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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慧:“專利費”不應有雙重標準

華為可不可以向美國威瑞森電信公司(Verzion)收取專利費?近日,這個技術問題在美國被一些政客炒作成“政治問題”,而且過去一直攻擊中國對美國進行“知識產權盜竊”的美國知名反華議員盧比奧甚至跳出來無端指責華為公司向美國公司收取專利費是“專利流氓”。可是,“專利流氓”的帽子根本扣不到華為公司頭上。

實際上,關於專利費,這並不完全取決於華為的主觀意願想收就能收,更多取決於威瑞森公司的現實做法,即其是否使用了華為的專利,其對華為專利的使用是否獲得了合法授權,以及是否支付了相應的費用。

搞清楚這些問題相信並不複雜,如果威瑞森公司未經許可,且未支付費用而使用了華為專利技術,那麽真正“耍流氓”的並非華為,而是威瑞森電信公司。

其實,要論收取專利費,美國公司才是這方面的“佼佼者”,動輒上億甚至十幾億美元的專利費,讓很多美國科技企業能夠利用這些巨額的專利費滾動地進行技術創新投資。而回歸到華為與威瑞森公司之間的專利許可紛爭,更多應該是市場問題或法律問題,而非政治問題。美國方面應該在這個問題上排除“雙重標準”的做法,尊重原本的事實。

據《華爾街日報》援引消息人士透露,華為早於今年2月就給威瑞森公司及其20多家供應商發去了信件,要求威瑞森為其所使用的超過230項專利支付超過10億美元的使用費。華為在信中稱:“相信貴公司將看到取得我方專利產品授權的好處。”按照這些美國媒體的報導,華為與威瑞森電信公司之間的信息往來,屬於典型的為達到專利許可而進行的接觸、談判或前期溝通。類似的接觸或談判,在蘋果公司與諾基亞之間、蘋果公司與高通公司之間也經常上演。

例如,2017年5月23日,諾基亞和蘋果公司共同宣布,雙方之間已發生的專利訴訟糾紛將全面和解,此外,雙方就專利許可達成一項期限長達數年的合作協議。而在此之前,因為專利許可問題,諾基亞曾於2016年12月將蘋果公司訴至美國法院,狀告蘋果產品侵犯諾基亞技術專利,訴稱蘋果在顯示器、芯片組、軟體以及其他方面侵犯了諾基亞32項專利權。2019年4月17日,高通和蘋果同時對外宣布,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解除雙方在全球範圍內的所有訴訟。和解內容就包括蘋果公司向高通公司支付一筆費用。

因此,專利許可問題本質上是技術問題也是事實問題,它並不會因為一些美國政客給華為扣上“專利流氓”的帽子,就可以免除威瑞森公司應該獲得許可或支付的費用。最終確認威瑞森公司是否應予繳納專利許可費用,要看華為與威瑞森公司之間的專利許可談判情況,以及在未達成許可一致後可能的專利訴訟判決情況。

在中美貿易摩擦加劇的背景下,“華為公司收取美國公司專利費”讓那些過去一直打壓華為的美國政客丟了面子,因此利用泛政治化的語言使原本屬於市場常見現象的專利許可問題,引發一些美國媒體和政客的過分關注或討論。但是,事實就是事實。事實給了華為公司底氣,也讓美國政客“雙重標準”的做法不攻自破。(作者是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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