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今年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的選送名單,可謂競爭慘烈。
光我國,就輸出了三部優秀佳作。
薑文的《邪不壓正》,林超賢的《紅海行動》,以及黃信堯《大佛普拉斯》。
儘管沒有打破去年92部的最高記錄,但今年87部的數字依舊讓人望而卻步。
百裡挑一,花落誰家,很難說準。
但今天的這部,影哥鬥膽預測一下。
最後的提名之一,絕對少不了它——
《罪人》
爛番茄99%的新鮮度,豆瓣8.0,IMDb7.8,MTC82分。
什麽概念?
妥妥的年度爆款啊!
好片向來可遇不可求,影哥碰到了,馬上就安利給你們。
目前看來,電影還算冷門,打分人數不多,分數卻居高不下。
原因之一,在於導演別具一格的拍攝手法。
一個演員,幾杯白開水,無數通緊張的電話,牽扯出一件撲朔迷離的凶殺案。
阿斯格是丹麥的一位警官。
因為工作上的失誤,被迫從前線降職到警報中心,變成一名每天接聽報警電話的“清閑人士”。
用他的話來說,就是:沒有比這更糟糕的工作了,簡直就像坐台小姐。
為了給他解悶兒,朋友竟然撥打報警專線。
兩人邊閑聊,邊計劃著阿斯格解脫後的快活日子。
原來,阿斯格攤上了一件案子,只有勝訴,才能擺脫當前的現狀。
本想再接幾個電話,喝兩杯水,熬到下班就走人的阿斯格,突然接到了一個跟平時不太一樣的神秘電話。
電話那端,半天沒人說話,只聽見一個女人在壓抑地低聲啜泣。
這讓阿斯格很不耐煩,幾聲“哈嘍”後,打算掛掉。
緊接著,就聽到一個略帶不安的嗓音說:“你好,親愛的。”
親愛的?打錯電話了吧!
阿斯格反問對方,是不是喝了酒,沒搞清楚狀況。
年輕女子再次答非所問,回了一句“別怕”。
這下,徹底把警官搞糊塗了。
鑒於每天惡作劇的報警電話數不勝數,阿斯格決定掛掉電話,不再理會。
就在這時,電話裡傳來一聲男人的咒罵,讓他立刻提高了警惕。
從警多年,阿斯格的直覺告訴他,有人被綁架了!
為了確保人質的安全,他開始順從對方的稱呼。
一邊扮演被綁架者的“親愛的”,一邊動用所有腦細胞,緊張的營救活動就此展開。
一開始,電影的形式不禁讓人想起了《狙擊電話亭》。
但相比之下,前者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主角被電話裡的“凶手”牽引著,一點點把真相告訴觀眾。
而後者裡的警察則跟觀眾一樣,剝繭抽絲,逐步了解到這起詭異的綁架案背後的全部真相。
最大的看點就是,片長跟事件時間一致。
從接到報警電話,到案子水落石出,現實時間和物理時間完全對等。
作為一個導演的處女作,能做到這點,相當厲害了!
可以說,電影開頭十幾分鐘噱頭十足,為中間的精彩破案過程做了充分的鋪墊。
警員、女人、男人,以及後來加入到電話對談的孩子。
幾組對立關係,對談越多,線索越多,案子也越明晰。
犧牲掉寶貴的下班時間,僅憑一個耳麥,經驗豐富的阿斯格就掌握了不少有用訊息:
女人是被自家男人綁架了。
家裡只剩下一兒一女,年齡都小到無法自理。
男人有暴力傾向與前科。
兩人在離開家前,在孩子面前有過劇烈衝突。
男人囑托女兒,禁止去弟弟的房間。
顯然,這是一起家庭內部糾紛。
解決得好,萬事大吉,收工回家,解決不好,極有可能一失幾命。
阿斯格的破案思路非常簡單:
不斷接通電話,確定綁架者的具體位置,聯合外警,抓住綁匪。
然而,就在他鼓勵電話那端的女人,拿起貨車裡的磚頭砸向男人時,噩耗傳來!
兩人幾個月大的兒子死了!
根據巡警所述,肚子被切開,全身是血,死狀慘不忍睹。
怪不得孩子的爸爸,不讓女兒靠近弟弟的房間。
沒有任何證據,阿斯格當即判斷:是男人殺死了自己的兒子。
抑製不住激動的情緒,在接通電話後,對著“殺人凶手”就破口大罵!
結果,沒過多久,便被實力打臉了。
在男人家中,同事找到一張法院的判決書和一些精神病院的病例。
離婚後,男人失去了探視權,而住院單上赫然寫著女人的名字。
聽著同事的敘述,阿斯格突然意識到了什麽。
帶著一顆忐忑的心,他撥通了女人的電話。
誰知,一提到兒子,對方馬上泣不成聲,情緒激動到語無倫次。
胡言亂語中,女人不停地重複“兒子肚子裡有蛇,好多蛇”。
為了讓他不要叫,女人把蛇都取了出來。
等等,取了出來?怎麽取?
突然,阿斯格就想到了之前,同事描述弟弟慘狀時用的詞:開膛破肚!
瞬間,他整個人都僵住了。
不只是男主,連影哥也盯著螢幕,半天動彈不得。
男孩是母親殺的!
因為她是一名精神病患者!
男人不是綁架,而是開車送前妻去醫院!
這樣一來,似乎一切都說得通了。
GPS顯示的行車方向,的確是開往精神病院。
面對警察的栽贓,男人一聲不吭,隻撂下一句“這是家事,不需要外人插手”。
原來,他是在保護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對於一個警察來說,判斷失誤,就等於任務失敗。
從受害者變成施害者,完全在阿斯格的意料之外。
面對“凶手”傻乎乎的坦白,他更是不知所措。
但營救仍在繼續,他依然不能懈怠。
在強刺激下,女人徹底清醒,她終於意識到,自己親手殺掉了兒子,還報了警。
痛苦、懊悔、愧疚一股腦湧來,她決定一死了之。
聽著電話那端呼呼的風聲,想象著一個女人,滿臉淚痕,絕望地望著橋下的滾滾流水。
說到底,阿斯格終究狠不下心。
於是,拿起電話,他平靜地對女人說:“我殺過一個人,你聽到了嗎?”
沒有過多贅述和狡辯,仿佛懺悔一般,對著空氣、對著鏡頭、對著螢幕前的所有觀眾。
一個警察,在向另一位嫌犯認罪。
說不清為了什麽。
單純想救下對方,完成任務?
對另一個有罪的人懺悔,好獲得內心的救贖?
我想,兩者都有吧!
似乎早已成為一個不變的定理:
社會總是把人們分門別類,貼上標簽,供他人快速識別。
阿斯格是剛正不阿的警察,所以永遠不會犯罪。
丈夫有過犯罪前科,就一定是殺人凶手。
妻子柔弱無力,一開始便被果斷認定為受害者。
結果呢,事實完全相反。
罪惡不分性別,不挑身份,它隱藏在每個人的身體內,伺機而動。
但凡有個合適的機會,任何人都能成為所謂的“罪人”。
不管你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往往只能猜中開頭,結局總是令人大吃一驚。
就像亦正亦邪的人性,我們不能等它變了質,犯了錯。
再去安慰自己:哦,這只是個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