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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兩會” 重塑金融監管 |《財經》封面

確定機構改革方案僅是一個開始,在“一行兩會”新格局下,金融監管的職能劃分、部門融合、人事調整才是改革落地重點;隨著監管體制優化,高速發展的金融市場以及個別混業、跨界金融業務,將面臨抽絲剝繭、回歸本源。

“一行兩會” 重塑金融監管 |《財經》封面

《財經》記者 張威 龔奕潔 俞燕 陸玲 韓笑/文 袁滿/編輯

變則通,通則久。在中國運行長達15年的“一行三會”金融分業監管模式正在走向終結,取而代之的是金融穩定委員會轄下的“一行兩會”新架構。

根據3月13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職責整合,組建直屬國務院事業部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兩會擬訂設立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性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

此方案在今年全國人大會議上審議通過已無懸念,由此,中國金融監管體制將形成新的“一行兩會”結構: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銀保監會。

在新的監管模式下,新舊監管主體將重新定位其監管角色,金融機構和市場亦將隨之而變。屆時,中國運行達15年的“一行三會”分業模式將從歷史舞台謝幕。觸發這一歷史轉折的是,資產規模高達百兆元的中國金融業,近年來突破性的成長、創新、巨變與挑戰。

過去15年間,中國已經成為金融資產大國。

截至2017年底,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首次突破250兆元,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4549家;保險業總資產規模16.75兆元,保險公司近200家;證券公司131家總資產為6.14兆元。銀行業和保險業資產規模分別是2003年的9倍和18倍,證券業資產規模是2008年公布數據的5倍。

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向《財經》記者表示,2003年形成的“一行三會”分業監管模式,對中國金融發展、穩定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003年,銀監會從人民銀行分離出來,此前證監會於1992年成立,保監會於1998年成立。2003年之後,三會以管機構和業務為主,而央行除管部分業務外,還負責巨集觀調控和整體金融穩定。

隨後中國金融業在完成國有金融機構改革、利率市場化、全流通股改等一系列市場化改革後,綜合經營漸成主要趨勢。2006年的“十一五”規劃則奠定了我國金融業綜合經營的起點。

銀行型金控集團和保險型金控集團相繼問世。以持有金融牌照最多的中國平安為例,旗下子公司超20家,涵蓋銀證保基信乃至PE等。此外,還布局了陸金所、壹账通等新興金融領域。

在互聯網金融領域,典型代表BATJ旗下亦擁有支付、銀行、保險、基金等多個金融業務牌照,也被市場認為是未來有潛力的金融控股公司。

但是,2015年“股災”、寶萬之爭、僑興債等重要歷史事件卻對現有的監管格局提出挑戰,多位接受《財經》記者采訪的市場人士認為,上述事情暴露出現有的分業監管的漏洞和弊端。

近兩年互聯網金融風險頻發,“誰家孩子誰抱”的監管原則導致“好孩子”被抱死,“壞孩子”野蠻生長,而橫跨銀證保的大資管業務衍生出的影子銀行風險也越發示警。

當風險事件頻發時,中央決策層、金融監管層也開始反思分業監管格局是否已落後於金融業的發展。

一位研究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經濟學家向《財經》記者表示,中國金融監管改革源於現有的混業經營,當控股公司成為金融公司主要的存在形式,監管重疊和監管真空以及監管套利相繼出現時,分業監管便已不再適應當前金融業的發展。

此後,金融監管改革呼聲漸起,“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在2015年10月召開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上被正式提出。

去年7月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補齊監管短板,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人民銀行巨集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11月,金穩委成立,辦公室設在央行。

《財經》記者獲得的一份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建議報告指出,“金穩委的設立並非將2013年10月開始運行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的‘部際水準協調’簡單更新為‘上下級垂直協調’,而是提升我國金融國家治理的重大體制創新。”因此,需要“做實金穩委”。

醞釀兩年有余,經歷了股災、互聯網金融整治的“一行三會”監管模式終於迎來變革之年。多位接受《財經》記者采訪的經濟學家認為,當下金融業發展到了一定規模,防範風險更為重要,監管改革沒有退路。

