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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意稱自己是“婦女”,是詞有問題還是我有問題?

每年三月的婦女節,人們都要吵一吵“婦女”這個詞。有人覺得自己年紀輕輕不是“婦女”,有人生怕叫錯了惹別人生氣,搞得婦女節的別稱越來越多:什麽女神節、女王節都出來了。

這個節日最初誕生於美國,在德國被確定為3月8日,在蘇聯成為國家法定節日,是新中國規定的最早一批節日之一,最終於1975年被聯合國正式接納。它本應象徵著世界女性團結起來爭取權益,但是在中文互聯網上卻變成了無數紛爭之源。

麻煩出在它的名字上。似乎有不少人都在回避“婦女節”這名字,於是學校裡流行著“女生節”,商業宣傳裡則充斥著“女神節”“女王節”。遺憾的是,前者在很多學校都變成了不懷好意的表演,而後者則基本只是借關注女性之名行消費主義之實。名不正則言不順,這些改變的名稱無疑要負一定責任,已經有不少人對它們進行了充分的批判。

但是把International Women’s Day翻譯成“國際婦女節”也確實是有缺陷的。那些不喜歡這個名字的人裡,也有一部分是出於合情合理的原因。

“婦女”二字顯老嗎?

不喜歡“婦女”一詞的人,很多是因為同一個理由:聽起來顯老。

反對者會說,“聽起來”能算數嗎?法律規定“婦女”就是14歲以上的女性,辭書也把“婦女”定義為成年女性的統稱。定義都擺在這裡了,還要跟著感覺走,豈不是法律和語文的雙重無知,外加歧視年長的女性嗎?

如果我們真的是在討論法律,討論學術術語,或者在其它專業場合,那問題確實就解決了,定義已下,跟著定義走就好。遺憾的是,婦女節是一個涉及全民的節日,它的用詞問題首先是共同語日常用法問題。而在這裡,一個詞的意思並不是被“定義”決定的。

你說什麽?語言還能不靠定義?

將近兩千年的時間裡,大部分學者都直覺地認為一切都是圍繞著定義轉的。然而,這個直覺是非常不靠譜的。

定義雖然精準

現實極度模糊

傳統語言學遵循形式邏輯的傳統,認為一個詞指的東西,就是所有符合它本質特徵的東西。比如《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對“水果”給出了這樣的定義:“可以吃的含水分較多的植物果實的統稱”。換句話說,是“水果”的東西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可以吃;含水分多;是植物果實。水果就是三者的交集。

在這樣的認知體系下,“水果”與“非水果”之間有著涇渭分明的界限,誰要是搞不清楚,誰就是沒文化,真可怕。

這種分析方法完全符合古典的形式邏輯學規則,特別是在分析專業術語時非常好用,既符合知識分子們的思維習慣,又符合知識分子的語感。從亞裡士多德時代起,它就極受學者歡迎。法律中對“婦女”的定義,依據的就是這樣的過程。

根據這樣的區分方法,一個人要麽是“婦女”,要麽不是“婦女”,簡單明了乾淨漂亮,概念邊緣沒有任何灰色地帶。

好,那我現在問你,快速舉一個水果的例子,不許思考,想到啥說啥。

你是不是想到了蘋果?

也有可能有些人想到了橘子、草莓或者桃子。但是有人想到了椰子嗎?請第一時間想到椰子的人舉一下手。

奇怪的事情發生了。椰子完全滿足水果的定義,可是就極少有人第一時間想到椰子,就好像蘋果要比椰子“更水果”一樣。水果皆平等,可有的水果比其他水果更加平等。

這個問題當然遠不限於水果。請你再舉一種顏色、一種蔬菜、一種工具和一種家用電器。會有很多人說紅色、白菜、錘子和電視,但很少有人說珊瑚橙、秋葵、衝擊鑽和空氣淨化器,哪怕後面這四個其實知名度並不低,甚至和我們很多人日常關係更緊密些(好吧珊瑚橙可能例外,但它是2019年的潘通年度色)。

而基於完全相同的道理,雖然看定義上所有年齡段的成年女性都是婦女,但在國語的日常口語裡,好像“中年婦女”要比別的年齡段的婦女更加“婦女”。誠然這個現象為很多現實存在的歧視推波助瀾了,但它本身千真萬確是一個語言和思維的現象,而非因歧視而生——總不能說大家都歧視椰子吧。

