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東莞監獄重刑犯密謀越獄敗露:計劃做降落傘趁大風飛出高牆

記者/付中

編輯/宋建華

被判死緩後,只要兩年內不故意犯罪,按照《刑法》就可減為無期徒刑。然而,隻讀過小學的吳光平卻以為自己要死了。既然“反正都是死”,不如——越獄!

吳光平和同樣只有小學文化的獄友鄭小強策劃的越獄方法,像喜劇犯罪片的橋段一樣:用被單、繩子做降落傘,趁刮大風的氣象,從監舍樓頂“飄”出高牆。

更無厘頭的是,一天吳光平與別的犯人打架,不知何故竟向管教檢舉對方預謀越獄。結果獄警一調查,發現真正準備越獄的,恰恰是吳光平自己。

就這樣,案發了。

以為自己“反正都是死”

鄭小強和吳光平是東莞監獄12監區的獄友。鄭小強1992年生人,吳光平1989年生人,兩個人都只有小學文化程度。

兩人都是重刑犯。鄭小強因搶劫罪、強奸罪,2013年12月被汕頭市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吳光平因故意傷害罪,2013年7月被廣東省高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被判死緩,並不意味著“兩年後被槍斃”。相反,根據刑法第五十條規定,被判死緩的罪犯,在死緩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兩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

然而,吳光平卻認為自己“反正都是死”。同為在押犯人的劉某事後作證稱,吳光平經常和犯人郭某說悄悄話,稱“出不出去都無所謂,反正都是死,有機會出去就出去”,到後來郭某也說,“做就做,我死都不怕,怕什麽,反正我都想死的”。

犯人蔡某作證稱,鄭小強、吳光平、龍某、郭某、梁某等人經常聚在一起聊天,曾聽到過他們一起商量脫逃的事。

犯人黃某作證稱,鄭小強、梁某住在同一監室,床位挨著,二人經常靠在一起聊天,說“抗改”的話,甚至辱罵警察。2014年10月一天梁某問鄭小強“如果可以跑,你跑不跑?”鄭回答“當然跑出去啊”。

做降落傘趁刮風飛出監獄

2014年9月開始,鄭小強提出具體的越獄方法:用被單、繩子做降落傘,趁刮大風時從監舍樓頂天台上“飄”出監獄圍牆。

2014年12月底的一天,快收工的時候,鄭小強看到獄友楊某坐在一邊,就拿了藍收據紋的被套過來讓他幫忙做成一個袋子,有四五十厘米寬,鄭小強已經把床單裁好了,讓他幫著車邊。

犯人黃某說,他看見鄭小強在車間工位上車一條藍收據紋的床單,把它車成了一個“袋子”,後來被組長髮現製止了。

對此,鄭小強在供述中承認,自己提出過用被單、繩子做降落傘越獄的方案。吳光平也在供述中承認,鄭小強向他提議,用被單、繩子作降落傘越獄的方案,但沒準備好做降落傘的材料。

之後,鄭小強又提出糾集同監區服刑人員,暴力劫持獄警作人質逃離監獄。之後他和吳光平多次拉攏和煽動龍某、郭某、梁某等人越獄。郭某和龍某也都是死緩犯,梁某余刑為13年1個月。

2015年1月的一天中午開工集合時,鄭小強和梁某還爭論“武警的槍裡有沒有子彈”,鄭說有,梁說沒有。後來,鄭小強信了梁某的話。此後,鄭小強對別人說,“武警的槍不是實彈,是空包彈,打不死人的”。

在一起暢想“出去”之後的情景時,同為死緩犯的郭某還跟鄭小強說,出去後“叫我大哥先帶我們去買衣服”。

郭某在案發後交代,吳光平多次對自己說“回家囉”、“要走了”之類的話。吳光平說,他打算準備紗剪、錘子,先爬出監區圍牆,然後用紗剪、錘子鑿穿監獄圍牆,從而越獄。還說如果越獄過程中遇到警察,就殺警察。

吳光平承認,鄭小強確實後來提出過這個新方案,但因為沒有工具,沒有實施。

免於刑罰的“組織越獄罪”

越獄計劃很快因內訌結束。2015年2月8日,吳光平與郭某因瑣事互毆。按照一審判決書的表述,吳光平不知何故,突然向管教檢舉郭某預謀越獄。

越獄案終於“案發”。

然而,獄警調查發現,檢舉人吳光平才是越獄的主要謀劃者,鄭小強、吳光平隨後被隔離審查。

法院終審認定,鄭小強提出越獄犯意,與吳光平密謀,糾集同監服刑人員越獄,有多名證人證實。鄭小強本人也供認,曾指使吳光平糾集他人,通過試探、誘惑、鼓動的方式,為組織實施越獄製造條件。

鄭小強、吳光平預謀越獄後,二人試圖挑選、糾集、鼓動他人為越獄做準備,屬於製造越獄條件的犯罪預備行為,二人行為構成組織越獄罪。但鑒於兩人的行為尚屬於犯罪預備階段,未造成實際的損害後果,故依法免除處罰。

2018年11月,廣東省高院判決鄭小強犯組織越獄罪,免予刑罰,與前罪余刑無期徒刑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吳光平犯組織越獄罪,免予刑事處罰,與前罪余刑死緩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緩。

對於吳光平來說,原本他的死緩考驗期從2013年7月23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止,如果不“瞎折騰”,從案發時五個多月後,就可減為無期徒刑。而現在,他的死刑緩期執行期將重新計算。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