對於改革中的監管當局以及受其所管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來說,方案通過僅僅是一個開始,監管部門的相關職能劃分、部門融合、人事調整才是改革的重要內容;在監管改革之後,處於高速發展的金融市場以及個別混業、跨界的金融業務也將面臨抽絲剝繭,回歸本源。

在某銀行業資深專家看來,比起金融監管架構的調整,監管理念和執法力度,常常對監管有效性起到更大的作用。也正因如此,當前改革中,強調監管姓“監”,並在監管架構的政策設計中將監管與發展責任剝離,強調兩會的監管職責。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則認為,監管權力的邊界與約束以及相關的法治建設,是討論所有監管體制與機構改革的前提,“但這一點似乎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在他看來,業界的關注點應從機構的分合與職能劃分上,有必要轉移到如何建立對監管權力的外部約束與製衡機制上。

多數金融業人士相信,在2017嚴監管年過後,將迎來2018監管改革年!

“銀保”合並:著眼微觀審慎

“銀保合並”的改革版本在金融市場傳聞已久。

特別是2017年4月保監會時任主席項俊波落馬後,保監會主席一職一直懸而未決,其間傳出多個版本。諸業內外人士多數預期,在金融體制改革的背景下,保監會未來被合並是大概率事件。

之所以將銀保合並,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會長樓繼偉在3月13日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在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以及自身風險匹配能力方面,保險和銀行有類似性,都管理自身的資本收益匹配、風險收益匹配和久期匹配。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行長徐諾金向《財經》記者表示,銀保合並後,保險產品和一些銀行理財產品就可以統一監管產品規則,防止監管套利。

此前市場對於現有合並方案仍存他想。“還不如央行和銀監會合並,”一位地方銀行負責人指出。對於中國眾多的銀行業機構而言,更期待的是這一版本的“一行兩會”。因為銀行業機構有很多方面要受央行和銀監會雙監管、雙考核,但面臨的統計口徑是不一樣的。

據《財經》記者了解,“央行與銀監會合並、證監會與保監會保留”這一方案,也曾在備選研究之列。該模式將回到2003年銀監會成立前的“一行兩會”局面。

“一行兩會” 重塑金融監管 |《財經》封面

“央行和銀監分工總體清晰,但在數據報送、存款統計口徑、‘三個不低於’、發債及ABS審批等要求不一致。”一位城商行副行長表示。

以存款統計口徑為例,結構性理財是否納入結構性存款,就存在分歧。而在三農與小微方面,央行要求的“三個不低於”與銀監會要求的“三個不低於”標準有所不同,對於銀行來說,要達到雙重標準也是不小的壓力。

除了上述方案,金融監管改革探討的方案還包括“一行一會”以及三會納入央行等方案。從現行公布的方案來看,銀監會、保監會將在央行之下配合其工作。

一位監管層人士向《財經》記者表示,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上,監管框架的改革至關重要。所以,最終還是要選擇一個符合中國國情、有利於金融業更好發展的方案。

本次公布的方案對證監會職能設定並未提及。《財經》記者此前了解到,根據大資管統一監管的邏輯,曾考慮讓證監會拿出部分機構相關的業務(機構部、私募部等),留下發行部、上市部、稽查局、處罰委等核心部門,主要負責上市公司監管相關的業務,保留行政執法權,強化行為監管。

“但是根據公布的方案,證監會可能暫時不會動。”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說。

為何銀保監管合並、證監會得以保留?樓繼偉認為,證監會所監管的資訊披露真實性和市場欺詐行為,屬於投資者保護範疇。銀保有相近性,而證監會不一樣。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進出口銀行董事長胡曉煉亦認為,和銀保等相比,證券業務的特殊性更強一些,保留證監會有利於資本市場管理進一步規範和發展。

IPO注冊製改革遲遲未能完成,亦被認為是證監會得以保留的重要因素之一。

對於證監會的獨立,業界預期,這意味著中央對擴大直接融資寄予厚望,證券市場未來在中國經濟中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同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把發展直接融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融資功能完備、基礎制度扎實、市場監管有效、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在一位商業銀行高管看來,銀保合並可能是“動蛋糕”最小的監管機構改革方案,這樣的合並相對更易執行。