取交集的形式邏輯思路完全無法解釋這個現象,因為人類思維並不是按照形式邏輯運行的。我們腦子裡想的東西是模糊的一團,為了處理它,需要另一種路線。

傳統的定義方式假設不同概念是離散的,類似於左邊的色譜;但日常的世界卻像右邊的色譜,我們不能從中圈出某種顏色的明確邊界,概念之間經常只有模糊的界限。

從一個原型出發

向外逐漸擴散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認知語言學學派提出,在日常生活中,人類的腦子裡根本不區分什麽本質特徵、偶然特徵,範疇(category,可以簡單理解為傳統語言學所說的“概念”)下的成員之間通常是不平衡的,有的典型,有的不那麽典型。像“水果”中的“蘋果”這樣最典型的範疇,被稱為“認知焦點”或“原型”(prototype)

我們一般用“ > < ”作為範疇標記。比如說“AI”這個範疇,就寫作>AI< 。再比如我定義一個用下劃線表示的範疇(比如用它表示“犯愁”),則可以寫作>_< 。

不過,考慮到非專業讀者的閱讀習慣,下文以引號作為範疇標記。

認知語言學家發現,人類在日常生活中判斷“x”是否屬於範疇“A”時,根本不會思考“A”有什麽本質特徵。相反,人們會先給“A”找原型(比如“a”),分析原型“a”(而不是大範疇“A”)的特徵與“x”有多相似;同時,思考與範疇“A”平行對立的範疇(比如“水果”的平行對立範疇就是“堅果”、“蔬菜”什麽的),用它們的原型與“x”進行對照,思考有多不一樣。這兩個過程比較相似,為了行文簡潔,下文的舉例將省略掉後一個過程。

現在,我們來判斷“香蕉”是否屬於“水果”。

首先要找到“水果”的原型,比如“蘋果”,歸納它的主要特徵。

蘋果=

可食×富含水分×植物果實×比較圓×甜或酸×可口×零食×比較小×顏色鮮豔×果皮薄×啃食……

注:這裡對“果實”、“果皮”的定義與植物學術語不同。另外,具體選擇哪些特徵作為主要特徵具有社會性,不同語言、文化、社群選擇的屬性可能不一樣,不同個人選擇的也未必一樣。

再去拿“香蕉”的特徵作對比。

香蕉=

可食×—富含水分×植物果實×?長圓形×甜或酸×可口×零食×比較小×顏色鮮豔×果皮薄×啃食……

注:負號表示不成立,問號表示不確定。

為了便於閱讀,正負特徵用不同顏色表示,本質特徵下加了下劃線。

這裡對屬性的理解來自日常觀感,不同於專業測定。其實,“香蕉”屬於“水果”這一點屬於公共知識,就好像2×2=4那樣,一般不是推算出來的,而是記下來的,本文只是還原一下最初得到這個知識的過程。

“香蕉”並不像蘋果一樣咬一口果汁四溢,從日常觀感看不符合“富含水分”這個“本質特徵”,但卻符合了“蘋果”的一大堆別的屬性。所以,在大部分人的語感裡,“香蕉”不僅是“水果”,還是比較典型的“水果”。

“椰子”則不一樣。

椰子=

可食×富含水分×植物果實×圓×?甜或酸×可口×零食×—比較小×—顏色鮮豔×—果皮薄×—啃食……

它雖然完美符合“水果”的三個“本質特徵”,但與原型“蘋果”實在是不太像,所以,它反而比“香蕉”更不像“水果”。

經過這樣的比較,與蘋果最相似的“梨”、“柑橘”等成了“水果”的核心概念;差別比較大的“椰子”、“番茄”則是邊緣概念,有些人會不承認它們的水果身份(美國的法院甚至審判過“番茄”算不算“水果”的問題)。總之,在當代語言學觀念下,“水果”與色譜一樣,沒有明確的邊界。

人類還有一種與之非常相似的範疇化認知方法,叫完形(gestalt)感知(與造孽的“完形填空”沒有任何關係)。比如上圖在一般人眼裡是一個缺損的三角形,而不是三個凹陷的六邊形。這兩種方法適合於不同種類的範疇,但它們的基本理念是相似的。

之前出現的“蘋果”、“紅色”什麽的都是原型。原型是一般人在談到某個範疇時首先想到的代表,所以最容易給出這個回答。當然現實中的你也許確實剛吃完一個椰子,所以容易想到椰子;如果先“清空”一下工作記憶,比如先做幾道純數學題,那你選出原型的概率還會增加。

而在我們日常使用的共同語中,“婦女”恰好就是這樣一種不平衡的範疇,它的原型是“中年已婚女性”,而“青年女性”則是非常邊緣的概念。

所以,生活中,我們提到“婦女”一詞時,腦海中通常會直接浮現出一位中年已婚女性的形象,卻很少會直接想到青年女性或老年女性;當我們想稱呼女青年或老年女性群體時,也很少會使用“婦女”這個集合名詞。

憑什麽說“婦女”的原型

是中年已婚女性呢?

