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拚多多黃崢回應山寨問題:拚多多肯定做得不夠好

7月31日,拚多多創始人黃崢在發布會上。新京報記者 楊礪 攝7月31日,拚多多創始人黃崢在發布會上。新京報記者 楊礪 攝
拚多多平台上的vivi手機。拚多多平台上的vivi手機。

  拚多多回應“山寨門” 股價開盤大跌

  創始人黃崢稱山寨的問題比假貨嚴重,拚多多肯定做得不夠好;拚多多開盤大跌,昨晚瀕臨破發

  假茅台、盜版書、7.5元的奶粉、幾十塊的貝因美奶粉、超熊洗衣粉、藍月殼洗衣液、山寨家電……近日多方指責讓拚多多陷入假貨風暴,有觀點稱拚多多上市“讓中國打假倒退二十年”,引發網絡討論。

  7月31日,拚多多做出了多次回應。拚多多創始人黃崢發布了一封內部信,回復調子放緩,黃崢稱,“即使是惡意的攻擊,也要善意地解讀”。當天下午,拚多多在上海總部召開發布會,聯合創始人達達和黃崢先後出面,就外界的具體質疑進行了回復。黃崢表示,臨期奶粉將放在第一優先位處理,同時明確標準,推動山寨商品產業更新。對於假貨問題,創始合夥人達達回應稱,假貨是人性問題,假貨問題是社會問題,讓3歲的拚多多承擔是不公平的。

  昨晚,拚多多美股開盤後大跌,截至23時40分,從盤前22.19美元暴跌至19.98美元,暴跌11.2%,瀕臨破發。

  拚多多稱“遭遇罕見的網絡輿情攻擊”

  7月31日一早,拚多多新聞發言人井然稱,剛上市不到一星期的拚多多受到了廣泛的文章質疑,善意的批評拚多多都會接受進行整改,但真相是正在受到罕見的波次網絡輿情攻擊,並在網絡上有專門的團隊和人員在維護。據此,拚多多已經向國家互聯網中心發起舉報,詳細材料在合適的時候也會向全社會公布。

  此前7月28日,創維集團在微博上發出嚴正聲明,稱近期在拚多多上出現大量假冒創維品牌的電視產品銷售。創維官方還貼出了拚多多平台部分假冒創維品牌,包括:創維先鋒、創維雲視、創維嘉、創維美、創維酷酷、創維雲視聽、創維e家等。

  據新京報記者調查,拚多多平台還存在與康佳品牌相似的“KDNRA”牌電視。記者還搜索到到多條以“vivl”為品牌名但外觀和“vivo”手機相似的產品鏈接。

  此外,有報導稱,拚多多平台還出現了“立日洗衣粉、茅台鎮原漿酒、Parmepas紙尿褲、SANXIN手機”等山寨產品。著名作家鄭淵潔也在微博表示,在拚多多上發現了其皮皮魯系列書籍的盜版書籍。

  黃崢:山寨問題比假貨嚴重

  7月31日下午,在拚多多上海總部,拚多多聯合創始人達達針對此前媒體質疑的具體問題進行了回應。“假貨是人性問題”,達達表示,“打假不是一家的事情,同行大家一起從供應鏈,到下遊的銷售端,一起來打假,假貨就會越來越少”。

  對於創維對拚多多平台上山寨商品的維權指控,達達回應,此前拚多多與創維有合作,雙方還表達了長期友好合作的願望。在對方發布聲明前,拚多多沒有接到任何說明和通知。7月26日拚多多上市當天,創維未做任何溝通突然下架全部商品。

  對於著名作家鄭淵潔提出的售賣假書的問題,達達稱,跟鄭淵潔團隊做了溝通,一個小時之內會快速處理,還有綠色管道作出加速處理。

  新京報記者隨後在鄭淵潔微博上找到了該回復,鄭淵潔微博稱,“接到我的舉報後,拚多多立即對銷售盜版皮皮魯圖書的‘星寶寶家居生活專營店’封店,資金凍結,列入店鋪黑名單”。

  對於拚多多上售價僅20元的貝因美奶粉,達達回應稱,該商品為臨期商品,即接近保存期限的產品,是正品,可以安全使用的,京東、淘寶均有售臨期奶粉。

  7月31日下午,黃崢也出現在發布會現場。

  昨日新京報記者向黃崢提問,在他眼中,拚多多假貨嚴不嚴重?與其他平台比如何?治理力度如何?