郵儲銀行戰略發展部總經理周瓊則一直認為,不合並證監會是正確的選擇。在周瓊看來,直接融資的證券類機構與市場,與銀保這類間接融資的機構和業務,監管理念和體系不同。雖然有一些國家,如德國、新加坡,合並了銀證保三個監管機構成立金管局,對小國來說,統一金融監管機構有利於明確責任、提高效率,便於協調一致,但中國銀行業資產規模已全球第一、股市市值全球第二,還是需要有不同監管機構分工專業化監管。

亦有業內人士稱,因為要面對中國大量的股民,證監會主席的職務是一個“火山口”,總是免不了要為股災等情況“背鍋”,因此很難有人能在這一位置上長期穩定做好。若是銀證保合並,該機構掌門人就要對整個金融業負責,牽一發而動全身,頻繁更換,並不利於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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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銀保合一,諸業內人士認為,此前的分業監管不完全適應金融業務綜合經營的現實,合並後監管會更加協調統一,對金融風險防範會更加有效。穆迪公司認為,銀監會和保監會的合並將會實現統一監管,降低監管套利太空,尤其是在影子銀行活動方面。該舉措有助於抑製涉及銀行和保險業的通道業務,預計銀保監會將采取更有效的方法對這些活動實施監管。

在全國政協委員、申萬巨集源證券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楊成長看來,目前公布的方案體現了監管正從過去以機構監管為主,轉向以市場監管為主。原來三會既負擔著監管職能,也有行業發展規劃等其他功能。而這次改革更強調市場監管,把有關市場調控、發展規劃方面的功能上提到央行,功能劃分更加清楚。

職責權屬劃分:避免重疊、減少真空

“這次金融監管改革的原則是將相同的功能合並。”徐諾金說。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合的銀保監會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經營,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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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運行長達15年的“一行三會”金融分業監管模式正在走向終結,取而代之的是金融穩定委員會轄下的“一行兩會”新架構。圖/視覺中國)

同時,原屬銀監會和保監會的擬訂行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將劃入央行。在此之前,銀監會法規制定工作主要由銀監會審慎規製局和法規部負責;保監會的相關工作由保監會發展改革部和法規部具體負責。

對於將銀、保兩會的行業監管規製權劃歸央行,穆迪公司認為,這將使貨幣政策與監管政策更加協調一致,有利於維護金融穩定。

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撰文指出,分離監管規製與執行,有利於確保發展與監管職能的切實分離,監管規則外生可以降低監管執行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增強監管政策的透明度,從而保證監管者專注於監管。另一方面,亦有利於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跨部門、跨領域、跨行業金融風險已超出了單個領域監管部門的能力範圍。

部分業界人士認為,當前央行的職能權屬雖然未達成集貨幣政策、巨集觀審慎、微觀審慎於一身的超級央行“雙峰”監管的模式,但央行的重要性已被顯著提升。一位經濟學家向《財經》記者表示,“在強勢央行下,銀保監會配合工作。”

多位保險業人士研判,從方案對銀保監會的定位來看,未來的職權會側重於機構、人員、業務和產品的審批和備案,重在對市場主體進行行為監管和功能監管,可能更側重於政策的執行層面。

在諸銀行業人士看來,相比兩會合並,“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這一調整更有意義。

“這樣可以防止政出多門,”一家城商行的副行長表示。

一家銀行部門負責人指出,這可以避免各個部門制定對自己管的部門有利的制度,即監管保護。

但喪失了規則制定的權力,會不會對銀保監會以後的監管約束力有影響?諸業內人士認為,在現實監管中可能會遇到這個問題。

“拿銀行來說,業務部門既管業務又頒布業務管理制度,這樣才能知道制度執行下來是什麽樣的,如果管的人不制定制度僅執行制度,以後也還是會存在一些問題。”上述銀行部門負責人指出。

“執法和立法分開會有一定脫節的問題,這就需要兩個部門密切配合。”一位信託業人士指出,“另外方案說是‘重要法律法規’,這也意味著不是完全上收規則制定的權力,就看後續怎麽界定了。”

