部政治小說,認為書中人物都是對康熙朝名士的影射,比如林黛玉就是朱彝尊,因彝尊號竹垞,而黛玉住處瀟湘館多竹;且其前身是“絳珠仙子”,“珠”和“朱”同音——這種“證據”,今天看來說是捕風捉影都牽強,可當日在知識界卻頗有影響。《紅樓夢》故事早已為社會各階層所熟悉,但一般市民讀者,看的或是寶黛愛情的纏綿,或是賈府生活的豪奢,對於朱彝尊、高士奇(蔡先生認為影射薛寶釵)、徐乾學(謂影射探春)這些士夫名流,就不會熟悉,讀書人看著那“索隱”,一邊聯想那些名人事跡,心中便生出優越感——你們只看到戀愛,我卻讀出了隱藏在文字之下的學術史。

靈石與絳珠仙草(左),警幻仙子(右),清改琦繪《紅樓夢圖詠》

戳破這些虛妄的是胡適之先生那篇《紅樓夢考證》。他從零星的線索入手,在紛繁凌亂的史料中爬羅剔抉,終於厘清了曹家由曹璽到曹寅到曹頫、曹顒至雪芹的世系;又借俞樾筆記《小浮梅閑話》的一點提示,考索出了高鶚的生平,和他續成《紅樓夢》全書的事實。至此,這部書的作者問題才獲解決。胡適之先生的考據嚴密,持論平允,其說一出,確有滌清迷氛的力量,之前那些順治愛情說、明清政治說、納蘭性德家世說種種囈語,遂告破滅,曹、高二公的著作權從茲確定,並逐漸成為一種常識。

但適之先生因考索曹家家世,發現與小說中賈府盛衰頗多相符,興奮之餘,不免走入另一極端,認定《紅樓夢》即是曹公的自敘傳,凡書中的描述,必須是曹家所發生過的事,稍晚繼其思路而從事研究的俞平伯、周汝昌等,亦持此說,並借考證曹家來猜測“後四十回”的“雪芹本旨”,則不免太癡。小說是文學創作,固然不能沒有作者真實經歷的素材,更多卻是想象,自傳說學者將歷史與創作混為一談,繼而極力貶損高鶚續書的價值,甚至主張只看前八十回,遂走入另一極端。

賈寶玉拜別賈政,清代孫溫繪

我想曹雪芹先生用畢生精力創作《紅樓夢》,“披閱十載,增刪五次”,采最通俗的白話小說形式,當然是希望為更多的民眾所樂聞和懂得,可以傳播流布。但如只是一部未完的殘稿,絕不會在百餘年中風行宇內。僅從此點看,蘭墅續成全書就是對曹公的大功績。胡適、俞平伯等攻擊高鶚,很重要的一條理據是他才力見識不逮雪芹,續作中頗有敗筆。這固然是事實,但僅從保存了那悲劇氣氛,“大故迭起,破敗死亡相繼,與所謂‘食盡鳥飛獨存白地’者頗符”(魯迅《中國小說史略》)來說,蘭墅亦堪大手筆,自傳說的信徒將他一筆抹殺,實在偏頗極矣。

1987年攝製的電視劇《紅樓夢》,片頭字幕“原著”竟只有曹雪芹,編劇撇開了後四十回,以所謂的“考據”重編故事,表現無從稽考的所謂“曹公原意”,遂有湘雲為妓、寶玉乞討等唐突的情節,至於當時自己寫的台詞,尤其味同嚼蠟、寡淡之極,既毫無前八十回的精彩,也遠不及後四十回的自然,使全劇減色不少。

對高鶚續書的不滿,從他的稿本付刻之日便出現了。不過那時讀者隻當這部一百二十回的大書是一人獨立撰成,他們的不滿,亦與今日文學批評家異趣,人們所難以接受的是寶黛這對才子佳人竟不能姻緣成就,而且大變迭起死亡相繼,相比前幾十回的溫柔旖旎,乃恨太掃興了。