  對此,黃崢說,“真正的假貨數量肯定比媒體想象得小。”黃崢回應,比如,40塊錢的東西,作假也是有成本的。平台應該有價值觀。有些產品屬於蹭流量,好處不在平台,甚至不在消費者。但是,山寨的問題比假貨嚴重,拚多多肯定做得不夠好。不同的品類應該不同地對待。

  上市五日,拚多多的股價坐上了“過山車”。7月26日上市發行價19美元,在當日即飆升至最高27.54美元,漲幅44.95%。不過好景不長,上市後引發的爭議,讓拚多多從7月27日開始股價逐步下跌。截至7月31日23時40分,美股實時行情顯示,在召開超長記者會後,拚多多的股價開盤就迎來暴跌,從盤前22.19美元跌至19.98美元,暴跌11.2%,瀕臨破發。 新京報記者 楊礪 任嬌 實習生 趙昕 遊佳穎 童北晨

  ■ 記者調查

  多款產品與知名品牌商標近似

  新京報記者在拚多多平台上搜索發現,一款暢銷商品“KDNRA”電視已有拚單15401件。這一商品並無商品詳情。客服稱這款商品品牌為“康佳貴族”,為中外合資品牌,是三星和LG的合作方。中國商標網客服提供的一份“聲明書”顯示,該品牌所有者為廣東索傑電子有限公司。記者查詢工商資訊發現,這家公司旗下擁有20余各類商標,均與主流品牌類似。

  在拚多多平台上直接搜索關鍵詞“vivi手機”,記者看到多條以“vivl”為品牌名,但外觀和“vivo手機”相似的產品鏈接。記者詢問客服是否跟vivo品牌有聯繫及是否有品牌授權書等相關證明證件。對方稱,vivl和vivo是不同的牌子,vivl的性價比高,有保修卡,且其一直在回避是否有品牌授權書的問題,只在強調產品都是全新未拆封,保證正品,“這邊都是授權才可以賣的。”記者在中國商標網上搜索商標名稱“vivl”,結果顯示未有與手機行業有關的vivl產品。

  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官網,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小米視界”和“康佳視界”均由廣州市諾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於2017年10月11日提交注冊申請,申請注冊範圍包括電腦、電視機、手機等,但“小米視界”於2018年7月6日被商標局駁回復審,目前處於申請收文階段,而“康佳視界”則處於等待實質審查階段。

  此外,記者還在拚多多平台上發現一個名為“慢嚴抒嚀抑菌噴劑咽炎口腔護理”的產品,在谘詢其是否能出示有關生產資質證書後,客服回應,“幾十塊錢的東西還扯這個有意思嗎?沒有資質證書會有這種包裝嗎?不買拉倒。有我也不給你。”為此,記者在中國商標網上求證是否真有名為“慢嚴抒嚀”的商標,搜索結果表明雖有此商標,但其提供的產品僅涉及消毒劑和衛生消毒劑。

  新京報記者在微博上搜索關鍵詞“拚多多 山寨”發現不少消費者在拚多多平台上購物買到過山寨貨。一位消費者表示,她在拚多多上買到假的華帝灶具,並附上所購買的產品照片,記者收集到該消費者所提供的產品外觀及資訊的照片,上網搜索“JZT-i10002B”型號的華帝灶具並進行比對,發現此款標有“JZT-i10002B”規模型號的產品與官方所展示的產品圖片不符,僅是類似,並非“JZT-i10002B”規模型號的華帝灶具。“售後就是讓等,5月14日到現在了並未有處理。”

  對此,IT律師趙佔領稱,產品構成商標近似侵權,如果品牌所有者起訴侵權的,那麽這些產品的生產銷售者肯定會構成商標侵權。拚多多作為平台,也應該對企業上線銷售的產品進行審查,如果是少量的侵權,還說得過去,這種大規模的銷售侵權產品的行為,平台肯定存在疏忽或者過失,應該對侵權行為承擔連帶的侵權責任。新京報記者 楊礪

  ■ 企業回應

  創維:拚多多一直未能下架假冒商品

  7月31日晚間,針對拚多多在下午召開的媒體溝通會中指出與創維此前曾有合作,但創維方面無故下架商品事宜,創維RGB電子公司董事長王志國在創維2018年新品戰略發布會中回應稱,與拚多多合作屬實,但拚多多方面一直未能下架假冒產品,故將商品下架。

