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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小商戶更好過,歐盟推新規“打壓”亞馬遜谷歌

「有了新規,他們不用再擔心被隨意踢出平台,或者在搜索結果中排名不透明。」

當地時間 2 月 13 日,歐洲議會、歐盟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的談判代表達成共識,推出將在 7000 個網絡平台上啟用的新規(http://t.cn/EfvhbHr)。新規要求平台和搜索引擎公開它們對產品排名的主要參數,對於既有自營商品也有第三方商品的電商,新規強製要求它們分享平台收集的數據類別以及這些數據的用途,「曝光」平台為自家產品提供的優勢。

媒體普遍認為,這項新規的「主要目標」對準的還是像亞馬遜、Google 和 Facebook 這種體量的電商平台、搜索引擎和社交媒體。

歐盟以此加強對這些科技巨頭的監管,保證小商戶能在與大平台的競爭中得到平等的機會。這項新規目前正在接受歐盟成員國和歐洲議會的投票,如果能順利通過並編入法律,將在未來 12 個月開始生效。

一切為了小商家

最近幾年來,歐洲立法者一直從稅務、反壟斷和數據隱私等方面對美國科技巨頭們發難。Google 因「給自家互聯網服務提供更優先的排名」,被歐盟開了一張 27.2 億美元的罰單,後來又因「將 Android 作為一種工具來鞏固其搜索引擎的主導地位」,被「追加」了一張 50 億美元的罰單。蘋果正在對歐盟提出的一項 145 億美元補稅要求提出上訴,後者指控蘋果利用愛爾蘭的稅務政策逃稅。

VentureBeat 報導(http://t.cn/EfvhWwH)稱,相比之前對科技巨頭們的為難,歐盟此次針對線上平台發布的新規更注重解決小商家和消費者的利益問題,因為歐盟認為應用商店、搜索引擎、電商網站,甚至小至酒店預定服務,都存在著太多的不公平。

歐盟委員會估計,大約有 7000 個平台和市場將被納入監管範圍,包括「世界級巨頭以及非常小規模的初創企業」。具體包括第三方電商平台(亞馬遜、eBay 等)、應用商店(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 Store 等)、有商業性質的社交媒體(Facebook pages 等)和比價工具(天巡、Google Shopping 等),不包括在線廣告(或 B2B 廣告交易)、支付服務、搜索引擎優化(SEO)服務和和不在企業和消費者之間進行直接交易的服務。那些隻出售自有品牌產品或是不依賴第三方銷售商的在線零售商,如品牌零售店和超市也都在監管範圍之外。

新規的「受益方」即是依傍大平台的小商家,其具體內容主要分為四點:

1. 平台不能在沒有明確理由暫停或終止賣家的账戶,另外,「條款和條件」必須簡明易懂,並在變更時至少提前 15 天進行通知;

2. 電商平台和搜索引擎需要披露它們在網站上用來對商品和服務進行排名的主要參數,以幫助其他第三方賣家優化自家商品;

3. 平台必須設立內部投訴處理機制,以幫助賣家用戶,給賣家提供「通過調解人進行庭外和解」的選擇;

4. 有了新規,商業協會可以將平台告上法庭,降低個體企業的訴訟成本。

歐盟數字單一市場的里程碑

對於這項新規的意義,負責「單一數字市場戰略」(Digital Single Market Strategy)的副主席 Andrus Ansip 稱:「今天這份協議將成為構建歐洲單一數字市場過程中的里程碑,這將使幾百萬的依賴數字平台開展業務的歐洲公司獲益,我們的目標是減少一些科技公司使用不正當手段競爭,提高它們運營的透明度,同時還要保證線上平台不會因此喪失掉那些消費者和公司所看重的優勢。」

新規可以看作是歐盟 P2B 立法提案的延續。去年 4 月,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項名為「平台到企業監管」(platform-to-business,P2B)的立法提案,希望阻止應用商店、搜索引擎、電商網站和酒店預訂網站的不公平商業行為,以此確保科技公司與傳統企業獲得公平待遇。

「(這些規則)是為數百萬中小企業設計的。」研究內部市場和中小企業的專員 El?bieta Bieńkowska 表達了對新規的支持(http://t.cn/Efv7PXv),「與大平台發生爭執時,他們中的許多人根本沒有討價還價的能力。但有了新規,他們不用再擔心被隨意踢出平台,或者在搜索結果中排名不透明。」

面對大而不倒、強者恆強的大平台,小商家的無力不難想象。以亞馬遜為例,去年底,奧地利零售商已就亞馬遜作為自營零售商和零售平台的雙重角色向該國反壟斷監管部門提出投訴,聲明稱:「理論上,亞馬遜可以看到平台零售商的價格,從而降低自己的價格,從長遠來看吸引所有的業務。」數據顯示,93% 的奧地利線上消費者都曾至少一次在亞馬遜網站上購物。

去年 11 月,亞馬遜為了獲得直銷最新款蘋果產品的「資格證」,答應在明年 1 月之前移除所有未經授權銷售蘋果產品的第三方賣家(包括全新及二手產品),第三方賣家叫苦不迭。知名數位拆解網站 iFixit 的 CEO Kyle Wiens 認為,

亞馬遜和蘋果的合作

簡直「無法無天」。

如果大平台不遵守「紀律」會有什麽處罰?目前,作為新規重要組成部分的罰款制度還沒有明確。TechCrunch 報導(http://t.cn/Efv7PXv)稱,「至少在早期階段,我們尚不清楚新規對平台的監管是否是『雷聲大雨點小』」。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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