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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動的石頭不長青苔!“巡回檢察”巡什麽?怎麽巡?

滾動的石頭不長青苔。一年前,這句俗語瞬間在全國四級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火”了起來。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啟動監獄檢察重大改革,改“派駐”為“派駐+巡回”,選擇8省(區、市)開展為期一年的試點工作,“巡回”成為試點地區監獄檢察主要方式。

監獄檢察實行“派駐+巡回”工作模式,既發揮“巡”的優勢,又發揮“駐”的便利,重在解決單純的派駐檢察存在的弊端。4月22日至26日,最高檢第五檢察廳派出調研組前往試點地區湖北省,深入監區實地調研,並邀請周邊試點省份圍桌座談,記者全程跟蹤採訪。

從“桌下”到“桌上”,

巡回檢察監督力度大效果好

這是4月22日發生在湖北孝感監獄醫院的一幕——

“這個藥保存期限是2019年5月,馬上就要到期了,你們怎麽處理?”湖北省荊州市江北地區檢察院副檢察長佘軍從藥架最上層依次檢查到最下層,發現爐甘石洗劑已經臨近保存期限,當場提醒監獄方。

“我們對藥品每月一盤存,對臨效期藥品均登記在冊,過期的將按時處理。進藥也有規定,必須保證藥品剩餘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監獄方現場回應。

“請你們現在就提供臨效期藥品登記冊給我們看一下。”佘軍緊接著又提出要求。

監獄方迅速拿出了一本登記冊。記者看到,保存期限從2018年11月到2019年7月的藥品,被按序登記在冊,標明了批號、數量、有效期等,爐甘石洗劑就在其中。

4月23日,孝感監獄六監區發生了另外一幕——

“減刑這塊你覺得有沒有不公平?”在監獄方回避的房間內,江北地區檢察院檢察長魯常山與服刑人員談話,核實前期問卷調查反映的問題。

“沒有不公平,就是辦理減刑的時間拖得有點長。”服刑人員回答說。

“有多長?”魯常山繼續問。

“我的減刑從報請到裁定,就用了七八個月。”服刑人員說。

“七八個月的辦理周期確實長了,可能影響二次減刑。像你被判了五年,表現好的話,可以獲得兩次減刑機會。”就在魯常山問話的同時,同組的檢察人員同步做好了談話記錄。

調研期間,恰逢湖北省檢察院授權江北地區檢察院對孝感監獄開展交叉巡回檢察,三組現場檢察組同時開展檢察。依托湖北省檢察院巡回檢察遠程指揮平台,湖北省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對此次交叉巡回檢察遠程指揮,最高檢第五檢察廳調研組現場觀摩,記者跟隨現場檢察組深入監區。

直截了當沒有“不好意思”,發現疑點追問到底,這是記者連續兩天參與交叉巡回檢察的最深印象。

“過去‘桌子下’,現在‘桌子上’。”孝感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兵這樣對比巡回檢察與過去的派駐檢察。他認為,巡回檢察克服了派駐檢察人員思維固化、見慣不驚等弊端,更善於發現各種問題。

《人民檢察院監獄巡回檢察規定》(下稱《規定》)明確要求,檢察院對監獄巡回檢察實行檢察官辦案責任製。

“巡回檢察就是辦案。”趙兵表示,以辦案方式進行巡回檢察,既發現問題,又調查核實問題;既查實問題,又提出整改建議;“既找病症,又開藥方”。他認為,相比派駐檢察,巡回檢察對監督事項的調查更細致,提出的建議更有針對性,更能切中要害,監獄也更能接受。

在武漢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陳重喜看來,巡回檢察隊伍組建的不固定,巡回檢察時間、方式的不確定,使得派駐檢察人員“同化”和監督不敏感等問題得以改善,打破了“拉不下情面”的尷尬局面,監督的氛圍更加嚴肅。

被巡回檢察對象的感受如何呢?

“巡回檢察要求更嚴了,工作更實了。”孝感監獄監獄長張心爽說。荊州監獄紀委書記秦祖庸則表示,巡回檢察有利於及時查找和解決監獄存在的突出問題。

而在服刑人員看來,監獄檢察監督方式與以往相比又有什麽變化呢?

為此,調研組專門在孝感監獄發放了300份調查問卷。統計顯示,有231名服刑人員選擇了“變好”。

最高檢規定,巡回檢察可以根據需要邀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參與。試點中,各地檢察機關積極借力“外腦”,邀請專業人員前往監獄檢查發現專業問題。

孝感市檢察院檢察長黃達亮是名“老執檢”。他說,監獄是個小社會,涉及各種社會專業,檢察人員僅憑常識判斷,難以及時發現某些專業問題,借用“外腦”則能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黃達亮舉了一個例子:2018年9月,孝感市檢察院對孝感監獄開展巡回檢察,邀請消防專業執法人員參加。檢察現場,消防人員很快就發現,監獄倉庫和車間的煙霧探測器防塵罩沒有取下。“若不是專業人員,一般人較少會注意到這個問題。”

記者採訪發現,借力“外腦”的規定,得到了試點地區檢察院的普遍歡迎,但也有人就其持續發力問題感到了擔憂:試點初期,檢察機關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參與巡回檢察,其所在部門大多持支持配合態度,但如何確保借力“外腦”按時保質,則是個現實問題。“不能每次都靠檢察長一張嘴去說。”

如何破解?湖北省檢察院漢江分院副檢察長萬強介紹了他們的有益探索:與湖北省仙桃市政府聯合召開專題研討,頒布了《邀請行業專家參與監獄巡回檢察實施細則(試行)》。

從“零零散散”到“清清楚楚”,

巡回檢察實現“精耕細作”