  王志國稱,創維曾在今年6月份與拚多多商議合作事宜,同時發現拚多多平台上存在大量假冒創維品牌的商品,之後創維方面要求拚多多下線相關假冒產品,但直至7月中旬拚多多仍未有所動作,故而暫停與其合作。

  此後,相關假冒商品仍然存在於拚多多平台上,創維方面於7月28日發布維權聲明,要求拚多多下架相關假冒商品。 王志國在採訪中表示,如果拚多多平台上仍存在假冒創維品牌的商品,創維將采取進一步措施。

  截至發稿,記者實測發現,拚多多平台上仍然存在“創維雲視聽”、“創維TV”等涉嫌假冒創維品牌的商品。新京報記者 薛星星

  ■ 焦點

  優先處理臨期奶粉,專家稱應注意過早變質

  “我可以明確地講,從優先級上來講,臨期奶粉是第一位,”在回應打假舉措時,黃崢表示,將優先處理嬰幼兒食品。

  “對於社會關心的臨期奶粉問題,我們會率先在行業更新更高的標準,會像‘香煙盒提醒風險’一樣在罐體圖片上強製以醒目方式添加‘此為臨期奶粉,請謹慎購買’字樣”。黃崢表示。

  7月27日,一張“拚多多平台上7.5元售賣原價888元的貝因美紅愛加奶粉”的圖片在網絡廣為流傳。在這張圖片的基礎上,不少媒體發布了整個電商是否在出售假奶粉、過期奶粉等相關報導,引發了廣泛關注。

  對此,拚多多聯合創始人達達解釋稱,7.5元的標價實為商家引流時使用的菊花晶的標價,並非奶粉的標價,奶粉的標價是19.9元。價格較低的原因是,此類奶粉在中國被稱為“臨期奶粉”。

  所謂“臨期商品”是指接近保存期限,但沒有超過保存期限的產品。總的來說,臨期食品是安全的,也是完全可以食用的,但也可能受到極端環境的影響。

  銷售“臨期食品”需要按照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制度》對“臨期商品”做出消費提示。具體而言,“臨期”為食品保存期限為一年以上的,期滿之日前45天;保存期限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保存期限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保存期限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保存期限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保存期限少於15天的,期滿之日前1至4天。

  新京報記者在拚多多應用上搜索“貝因美”,在搜索結果中發現有商家出售臨期奶粉,部分商家在商品名稱和圖片上有標明。記者在一正在進行品牌清倉的店鋪發現,其並未標明“臨期”字樣,且在圖片中有“貝因美旗艦店”字樣,售價僅88元,到期日期僅在商品描述中以普通字體呈現。

  在淘寶、天貓、京東、阿里巴巴等購物軟體中搜索“貝因美”或“臨期奶粉”,均發現有被商家標注了“臨期特價”字樣的奶粉在出售,但平台方也未進行標注。

  一位食藥監部門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解釋稱,所謂的“產品保存期限”是指產品的最佳食用時間,在保存期限內,產品的生產企業對該產品品質符合有關標準或明示擔保的品質條件負責,銷售者可以放心銷售這些產品,消費者可以安全使用。但保存期限不是識別產品是否變質的唯一標準,可能存在由於存放方式、環境變化等引起的過早變質。所以在購買時,不僅要注意是否過期,更應該注意產品外觀是否損壞,品質是否出現問題。

  那麽,臨期奶粉是如何產生的?據了解,實際售賣中育齡年輕夫婦往往在銷售期還有半年左右的時候就不再選擇購買,因此臨期奶粉在中國形成了一個巨大的產業鏈,品牌商往往自己不銷售臨期奶粉,但會甩給經銷商或者其他管道銷售。

  將此類產品完全作廢棄處理,會造成巨大浪費,於是“臨期奶粉”便通過低價的方式重新進入市場,據拚多多提供的數據顯示,該部分奶粉佔到整個奶粉產業銷售額的20%左右。由於價格非常低廉,“臨期奶”經常被解讀為假奶粉或是過期奶粉,逐漸形成了輿論認知誤區。

  聯合創始人達達稱:“此前我們參照主流電商平台行業通用的標準來處理這些商品,經過此次輿情,我們發現,僅按行業標準來處理臨期食品是遠遠不夠的。”新京報記者 白金蕾

  下架“小米新品”,對其他“白牌機”語焉不詳

  搜索“電視”關鍵詞,新京報記者看到一款已有拚單15401件的暢銷商品“KDNRA”。這一商品並無商品詳情,客服稱這款商品品牌為“康佳貴族”,為中外合資品牌,是三星和LG的合作方。