20世紀30年代,上海出版界流行過一陣重印文學“珍本”,其中與《紅樓夢》相關者就有好幾種,比如《紅樓圓夢》《紅樓幻夢》《紅樓真夢》《紅樓複夢》《補紅樓夢》《紅樓夢補》《綺樓重夢》……這些“續”“補”都是接一百二十回而作,一言以蔽之:對原書之結局大不滿,非要按自己的意思重新寫過,其心乃安。情節也大體一致,都是起黛玉晴雯之魂於地下,與寶玉完成花燭俱成仙體雲雲,其見識和才力,比之蘭墅真是萬萬不及。

我曾對這種“大團圓”很鄙視,覺得俗套膚淺;吾國難得有這樣一部深刻的大悲劇,何必妄加改篡?但隨著年齒日增、閱世漸深,遂覺得自己這種輕蔑縱然不算太錯,卻也是膚淺之見。中國人何以熱愛大團圓而不忍睹悲劇?蓋吾國近數百年來,現實人生之殘酷,固已超越一切文藝之所形容,每個人,生此世界,值亂離崩裂之戰時自是芻狗,即使當太平繁盛如康乾際,也不過如草芥微虻,勢祿不足自全,平民尤如魚肉。我們看《紅樓夢》第十六回,賈府正在為賈政過生日,忽然皇帝派了太監來傳旨,就“唬的賈赦賈政等一乾人不知是何消息,忙止了戲文,撤去酒席,擺了香案,啟中門跪接……賈赦等不知是何兆頭,只得急忙更衣入朝。賈母等合家人等心中皆惶惶不定,不住的使人飛馬來往報信……”這真是一段極精彩的文字——專治時代,世宦勳榮如賈家,突然得到皇帝宣召,上下就如此惶懼無措,那是他們深曉天威莫測宦海無常,不知已親歷目睹過多少飛來橫禍與滅門慘劇。

這一次宣召當然是以“賈元春才選鳳藻宮”的喜劇落幕的,但對照一百〇五回“錦衣軍查抄寧國府”,形式氣氛又何其相似——那也是蘭墅續書中公認最精彩的部分。現實的苦難,已經深廣過一切文藝的想象;每個人的身邊,都在上演著各種形式的悲劇,國人哪裡還需再向小說戲曲裡尋覓。相反地,那麽多看似俗套的大團圓,實為嚴酷現實中的桃源傳說、古槐迷夢,使人在其間得片刻的喘息和安慰,這正是人情之常,又有什麽可非議呢?

與《紅樓夢》約略同時而稍晚,出現了另一部長篇小說《醒世姻緣傳》,這書專寫山東一帶城鎮農村世情,其書的第廿四回是我很喜歡看的。此回描寫一個山東小縣中小康人家的四季生活,現在看只是尋常的春種秋收耕讀勞作,但卻是數千年來罕有的烏托邦,錄寫冬天一節的部分於此:

到了十月半以後,這便是農家受用為仙的時節,大囤家收運的糧食,大甕家做下的酒,大欄養的豬,大群的羊,成幾十幾百養的鵝鴨,又不用自己喂他,清早放將出去,都到湖中去了;到晚些,著一個人走到湖邊一聲喚,那些鵝鴨都是養熟的,聽慣的聲音,拖拖的都跟了回家。數點一番,一個也不少。那慣養鵝鴨的所在,看得有那個該生子的,關在家裡一會,待他生過了子,方又趕了出去。家家都有臘肉、醃雞、鹹魚、醃鴨蛋、螃蟹、蝦米;那栗子、核桃、棗兒、柿餅、桃乾、軟棗之類,這都是各人山峪裡生的。茄子、南瓜、葫蘆、冬瓜、豆角、椿牙、蕨菜、黃花,大囷子曬了乾,放著過冬。

作者和書裡的人,從來沒夢到過什麽大富貴,不過是希求自己胼手胝足,而能有如此豐裕的生活,但數千年來的勤苦人,又有幾家得所願呢?求之不得,寄諸夢寐,吾國人民在戲曲小說中對大團圓的執念,也是出於這種心理吧?又何足怪哉?又何忍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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