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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江口“豬肉限價令”發布一天后撤回,是得好好學習法律了

以行政命令限價,反映了一些基層部門仍然缺乏市場意識和法治意識。

一段時間以來,“二師兄”的身價像坐火箭一樣飛快上漲。根據商務部2019年10月30日發布的數據,此前一周(10月21日至27日),全國肉類批發價格不同程度上漲,其中豬肉價格為每公斤51.21元,比上周上漲11%。

一周上漲11%!而在兩個多月前的8月19日至25日,豬肉批發價格為每公斤31.77元,短短兩個月就上漲超過60%,可謂漲勢凶猛。豬肉每公斤51.21元,這還是批發價,到了菜市場,不少城市的豬肉價格早就超過了30元一斤,讓很多人哀歎“吃不起豬肉了”。

不過,豬肉價格高漲對貴州省江口縣人民可能沒什麽影響。因為江口縣市場監管局和發改局10月29日聯合發布了一份《江口縣關於豬肉保供穩價告誡書》,對江口縣豬肉市場的收據肉限價每斤20元以內,腿夾肉、五花肉、精瘦肉、豬腳、排骨售價每斤在25元以內。告誡書還警告經營者,如果不按規定價格執行,視為擾亂豬肉保供穩價市場,惡意哄抬物價,要予以嚴懲。有了當地政府這一限價令,江口人民不用擔心豬肉貴了。他們需要擔心的是另一個問題,就是沒豬肉可吃。

限價不可能解決價格上漲的問題,反而會帶來供應的短缺,這是基本的市場經濟學常識。根據商務部的數據,全國豬肉批發價格就已經超過25元一斤了,即使江口縣作為偏遠地區,批發價格低一些,以每斤不高於20元的價格零售,相信也沒有太大的利潤空間了,甚至可能連肉鋪的租金都賺不回來。沒有錢賺,肉販們只好關門歇業,江口人民也就吃不到豬肉了。有人說,政府可以把豬肉批發價格也管起來,讓零售的肉販有一定的盈利空間。問題是,批發商也是從上遊拿貨的,鏈條傳導到最後,需要養豬者降低生豬出欄價格,但是飼養成本高企的情況下,如果不讓養豬者獲得足夠的利潤,養豬者缺乏足夠的刺激,沒有積極性,就不會擴大養殖規模,豬肉就會一直短缺下去,如果養豬者虧損的話,供應會越來越少,豬肉也就越來越短缺,內在的漲價壓力會越來越大。最終的結果,要麽在強力的限價壓力下維持短缺的狀態,大家都沒豬肉吃,要麽通過黑市交易,限價令名存實亡。

以行政命令“限價”來實現上級“保供穩價”的要求,顯示雖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已經發展了40年,但一些基層部門仍然沒有市場意識,以為靠一紙行政命令就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

江口縣的限價令還體現了制定者沒有法治意識。依法治國是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其中一個重要的部分就是依法行政,政府行政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法無授權不可為”。而江口縣的限價令,不僅僅沒有法律依據,恰恰相反,法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縣級政府部門無權對實行市場價的商品進行限價。價格法規定,穩定市場價格總水準是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而穩定市場價格總水準要通過綜合運用貨幣、財政、投資、進出口等手段來實現,或者通過商品儲備制度、價格調節基金等方法調控市場價格,並不包括行政限價。當然,價格法也規定,在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時,政府可以對部分價格采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乾預措施。但是有權采取價格乾預措施的,只有國務院和省級政府。而江口縣市場監管局和發改局,作為縣級政府的組成部門,與國務院和省級政府差了好多個級別。

被媒體質疑限價令違法後,江口縣市場監管局和發改局又通告稱進行整改,收回限價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要求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嚴格依法行政。“相關責任人”,確實該好好學習一下法律了。

辛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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