語言中原型的選擇具有社會性,以同一種語言為母語的人,大腦中設定的原型通常是相似的。語言學家可以通過簡單的實驗來確認原型。不過,即使不做實驗,我們也有一些可以利用的外部線索。

1.看詞形

原型的選擇既與文化背景和語境有關,又與詞形甚至詞的文字形式有關。還拿“水果”舉例子。在德語中,最典型的“水果”是“柑橘”,其次才是“蘋果”。但在漢語中,或許是因為“蘋果”恰好帶有一個“果”字,它才戰勝更美味的(不接受反駁)柑橘,成為了“水果”的第一原型。

“婦女”中的這個“婦”有妻子的義項。中學課文裡的《詩經·衛風·氓》說“三歲為婦,靡室勞矣”,就是說她做妻子已經做了三年了。這個義項在現代漢語的一些詞或固定搭配中仍然存在,比如“夫婦”就是丈夫和妻子的合稱,“媳婦”是妻子或兒媳的意思。漢語共同語中對“婦女”的原型設定包括了“已婚”這個特徵,就是受到“婦”的影響的結果。

2.看搭配

語言學家判斷概念的典型性時,除了做實驗,還經常使用搭配法。比如搭配“家具”一詞的動詞經常是“搬”而不是“拿”、“端”、“舉”,所以我們知道漢語中“家具”的原型是“櫃子”、“桌子” 一類的大件,而“台燈”和“茶杯”雖然也是“家庭生活用具”,卻是“家具”的邊緣概念。

漢語中,如果給“婦女”加定語,一般是“中年婦女”或“中老年婦女”,很少出現“青年婦女”或“老年婦女”的說法。這也是幫助我們判斷“婦女”原型年齡的一條線索。

不喜歡糟糕的翻譯

未必是歧視

面對這個問題,一種辦法是通過廣泛宣傳來改變這個詞語在大家心中的原型,讓“婦女”一詞不但在字典裡,更是在共同語裡平等地代表所有年齡所有身份的女性。這個路線在原則上是行得通的,但是成本會很大——畢竟婦女不是新詞,而是一個歷史悠久且廣泛使用的詞,讓整個人群對它的觀感都改變並非朝夕之功;而在完成改變之前,就依然會有很多女性直觀上覺得“婦女”二字並不能充分代表自己。

相比較而言,更加容易的辦法就是修改婦女節的名稱。“婦女”不是新詞,但“婦女節”很新,是歷史僅一百年的翻譯結果。

從當代翻譯學理論來看,“International Women's Day”中“women”一詞本來就不需要存在典型性的差別,所以用範疇成員典型性差異非常大的“婦女”一詞去翻譯並不合適。早期翻譯者當然不了解後來才出現的理論,犯下具有時代局限性的錯誤在所難免。幸好,學術理論的發展給了我們糾正錯誤的機會。假如改用專業性較強,範疇間典型性差別微弱的“女性”一詞,將它翻譯成“三八國際女性節”,問題就解決了。“青年女性”、“中年女性”、“老年女性”,都是漢語中自然的搭配。

很多網友認為,對“婦女”一詞的排斥體現了青年女性對中老年女性、未婚女性對已婚女性、甚至無性經歷女性對有性經歷女性的歧視。在我國,這樣的歧視的確廣泛存在著。

如果一位男性藝人自稱“中老年婦女的偶像”,會被視為一種自嘲行為;但假如他自稱“女青年的偶像”,則會被看作一種自誇。

這是一種公開的歧視。

然而,青年女性不願被一個主要指代中年女性的集合詞代表,其理由卻未必都是歧視。在今天的文化中,相對於年輕而言,步入中年、老年畢竟是一種相對不那麽理想的狀態,人們對此有所焦慮和回避,本來也無可厚非。此外,不願被一個自己僅屬於邊緣概念的集合詞所代表,本身就是一種正常的心理反應。就像我們聽到“端家具”會感到別扭一樣,青年女性被稱為“婦女”時也可能存在同樣的語感上的不適感。

歧視當然是錯誤,但是翻譯得不好也是一種錯誤。我們不能期待用錯誤的翻譯去解決實實在在的社會問題。三八節原本就應該是所有女性團結起來的節日,破除觀念上的歧視和增進措辭上的包容,二者不但不矛盾,反而是相輔相成的。

作者:清潔工

編輯:Ent、喵醬

參考文獻:

[1](德)弗裡德裡希·溫格瑞爾,(德)漢斯尤格·施密特著.認知語言學導論[M].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09.

[2]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現代漢語詞典 第6版 紀念版[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

一個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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