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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車失控持續發酵:律師稱車主或陷入多項法律責任

  奔馳車失控事件持續發酵:律師稱車主或陷入多項法律責任

  ■本報記者 龔夢澤 

  從Uber無人駕駛撞人致死到特斯拉Model X車禍司機喪生,再到近日的備受關注的川航備降事件,可以說生死攸關的交通安全事件,歷來都牽動人心。

  此前曾引起軒然大波的“奔馳定速巡航失控”事件,近日終於有了最新進展。 5月27日凌晨,車主薛先生在微博上公布了第三方檢測機構——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

  該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車輛製動系統工作正常,無故障;巡航系統工作正常,無故障;綜合認定2018年3月14日車輛在連霍高速相關路段行駛過程中不存在失控情況。

  對於檢測結果,北京奔馳公司稱對鑒定意見表示充分尊重和認同,儘管奔馳並沒有提及後續處理意見。有資深民事訴訟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如果奔馳認為車主薛先生發布消息不實(依據鑒定意見)存在主觀過錯,並對奔馳公司造成了損失而對其起訴的話,車主薛先生很可能將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記者注意到,事件發生至今,許多奔馳的現有車主以及潛在車主,確實對於奔馳定速續航技術的安全性以及奔馳品牌的口碑由最初的關切、疑慮,甚至轉變為擔憂。

  該名律師認為,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商譽情節嚴重的或奔馳能夠舉證損害行為造成重大損失如銷量明顯下降,可算作重大損失。在審查行為人資產、主觀惡意以及造成影響後,可對車主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完成第三方檢測

  事發時奔馳不存在失控

  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2018年3月14日,在連霍高速相關路段行駛過程中,排除腳墊卡滯導致失控的可能性、排除定速巡航功能開啟狀態下ABS或ESP起作用的可能性,確定駕駛員至少未采取通過將電子擋杆撥入N擋的方式進行強製關閉定速巡航功能操作,結合車輛製動系統、巡航系統均工作正常、無故障的客觀事實,綜合認定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同時,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車輛行駛速度高於2km/h時,無論駕駛員是否系安全帶,打開駕駛員側車門,車輛均無法減速停車。

  意見書顯示,在車輛存儲的事件記憶體記錄數據,發現了一條關於“定速巡航控制關閉”的記錄數據,該數據顯示,車輛在出廠後僅出現過一次“定速巡航控制關閉”,出現上述記錄的車輛總行駛裡程為3008km,而鑒定開始時,車輛總行駛裡程3551km。也就是說,出現“定速巡航控制關閉”的記錄數據,是發生在事發後車主從華陰收費站到成都的路上。

  對此,薛先生表示:“尊重鑒定結果,但我還有一點疑惑,既然車輛上面讀取一條數據“定速巡航控制關閉”的資訊,這條數據資訊發生的路段不是事發路段,恰恰發生在事發以後的這段路程,從華陰到成都我並沒有使用過定速巡航,這是我疑惑的地方,發生的次數還是從出廠到檢測當天隻發生過一次“定速巡航控制關閉”的資訊。”

  此外,薛先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還提到,當初他發現車輛插入隨身碟後有讀取問題,反映給了鑒定機構。鑒定機構現場檢測認為是隨身碟問題,但司法鑒定意見書中對此並未提及。

  奔馳認同檢測結果

  主動權回歸或采取維權

  值得一提的是,5月27日,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也發表一封題為《關於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對薛先生使用車輛檢測報告的聲明》稱,公司已收到《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對該機構所出具的鑒定意見表示尊重和認同。

  記者注意到,自3月14日事件發生至5月27日前,奔馳針對“定速巡航失靈”重大安全事件僅發聲三次,其中一次還是單獨回應某節目組,而另兩次分別是在事件發生之後的第2天和第26天。

  4月9日,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發布《 關於薛先生用車經歷的進一步情況說明》(以下簡稱《說明》),表示3月16日至今,事件尚未取得實質進展。但根據目前已有資訊,可判斷事故車輛的定速巡航系統及駕駛系統當晚運行正常。 

  也正是這份《說明》,迅速激起了車主薛先生的反擊。他隨即發微博稱,“奔馳總部人員只是在3月17日和18日對我車進行了簡單的查看,沒有進行任何的詳細檢測,就做出這樣的說明,是不是太武斷和太片面。”

  以至於在4月12日,車主還委託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稱,“自己駕駛的奔馳車巡航模式切換人工駕駛模式失控確系存在,奔馳公司在沒有得到車輛檢測結果的情況下,僅通過後台遠程拿到的數據,就把責任完全推給車主一方,這種做法過於武斷。”

  自此,在4月27日當事車輛進行第三方檢測之後,奔馳方面三緘其口,再也沒有進行正面回應。對此,有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奔馳此後的策略保守了許多,也是為了接下來可能出現的任何結論以及後續變化留有較大的回旋余地。

  如今具有法律效力的鑒定報告在手,上述資深民事訴訟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奔馳公司采取訴訟手段維權,車主薛先生很可能將承擔民事責任。依照現在的鑒定結論,薛先生或涉嫌散布謠言。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可要求該車主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事實上,定速巡航功能的可靠性事關交通安全和生命安全。事件發生後,許多奔馳的現有車主以及潛在車主,確實對於奔馳定速續航技術的安全性以及奔馳品牌的口碑由最初的關切、疑慮,甚至轉變為擔憂。

  上述人士表示,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商譽情節嚴重的,或奔馳能夠舉證證明造成重大損失如銷量造成明顯下降,可算作重大損失,對車主可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外,對於薛先生在報警後,陝西、河南兩地交警調動大量社會資源為其清理路線、安排收費站執行緊急措施等,如若成立可以追究行政責任。

責任編輯:關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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