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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博物館照明的亮與暗?對光最敏感的文物照度卻最高

跑過大大小小數百家博物館,發現一個普遍的問題:

大型綜合類博物館一般來說會比較暗,像個”黑盒子”。而小型或非國有博物館都比較亮。兩者反差較大。

博物館整體空間比較暗,這個好理解:空間做暗能讓人們安靜下來,這樣能夠集中注意力,專注觀展。

許多大館非常規範,嚴格按標準實施,相關的標準如下:

《博物館照明設計規範》與《建築照明設計標準》

《建築照明設計標準》對於博物館空間照度的控制與其它空間都不一樣,其它空間都規定工作面或者參考面照度不能低於某標準值。

公共區房間或場所照度標準

比如走廊的地面,照度不能低於50lx。

而《博物館照明設計規範 GB/T23863-2009》與《建築照明設計標準 GB50034-2013》中與博照度相關的部分,規定的是最高值!即文物表面的照度及年曝光量不能超過規定值。

如對文物特別敏感的展品表面,照度不能超過50lx!

這個照度比酒店走廊的標準都要低!

事實上,實際應用中絕大多數情況都會超標,為什麽呢?因為太暗了。人多了根本看不清。

去年一個國家級博物館辦了一個很有名的展覽,這個展覽嚴格按照標準做照明的,我們選取一些觀眾的評價:

現場的圖片

這個展覽筆者也去看過,的確太暗!

博物館照明的照度標準的設置,是基於展品保護而定,但過於嚴格的保護,會影響觀賞效果。

50lx是顏色辨別的最低限值,這是室內空間最低的照度標準。在這種情況下,觀眾與展品有一點距離就看不清了。

有沒有辦法提高一點?

今天,我們從多個方面分析一下:

首先,這個照度值標準的設定,是基於傳統光源的。因為傳統光源的發熱量大,光異塵餘生中的有害成分也比較高。

可是,現在博物館空間幾乎都是使用LED燈具,我們知道,LED燈具有三個特點:

1. 不含紫外異塵餘生;

2. 不含紅外異塵餘生;

3. 燈具本身發熱量遠遠小於鹵素燈,金鹵燈等傳統燈具。

我們曾經做過測試,專業的LED博物館照明燈具,在室內應用時,燈殼溫度會低於65度(環境溫度25度以下時),燈光照射到展品5小時後(燈口距展品1。5米),展品表面溫度不超過1度,在配置了空調及通風設備的陳列區,這個溫升基本可忽略不計!

而同樣的鹵素燈,燈體溫度一般會在攝氏85度左右,燈口溫度達到攝氏200度!而且燈光中的紅外異塵餘生很厲害。所以對於展品的傷害還是很大的。相比之下,專業的LED燈光,對於文物的損害已經降低,因此,相應的照度的確有提升之必要。

我們的博物館照度標準是參照國際標準的,其它國家的博物館照明標準,大多高於國於標準。如同是亞洲國家,日本就要高一些。

博物館陳列室展品國內外照度標準值對比

(部門:lx)

[資料來源:建築照明設計標準培訓講座(編制組 編)P90-91。]

可以看出,這個1984年發布的標準,中國在嚴格執行,英國部分執行。其它國家都要高一些,尤其是美國,控制沒有那麽嚴格。

而隨著LED時代智能控制的普及,對於展品照明是可以更加靈活處理的。我們可以在適當提高照度的情況下,減少曝光時間,既達到保護的目的,又能提高觀眾的舒適感。

譬如,在博物館裡,相當一部分時間展品是不需要照明的,這些時間段是沒有觀眾的,如果通過感應與控制,對於展品照明實現”人來燈亮,人走燈滅”,不僅節能,還能減少光異塵餘生。

另外,對於臨展,展品並不是長期展出的,有明顯的時間性,故展示時間是比較短的,可以考慮在年曝光量不超標的情況下,適當提高照度。

實際上,隨著博物館功能的變化,對於照明也產生深遠影響。

早期博物館以文物保管為主,但現代博物館已經偏向於教育,致力於民眾的藝術修養的提高。以保管為主時,燈光強調的是辨識,能看清即可。而以教育推廣為目標,燈光應能滿足欣賞、觀摩、端詳等目的,相應的照度就需要提高。

隨著我國公有博物館的免費開放,越來越多的人走進博物館,在這個文化藝術空間,會有更多的觀從湧入,而相應的,這個空間的照明應該更多地考慮觀眾感受,提倡”以人為本”。

我們會看到越來越多的館照度往上調。而且越來越多的館開始嘗試自然光。

自然光畢竟最舒服,對於觀眾而言是最好的光,通過增加必要的投入,如光異塵餘生過濾設備(將有害的光過濾),光弱化裝置(將自然光弱化,降到標準要求),光感應器械及燈光補償系統(當環境光變暗時,啟動燈光進行補償)也能將自然光引入展館!

現實情況是大館暗,小館亮,大館暗是標準滯後造成的,小館亮是設計施工不合理造成的。因為大館暗是考慮了展品保護和觀眾安靜欣賞的光環境問題。而小館亮隻考慮將展品打亮就行了,沒有考慮文物保護與光噪音!

我們看看前些年的一份調查數據:

[資料來源:建築照明設計標準培訓講座(編制組 編)P90-91。]

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對光最敏感的文物照度卻最高!可能就是為了辨識,譬如如字畫,絲織品等,照度低了看不清,就把照度大幅提升了…。

還有一個現象,當博物館文物不多,以圖文板或者複製品為主時,照度控制也沒有那麽嚴格,就會高一些,不用強調保護了。

經費有限也是一個原因,無法配置專業的博物館燈光設備,也沒辦法做專業的設計,所以,只是把展品打亮就行了。這類照明還沒有上升到文物保護以及觀眾照明氛圍的營造的層面。

在專業不具備的情況下,領導與群眾的意志也會影響照明要求,大家都希望亮一點,這樣就做出了一個亮堂堂的博物館。所以,小館照度超標的情況比較嚴重,需要嚴格控制。

亮了無法表現文物,也無法營造安靜的光環境。博物館的主角是文物,我們會把燈光聚在文物上,將其它地方做暗,突出文物,引起觀眾關注。

如果太亮了,空間的其它組件會和文物”搶鏡”,如果毫無區別地做照明,就會給觀眾形成一種印象:文物沒什麽好看的。

因此,博物錧的照明環境首先要暗下來,在充分考慮展品保護的基礎上,再適當地提高照度,這樣既考慮了文物保護的需要,又考慮的觀眾的舒適感受,就很理想了!

而且,太亮了也容易讓觀眾分心,被其它東西吸引,無法把注意力集中到文物上,大家走馬觀花地看一遍,什麽印象也無法留下。

因此總體來看,博物館還是要以暗為主,以暗襯亮,營造文化熏陶的氛圍,然後在此基礎上,考慮觀眾感受,適當提高照度,引入自然光,從而讓人們在愉悅舒適的氛圍中接受藝術熏陶!

一些博物館的陳列空間也在嘗試自然光,如意大利聖母百花大教堂博物館,藝術類博物館或空間用得比較多,如美國大都會藝術博物館——

所以,博物館空間會變得更亮,是一個趨勢。這個趨勢是隨著照明技術進步與博物館功能轉變而造成的,相關的照明標準也會隨之修訂,博物館也將吸引越來越多的人們!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文博圈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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