  對於白牌機(最初指按單定製,後指“無品牌”機器)這一類的產品,拚多多CEO黃崢表示,需要疏導廠家去做(自己的品牌)。“本身來說,電視機的面板他們生產不出來,其實就是組裝。從短期來看,是佔別人品牌的便宜,對他的產品的長期影響是不好的。一些廠商在短期利益面前動搖,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情要跟大禹治水一樣,這麽多的工廠,要往好的地方引導。”

  相比其他電商平台對於山寨產品商家會做降權處理,而拚多多有些商家侵權行為很明顯,銷量也很多但排名依然靠前。那麽,拚多多是否在放縱這些山寨產品?

  對於新京報記者的提問,達達回應稱,第一,關於品牌的標注,涉及數據庫的建設。這是一個複雜的過程。目前拚多多正在建設的數據庫包括手機、數位行業等,消費者可以在平台找到自己想要的品牌。

  黃崢則表示,“拚多多上的衣服都是非標品,而家電都有品牌識別,所以這個問題在家電領域會顯得更明顯。而在拚多多的產品類別中,家電隻佔很小一部分。”黃崢還提出,“是否我們應該去引導他們,如果品牌商可以更加大度,其中一些可能真的是去滿足不同區別度的市場。”

  7月31日,拚多多表示,已經下架山寨產品小米新品。那麽,未來是否會下架其他山寨白牌機?對此,達達回應稱,白牌機,不僅僅是拚多多的問題,其他電商平台也存在。

  “打擊假貨的問題,是行業問題,”達達解釋,特殊商品的審核,跟知識產權的部分差不多,拚多多之前已經有兩大電商平台的存在,他們的做法是我們參照學習的對象,也有嚴格的管理,比如涉黃涉暴產品,下架處理。很多商品上架之後,沒有流量的,或者進行流量測試。後台商品有分數,有銷售分和品質分,當數據異常的時候,審檢質檢部門同事就會進去處理。新京報記者 楊礪 任嬌

  ■ 司法解讀

  山寨產品誰該擔責?

  “山寨產品涉及兩個侵權行為:如果用了該品牌的商標,是侵犯了商標權;如果沒有用商標、或用了其他商標,但是模仿了別人的外觀,獨創的外觀設計有專利權,這個是侵犯了專利權;如果既用設計又用商標,則侵犯商標權和專利權兩項權利。權利人隨時可以進行民事訴訟,構成犯罪的可由檢察機構根據《商標法》提起刑事訴訟。”北京高沃律師事務所韓律師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七條中的三款罪責,既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大品牌正品的價格,包含從原材料到工藝製作,從品牌包裝到市場行銷,最後到達消費者手中,任何環節的投入都是可觀的,致使價格比普通產品稍高。”寺庫鑒定認證中心總監韓超說,仿冒商家從產品外觀、行銷策略上都是對品牌商的侵權。

  不過,品牌侵權在舉證和法律執行過程中面臨困難。“一些新技術、新的傳播手段使用後,法律和法規沒有及時跟進調整,再加上商標和設計的全面取證比較困難,導致了一些案件的偵辦受阻,也讓一些人有了僥幸心理。”全國政協委員、韜奮基金會理事長聶震寧在此前接受新京報採訪時,指出了網售山寨品牌案件的偵辦難點。

  此前,小米創始人、董事長雷軍在廣東代表團全體會議上曾表示,“製假售假,案值在5萬元以內的,不予追究責任,案值在5萬以上的,頂多判7年。這是20多年前的法律和10多年前的司法解釋,嚴重脫離了今天的實際情況”。

  市場上爭論的焦點在於電商平台是否應負有連帶責任。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下稱《侵權責任法》)實施之後,電商平台的責任只在“通知刪除”層面,只要電商平台及時有效地執行,平台方的責任和義務就相當於已經履行。

  《侵權責任法》三十六條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韓超認為,中國經濟正處在轉型期,確實存在一些中低收入群體想擁有高端商品的外觀,限於個人經濟或者其他的壓力暫時無法購買正品。有這種需求的存在,造假的源頭就不會斷。不過,這也為國產自主設計品牌提供了孕育土壤。強勢地位的平台方應承擔起引導行業向尊重知識產權的方向發展的責任。新京報記者 白金蕾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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