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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裡漏水,電梯經常壞?閩侯博仕後龍港城業主投訴多

近日,閩侯縣甘蔗街道博仕後龍港城8號樓一位業主在福州12345上投訴。其表示2013年購買了這套房子,2016年5月份交房,驗房時發現衛生間、廚房有多處漏水,牆壁空鼓,樓板開裂,天花板白灰掉落等問題。之前是口頭要求整改,2016年7月又寫了一份詳細的整改單,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維修好。而且負一層內部變成了綠化場地,電梯品牌與合約中的不符,經常壞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目前他還無法交房入住,一直在外面租房子。希望有關部門處理。

閩侯縣有關部門介入調查後,作出如下答覆。

閩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6月5日答覆:“我局至現場進行了檢查,根據物業中心提供的合約範本,未有具體條款指明需安裝的電梯品牌,我局當場對8號樓電梯進行了檢查,電梯現場運行正常,由福建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定期進行檢驗,檢驗合格並貼有《電梯使用標誌》,且均在檢驗有效期內。我局檢查人員對物業及電梯維保部門進行了相關的行政指導,要求其今後繼續加強電梯的日常管理維護。”

閩侯縣城鄉規劃局6月10日答覆:“經查該項目規劃圖紙檔案,該項目負一層規劃為停車庫,關於訴求件中反映的負一層內部變成了綠化場地問題,我局正積極展開調查,待調查後將依法進行進一步處理。”

閩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6月10日答覆:“關於廚房、衛生間空鼓問題,經了解,目前已整改完畢。關於漏水問題,經了解,在做閉水試驗後尚未發現漏水點。關於訴求人所述未安排工作人員進行協商處理問題,經了解,在整改後已與業主進行聯繫,訴求人可至物業服務中心查看回訪記錄。關於電梯品牌與合約不符問題,因合約的簽訂屬於雙方民事行為,建議通過協商或法律途徑予以解決。同時,經了解,於雙方所簽訂的合約並未對電梯品牌進行約定。關於訴求人所述無法交房問題,房屋的交付屬於雙方民事行為,建議雙方根據所簽訂的合約履行。”

無獨有偶,近期以來,在福州12345上反映該小區物業管理等問題以及電梯經常壞的訴求件也不止一份兩份。

今年4月份,閩侯縣市監局曾至該小區8號樓對電梯進行檢查,當時查明電梯因曳引鋼絲繩一根斷股,一根斷絲,及鋼絲繩生鏽嚴重而出現故障。物業(福州天之驕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將其暫停使用,並表示大概將於2019年4月27日完成修複。市監局檢查人員也對物業及電梯維保部門進行了指導督促。

閩侯縣住建局當時也反饋該部電梯於2014年8月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後於2019年3月更換鋼絲繩等配件,更換後經檢測合格又重新投入使用。

那麽,這個小區既然2016年5月份才交的房,至今投用方才3年,電梯故障率是不是高了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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