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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後打老師案”今日開庭:該站的是“對”不是隊

學生打老師案打人者妻子首出鏡:他時常夢到被老師打。新京報視頻。

今天上午9點,河南欒川“學生20年後打老師案”在欒川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結束後,當庭未做宣判。

這起事件發生時,因為觸及了很多人的共同“痛點”,引發廣泛討論。不妨先跟著沸騰君(ID:xjb-feiteng)回顧一下這起事件。

“20年後打老師”事件回顧

關於這件事,網友們眾說紛紜。

有人認為,“沒經過,就別勸別人大度”,老師的打罵有時的確能造成嚴重的“童年陰影”。常某也許罪不至此。

也有網友認為,這位老師實在有點冤,揍老師的行為有辱斯文,應當被處罰。

根據張豐老師在《20年後毆打老師:為什麽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是錯的》中提到的觀點,之所以這麽多人同情打老師者,甚至為他叫好,是因為常某毆打自己的老師,某種程度上也是代自己報仇了,這是“學生”對老師的一次“報復”。裡面是一種心理的代償效應。

而這個觀點的對立面,則是蘊藏在公序良俗之中,被奉為傳統美德的“尊師重道”——我們從小被教育應當“聽老師的話”,在常某這一輩人裡,拜託老師“不乖就打”幾乎是司空見慣的現象。但孩子們無法說服自己,被老師責打是理所應當的事,於是這些“陰影”被掩藏起來,綿延一生。

所以,這並不能被視為一樁簡單的刑事案件,對常某的定罪量刑,實際上也能回答一些問題:教師這一職業賦予的權利邊界應當在哪兒,以及,我們應該用什麽樣的方式向這個世界追究曾經受過的傷害。

編輯:新吾 實習生:小虎 校對: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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