有保險業人士指出,政策的制定基於對市場的深刻了解,保險市場和業務層面的政策,可能還將由原保監會的相關部門參與起草,並在巨集觀層面上更好地予以協調,尤其是資管領域的業務和產品。

亦有一些保險業人士擔心,銀保合並後,保險業的話語權和行業地位會萎縮,大銀行小保險的趨勢可能會更加明顯。

朱俊生認為,銀、保劃歸央行的重要法律法規如何界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哪些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將由人民銀行擬訂,亦需進一步討論。二者之間既不能出現監管空白,也不能出現重複監管,以免增加不同部門博弈的成本。

但多位業內人士亦向《財經》記者表示,“一行兩會”監管職責的界限確定,是一個難題。

在以往“一行三會”分業監管框架下,主要採用“誰家的孩子誰抱走”的機構監管模式,同類金融產品往往由不同的監管部門採用各自的監管規則,是造成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衍生亂象的重要原因。寶萬之爭、僑興債事件,正是金融分業監管難以解決的跨界之亂的注腳。

一位學者指出,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才是監管者的重要監管目標。兩會合並後,把務虛層面的內容歸於央行,銀保監會騰出精力在務實層面多下功夫,可能更利於市場的發展和保護消費者權益。

雖然公布的方案並未提及證監會的職能情況,據《財經》記者了解,此前曾考慮的一個方案是,借機構改革契機,證監會把債市的監管權統一過來,放到債券監管部監管,發改委的企業債審批、央行交易商協會的中票審批亦予劃歸。“雖然此次公布的方案並沒有提及,但從目前的發展勢態看並不是沒有可能。”上述接近監管人士稱。

一位地方銀監局局長向《財經》記者表示,從上述改革方案來看,對監管職能是好事,會統一標準,加強聯動。

從公布的方案來看,央行負責貨幣政策、巨集觀審慎、相關政策的制定,銀保會主要行為監管,證監會相對獨立。市場人士認為,無論哪一種方案都是要進一步發揮中央銀行的重要性。周小川此前在發布會上表示,央行要牽頭增強各機構間協調的效率。

事實上,“一行三會”協調工作近年已逐漸增強。

2017年11月,金穩委成立,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作為國務院統籌協調金融穩定和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議事協調機構,由國務院副總理馬凱擔任主任。三會都相繼表態,堅決服從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長官,主動配合人民銀行履行巨集觀審慎管理職責。

部門、人事迎變:需要數月落定

目前尚未公布具體的整合方案。據了解機構改革流程的人士介紹,相關部委先向中編辦提交改革“三定”(即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方案,再由中編辦在部委間就細節進行協商後最終確定。“具體方案落地,可能最快也要三個月到半年。”

方案落地則意味著真正的改革開始實施,金融監管將迎來一場涉及近15萬人的部門人事大調整。

據《財經》記者了解,整個央行系統超過12萬人,總行800人左右;整個銀監系統超過2.3萬人,會機構不到650人;證監系統逾3000人,會機構733人;保監系統3000人,會機構400人。

從人員構成上,將銀保合並似乎是當下較為保守的方案。

目前,銀監會系統包括銀監會機構27個內設部門、36個銀監局、306個銀監分局、1730個監管辦事處,另設北戴河、沈陽、順德、廊坊4個培訓中心。

保監會有15個內設部門和2個直屬事業部門,設有36個省(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級保監局,以及蘇州、煙台、汕頭、溫州、唐山等五個地市級保監分局。

未來銀、保合並後,部門將作何設定?目前業內多數觀點認為,辦公廳、政策研究局/室、人事部和機構黨委等同類行政後勤部門會先行合並,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等職能重疊的部門或處室可能亦會合並。據《財經》記者統計,保監會與銀監會相同或職能相近的內設部門有11個。

從業務部門設定來看,銀、保兩會有不同的取向,銀監會主要按機構監管來設定,而保監會則按行為監管和功能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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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俊生認為,保險作為非銀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差別顯著。即便監管部門合並,在銀保監會內部仍有必要分部門監管。因此,在其內部如何設定銀行、保險的具體監管部門以及建立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非常重要。如何分、分到什麽程度、如何整合共性的監管部門,提升監管效率,仍需要進一步探索。

