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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評網紅為拍視頻攔截遊客:景點不是網紅“自留地”

近日,有網友爆料浙江杭州塘棲古鎮景區內,某網紅團隊在廣濟橋上佔道拍攝視頻,攔截其他過橋遊客。隨後,景區工作人員證實,確有此事且時長持續約10分鐘。

平心而論,網紅有拍攝視頻的自由,遊客也有正常遊覽的權利,兩者應該互相尊重。但是,景區屬於公共資源,任何人都沒有獨佔的權利,網紅們為視頻流量堵橋佔路而妨礙其他遊客正常遊覽,是典型的損人利己,這種只顧自己,不顧他人的行為既自私又不道德,必然會引起公憤。這種惡劣行為不僅會影響景區正常的管理秩序,而且極易被效仿,進而形成“破窗效應”,使得危害和安全風險成倍增長。值得關注的是,類似堵橋佔路拍攝視頻的不文明行為並不少見,因網紅聚集拍攝造成交通擁堵,或半夜拍攝影響居民休息的事件此前就時有發生。這類行為不僅有損社會公德,也暴露出部分網紅個人及其團隊缺乏必要的素養。

實際上,大部分景區都對網紅持歡迎態度,有的景區甚至專門邀請網紅進行直播,以擴大影響,而且也確實有不少景點因為網紅們的到來成為了“網紅打卡地”,但這並不意味著景區要縱容網紅隨意拍攝。尤其對於堵橋佔路拍攝等不良行為,景區應該及時製止,以維護正常的遊覽秩序。這既是景區的管理責任,也是對其他遊客利益的維護。

客觀而言,出現網紅堵橋佔路拍攝視頻的問題也暴露出景區管理上存在漏洞。上述事件中,伴隨網紅個人出行的還有其團隊,這意味著這種視頻拍攝已經不是單純的個人行為,而是一種商業拍攝。對於這類行為,景區應告知拍攝者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在不影響其他遊客的情況下進行拍攝。

景點不是網紅們的“自留地”。不管是網紅也好、遊客也罷,在公共景區,都應該遵守公共禮儀,文明出行。而景區管理方也要學會大膽向網紅說“不”,因為再大的網紅也不能影響景區的管理秩序,更不能損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來源 法治日報

編輯 李拓

流程編輯 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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