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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天堂最強法務部,對同人遊戲能否手下留情?

最近幾年,每當媒體報導一款使用了任天堂角色的同人遊戲時,玩家聊得最多的並非遊戲的雄心或品質,而是擔心任天堂法務部的介入。

這幾乎已經成了一個梗,大家都知道這些同人遊戲的悲慘命運:玩家們聽說了一款粉絲製作的優秀同人遊戲,很有興趣玩一玩,但由於任天堂律師要求下架,他們根本沒機會體驗。通常來講,任天堂不會對粉絲創作的同人藝術、音樂或其他類似的作品采取措施,而一旦有同人遊戲嶄露頭角,就會被任天堂打擊。

很多人批評任天堂的律師,但這是他們的職責。在律師們看來,他們需要保護任天堂的知識產權,因為一旦有所松懈,允許所有小型產品或服務隨意使用任天堂角色,那麽一旦有更知名的也這樣做,他們就很難將侵權方告上法庭。

舉個例子,任天堂曾經起訴過卡丁車租賃公司Maricar,原因是遊客會穿著印有馬力歐商標的服裝,駕駛馬力歐風格的卡丁車在東京遊玩。在當時,任天堂的律師們表示:“為了保護我們經過多年努力打造的寶貴的知識產權,未來我們將會繼續采取強硬措施。”

任天堂的維權舉措在法律上沒有問題,Maricar等產品或服務試圖盜用IP並從中獲利,但同人遊戲則更像是對任天堂經典作品或角色的一種致敬。任天堂需要更好地在兩者之間進行區分。

從目前情況來看,任天堂對同人遊戲的回應幾乎就像算法公式,讓人覺得太武斷了。律師們似乎總是在搜尋同人遊戲,就連毫無惡意的項目也會被要求關停。

考慮到任天堂遊戲的流行程度,我能理解這家公司的難處。許多經典作品的銷量極高,吸引了海量粉絲,這也意味著與其他遊戲發行商相比,會有更多的玩家使用任天堂角色創作同人遊戲。所以從任天堂的角度來看,他們必須打擊那些有可能侵犯公司知識產權的遊戲。

很難說任天堂是否想改變現狀,因為過去幾十年他們一直奉行這項政策,但如果他們希望解決這個問題,那就需要做一些事情。這並非沒有先例。任天堂曾經嚴格限制玩家在YouTube分享公司旗下遊戲視頻,但後來推出了“創作者計劃”(Creators Program)——只要玩家加入並遵守一系列規則,就可以自由創作“馬力歐”或“薩爾達傳說”等遊戲的視頻。該計劃並不完美,於去年年底被一套新規範取代,但這反映出任天堂願意做些改變。

《馬力歐大逃殺》(Mario Battle Royale)在更名後仍然被要求下架

與YouTube視頻相比,同人遊戲更難被追蹤(會散布於許多私人論壇和Discord伺服器上),但任天堂完全可以針對創作者們推出一個類似的計劃。

任天堂需要明白,一款非商業化的《精靈寶可夢》遊戲與市場攤位上的一堆盜版3DS卡帶完全不同;粉絲創作這類遊戲是為了向經典致敬,他們無意與任天堂競爭。

由於受到任天堂方面的法律威脅,《馬力歐大逃殺》(Mario Battle Royale)在上周被更名為《DMCA Royale》,但它永遠不會蠶食《超級馬力歐創作家》的銷量。同樣,玩家在《薩爾達傳說:曠野之息》基礎上改編創作的俯視角薩爾達遊戲《Breath of the NES》也不會影響《夢見島》(Link’s Awakening)的預售。

也許任天堂公司高層,或至少法務部高層應當看看Game Freak在2016年E3展上談到《精靈寶可夢》的同人遊戲時說了些什麽:

雖然知識產權是個複雜的話題,但《精靈寶可夢》的創作者很欣賞正在學習怎樣做遊戲的粉絲們。“如果我看到你正在快樂地創作內容,或者參與某個項目……從事遊戲開發,那麽我們都有類似的感受。”增田順一說。

但在採訪中,最讓我感到驚訝的是增田順一鼓勵那些同人遊戲創作者加入他的團隊。

“作為創作者,我們都享受創作帶來的樂趣。在Game Freak,我們總是在尋找技術熟練的開發者,所以請申請入職吧!”

另外,任天堂還可以看看他們在遊戲行業的競爭對手是怎樣對待同人遊戲的。《Installation 01》是一群“光環”粉絲花了幾年時間創作的一款新遊戲,微軟在聽說該項目後沒有發律師函,也沒有要求開發團隊關停遊戲,而是與幾位創作者見面達成了一項協議。允許開發團隊繼續創作,只要求他們遊戲免費,並顯示如下文字:《Installation 01》是一個完全獨立於343 Industries和微軟工作室的實體,343 Industries和微軟工作室都沒有為這個項目提供任何資助或進行合作。

就這樣,微軟既沒有忽視自己的版權責任,還通過一種簡單的法律方式區分了粉絲項目和官方作品。所以正如前文所說,如果想改善與同人遊戲創作者之間的關係,任天堂就要努力做出一些改變。這也是值得的,因為許多玩家之所以創作同人遊戲,正是因為他們熱愛這些經典作品和角色。

原文標題:《Nintendo's Lawyers Need to Chill》

原作者:Luke Plunke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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