對於保監會來說,最大的困擾在於,地方監管的層級主要在省級(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僅有五家地市級分局,對於保險市場最活躍的縣區,則難以觸達。

如何解決縣級乃至村鎮一級市場的金融監管問題,上述保監會部門負責人表示,這些問題國務院應該早已關注到,本次機構改革可能會逐漸予以解決。

銀監會和保監會的部門合並勢必帶來冗餘人員如何安置的問題,此前《財經》記者了解到,監管方案曾考慮安排一些臨近退休人員提前辦理退休並給予相關補償。不過,是否實施還要等具體方案落地。

從現實來看,保險領域監管人力一直比較緊張。據《財經》記者了解,目前保監會全系統一共約3000人,卻監管著近二百家保險公司和數千家專業保險中介機構。保監會幾乎所有業務部門和保監局都處於超負荷運轉。“我們現在是缺人缺監管手段。”一位保監會部門負責人感歎。

部分業內人士向《財經》記者表示,法規制定與審慎監管的權力移交央行,也不排除銀監會和保監會的一些相關部門或將面臨遷移。

多位金融業人士提到銀監會審慎規製局。在原統計局的基礎上新成立的銀監會審慎規製局牽頭非現場監管工作,統一負責銀行業審慎經營各項規則制定等。

央行也在建立並加強審慎監管體系。從《2017年銀監會立法工作計劃》來看,《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指引》、《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資本計量規則》等多份規章與規範性檔案,都由其制定。

規製權的轉移,會對銀監會的人事、監管職能與相關部門權力有多大的影響,銀監會內部目前尚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必然會有不少人事變動。

“司局級人事或將有較大調整。”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據《財經》記者此前了解,2017年底前三會的人事早已凍結,正逢金融監管改革年,也不排除一些中層幹部另辟蹊徑。

2018年以來,已有數位金融領域的高官或高管奔赴地方。央行副行長殷勇轉任北京市副市長,農業銀行副行長康義任天津市副市長,上海證券交易所理事長吳清被任命為上海市副市長。在許多分析人士看來,這代表了中央對加強地方金融監管能力、防範與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部署。

一位在一家監管部門掛職的地方金融局幹部表示,隨著中央強化屬地責任,地方金融監管越來越受到重視,但地方的監管能力又有限,所以可能會有一部分幹部奔赴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補充地方金融監管隊伍,進一步提高監管專業能力。

市場還有一個說法,一些監管人員的另一個去向或是國有金融機構。據《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工行監事長、農行監事長、中行行長、交通銀行行長等職位都處於空缺狀態。此外,今年中國人壽將有一批高管退休,中國人保總裁尚在空懸。

“一行兩會”新的掌舵人最受關注。一位貨幣政策權威專家向《財經》記者表示,作為未來的央行行長人選,國家層面會考慮其國際口碑、專業能力以及黨內資歷等問題。

主要人事任免將在今年全國“兩會”結束時才會逐步水落石出。其中可以明確的是,3月19日全國“兩會”結束時,將確認新一屆政府各部長名單,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務院26個組成部委之一,新任行長將屆時明確。

但證監會和銀保監會的兩位主席,是劉士余和郭樹清分別留任,還是另有新人到任,很有可能是在全國“兩會”結束後,由國務院在三四月份履行相關任免流程。多位金融業人士相信,主要人事任免不會拖延太久。

綜合監管:嚴防系統性風險

監管機構改革之後,監管職能如何調整,無疑更值得業界關注。

機構改革方案強調,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必須高度重視防控金融風險、保障國家金融安全,為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解決現行體制存在的監管職責不清晰、交叉監管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強化綜合監管,優化監管資源配置,更好統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逐步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統籌協調監管、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框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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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視覺中國)

根據上述要求,金融監管改革也將重在防範風險。市場分析人士認為,此次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了強監管的基調,金融監管的權威性、統一性與威懾力得到加強。近年來的P2P、校園貸和現金貸等金融亂象,很難重演。