在孝感市檢察院,記者見到了該院對孝感監獄開展第二輪巡回檢察的一整套文字資料:檢察院這邊,先後有孝感市檢察院巡回檢察工作實施方案、巡回檢察工作公告、巡回檢察日程安排表、檢察建議書、巡回檢察工作報告;監獄那邊,有孝感監獄迎檢工作報告、關於整改落實檢察建議情況的報告。

記者從實施方案上看到,孝感市檢察院此次開展巡回檢察重點關注三方面內容:監獄生活、教育、勞動等場所消防安全,監獄勞動場所生產安全,罪犯合法權益保障情況。

在趙兵看來,相比於過去的派駐檢察,巡回檢察目標明確、步驟清晰,避免了“眉毛鬍子一把抓”,由“零零散散”變為“清清楚楚”。

記者翻閱《規定》也看到,開展巡回檢察應當做好準備工作,其中包括確定巡回檢察工作目標和重點,擬定巡回檢察工作具體步驟。

“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記錄、事後有報告。”武漢市城郊地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建中告訴記者,該院開展巡回檢察,檢察準備、工作開展、總結反饋和督促整改四個環節一個都不能少,既嚴格了檢察人員的責任擔當,又強化了巡回檢察的嚴肅權威。

按照《規定》,巡回檢察可以采取常規、專門、機動或交叉巡回四種檢察方式。

最高檢第五檢察廳副廳長劉福謙解釋說,常規檢察是全面“體檢”,需要周密安排部署;機動檢察是重點“體檢”,重點圍繞常規檢察發現的問題而開展,力求“短平快”。專門檢察具有特定的檢察內容。交叉檢察主要由省級檢察院統一部署開展,既可以是全面“體檢”,也可以是重點“體檢”。

“巡回檢察要帶著目的去,不能為了完成任務而走形式。”湖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金鑫認為,巡回檢察要堅持問題導向,什麽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麽問題,尤其要找準切入點,不同時期要有不同切入點。

恩施州檢察院的做法就獲得了大家的“點讚”。

“我們針對日常監獄檢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和常規巡回檢察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隨時進行機動巡回檢察。”恩施州檢察院副檢察長譚明介紹說,他們共對恩施監獄進行了五次機動巡回檢察,每次都有新的收獲。

試點近一年來,試點地區開展巡回檢察的積極性十分高漲。以湖北省檢察機關為例,該省已對全省28個監獄全面推開巡回檢察,構建三級巡回檢察模式,共開展常規巡回檢察66次,交叉巡回檢察8次,專門巡回檢察2次,發現監獄存在問題近500個,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近20份,發出檢察建議80余份。

“派駐+巡回”,

既要避免“油水分離”,

又要取“優”不取“和”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根據檢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監獄、看守所等場所設立檢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檢察院的部分職權,也可以對上述場所進行巡回檢察。

“加強刑事執行監督,全面推開‘派駐+巡回’機制,既發揮‘巡’的優勢,又發揮‘駐’的便利。”最高檢院領導也在不同場合多次強調,實行“派駐+巡回”檢察模式。

“派駐+巡回”,如何理解其中的“+”?試點地區檢察院紛紛有話說。

——“派駐”和“巡回”應相互融合,避免出現“油水分離”兩張皮現象。

襄陽市城郊地區檢察院檢察長李鄉生說,駐監檢察是“固定哨位”,巡回檢察是“流動哨位”,兩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廢。應堅持“兩翼齊飛、優勢互補”的原則,提升監獄檢察質效。“巡回檢察與駐監檢察應該互相信任、支持、促進。駐監檢察應成為巡回檢察的根據地、信息源和好助手,巡回檢察應成為駐監檢察的對照鏡、檢驗尺和提升器。”

——“派駐+巡回”的“+”應為取“優”而非取“和”。

陳重喜認為,既要利用好派駐檢察這一前沿“陣地”作用,及時發現監管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又要充分發揮巡回檢察的快速機動優勢,發現監獄深層次、制度性方面的問題,實現對監獄檢察監督全覆蓋。

——“派駐”和“巡回”應職責分工明確,避免低層次重複。

宜昌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鄭祥萍認為,應當發揮派駐檢察優勢,著力發現問題線索,“明確派駐檢察的工作重心是發現問題線索,特別是對已經發現並提出糾正意見但整改落實不力的問題,建立問題線索清單,為巡回檢察樹立靶標”;強化巡回檢察的權威,著力開展調查核實,“在派駐檢察提供問題清單的基礎上,巡回檢察辦案組帶著問題去開展工作,集中精力開展調查核實工作”;注重派駐巡回同向發力,著力督促問題整改,“巡回檢察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要高度重視巡回檢察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明確由派駐檢察全程跟蹤監獄整改落實情況”。

調研中,記者還發現一個“暖心”的效果:通過巡回檢察,檢察機關不僅指出問題,而且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並努力促進問題的解決,讓法律監督雙贏多贏共贏的價值理念轉變成現實結果。

湖北省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陳江波介紹的一件事就證明了這一點:湖北省人大代表秦前勝受邀參與了漢江分院對漢江監獄的常規巡回檢察和對洪山監獄的交叉巡回檢察,發現兩個監獄在醫療保障上存在醫療服務資源緊張、醫療設備和技術水準有限、醫護人員管理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秦前勝將參與巡回檢察的情況形成“關於加強監獄服刑人員醫療保障的建議”,提交到湖北省十三屆人大第二次會議上,目前,有關方面正在研究推進。

來源:檢察日報

文字:徐盈雁

編輯:張凱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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