同時,隨著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作為混業經營典型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以及互聯網金融等也將全面納入監管。

全國人大代表、央行西安分行行長白鶴祥向媒體提供的一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末,近70家中央企業擁有各類金融子公司共150多家,28家民營企業持有5家以上金融機構的股權。

全國政協委員、央行上海分行行長金鵬輝在“兩會”期間表示,建議抓住問題突出金融控股公司分類施策,未來頒布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政策,其重點監管的對象應是由非金融企業發起設立的金控集團。

金融的一個風險是大型金控集團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問題,並形成巨大的風險隱患。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進出口銀行董事長胡曉煉認為,風險較大的金控集團存在一些明顯的特點:一是金融機構的杠杆率較高,在資產擴張的過程中大量甚至無節製地舉債;二是法人治理不健全;三是經營過程中出現異化,保險公司變成了投資公司,實業做成金融公司;四是這些機構通常體量較大,出現風險的話影響範圍大,甚至可能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據《財經》記者了解,央行正在起草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規則。央行日前發布的《2017年第四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提出,繼續推動頒布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規則,明確市場準入、公司治理、資本充足、關聯交易等監管要求,探索完善相應的監管機制。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向《財經》記者表示,金融控股集團監管涉及到如何實現銀行業和非銀行業混業的問題,金控公司不僅有大量金融牌照,還有實業公司,實業公司和金融業如何有隔離牆,防止金融控股公司把整個資源都配置到自己的產業裡,還要保證資本金真實性,比如,不能把保費變成資本。

隨著監管空白縮小,亦有市場分析人士預計螞蟻金服、京東金融等新金融巨頭將進一步推進去金融化,強化科技公司屬性,以減少監管壓力;而隨著監管主體統一,銀保監會同時負責P2P平台和保險公司的監管,可以減少灰色地帶的套利。

在上述改革方案中,債市沒有涉及被市場認為是這次改革最大的遺憾。一位銀行業人士表示,“由於發行和市場準入不同,債券市場現在其實已經有很大的風險。”

中國債市的“割裂”包括兩方面,一是監管權的分割,二是市場的分割,而監管權的分割又佔據主導。

目前中國債券市場的監管機構主要包括五個部門,就是傳說中的“五龍治水”,分別是發改委、財政部、央行、銀監會和證監會,其中發改委主管企業債的審批與發行;財政部負責國債和地方政府債的審批發行;央行主要管理銀行間市場,發行環節主要是通過其下轄的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管理注冊發行的中票、短融等產品;證監會主管公司債;而銀監會在涉及到金融債時發揮審批和監管作用。

在此前的市場消息中,債券市場五龍治水的局面或將結束,發改委與財政部將剝離相關債券的審批發行,債市將由證監會統一監管。“如債市監管統一,將改變過去市場割裂、多頭監管矛盾的局面,中長期看對債券市場是個利好。”有機構人士告訴《財經》記者。

還有金融業人士分析認為,如果延續眼下的多頭監管格局,則資產證券化市場還將維持目前的混亂局面,央行與證監會之間的角力不會停止,這意味著消費金融ABS的未來存在諸多不確定性。

上述經濟學家向《財經》記者表示,從分業向綜合的監管方向改革,有利於防止金融風險的發生,促進金融市場朝著更健康的方向發展。中國金融比較混亂就在於監管各自為政,如果能夠統一監管,這些問題就會一一得到解決。

在金融監管改革的大背景下,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建設尤為迫切。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行長徐諾金今年“兩會”提案建議加快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建設。

對此,徐諾金提出,上述建議的原因在於,近年來中國以跨市場、跨機構資管產品為代表的交叉性金融創新產品規模擴張迅速,但金融統計分散在各行業監管,數據收集、資訊統計、風險監測等方面沒有形成統一標準,缺乏統籌協調,造成了數據的“條塊化”“瑣碎化”“片段化”,難以滿足監管需求,存在緊迫性的現實性問題,唯有妥善解決,才能更好地促進中國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

(本文首刊於2018年3月19日出版的《財經》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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