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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風投合夥人:Microsoft、IBM如何失去壟斷地位?

本文看點

▪作者為矽谷知名風投A16Z合夥人Benedict Evans。他認為,一家富有的大型企業、一家以其產品主導市場的公司,以及一家主導整個更廣闊的科技行業的公司,是完全不同的三件事。公司的市值並不代表其權力。

▪IBM統治了大型機,Microsoft統治了個人電腦,當這些東西成為科技的中心時,它們就在更廣泛的科技行業佔據了主導地位。當技術的焦點從大型機器轉移走,又從個人電腦轉移走時,IBM和Microsoft失去了主導地位。

▪科技巨頭的沒落並不在於反壟斷乾預。當科技貿易路線轉移到了其他地方,以不同的方式解決相同用戶需求,或是創建了更重要的需求的公司就會成為有力競爭者,過去積累的資產也就不重要了。

原文來自Benedict Evans,作者Benedict Evans

“權力不是財富、城府或複雜。權力是讓人們做他們不想做的事情的能力。”

——羅傑·羅甫

1975年,當史蒂夫·沃茲尼亞克創建了第一代Apple I電腦時,IBM正主宰著計算機行業。IBM的綽號是“藍色巨人”,它遠遠領先於它的競爭對手們,人們都戲稱為“IBM和七個小矮人”。彼時,IBM剛經歷了又一起反壟斷案件調查。

當然,IBM的統治地位是建立在大型機的基礎上的,大型機是計算機行業的核心典範,1964年,IBM憑借其360系統,確立了自己的統治地位。

然而,在接下來的十年裡,緊隨Apple I的個人電腦潮流將會超越大型機。所有創新、投資和公司創意的焦點都轉移到了個人電腦上。

個人電腦創造了這樣一個理念:軟體可以是一個獨立的行業,而不僅僅是與硬體捆綁在一起的東西。Microsoft,而非IBM,主宰了個人電腦的生態系統。Microsoft成為了科技產業的中心——它成為了科技行業太陽系的新太陽。

有趣的是,大型機並沒有消失。IBM在20世紀90年代經歷了一次瀕死體驗,但是大型機仍投入使用,處理大型機相關任務,IBM仍然是一個大型的技術公司。事實上,IBM的大型機安裝基數自2000年以來已經增長了十倍以上。

當大型機還是科技產業的中心時,今天在矽谷工作的大多數人甚至還沒有出生,但如今這些大型機仍在那裡,在同樣的大公司裡,做著同樣的事情。

在IBM不再是“藍色巨人”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大型機仍然是一項不錯的業務。

類似的事情也在Microsoft身上發生過。Apple I推出後20年,Microsoft推出了Windows 95,確立了它在個人電腦領域的主導地位,但一年前,Netscape推出了自己的瀏覽器。

正如個人電腦結束了IBM的主導地位一樣,Netscape和網絡也結束了Microsoft的主導地位——創新、投資和公司創意的焦點再次轉移。

整個科技行業都轉向圍繞互聯網創造軟體、成立公司,而不是圍繞Windows的API開發軟體。儘管Microsoft嘗試過,它卻從未在Web領域佔據統治地位,就像IBM從未主導個人電腦領域那樣。

在1970年代,人們擔心的是IBM要做什麽;而在1990年代,人們會關注Microsoft的一舉一動。

但如今,很少有科技界的人擔心Microsoft會做什麽——他們擔心的是Google、Apple、Facebook或Amazon。Microsoft(或IBM)可能是一個競爭對手,但它們已不再佔據主導地位。

如果你和Microsoft的高管談論這個問題,他們會說,20年來,科技領域的一切都是個人電腦的配件,但現在,個人電腦只是智能手機的配件了

就像IBM一樣,Microsoft失去了科技領域的主導地位,並不意味著它失去了業務。恰恰相反,網絡剝奪了Microsoft的優勢,但它還是賣出了大量的個人電腦——Microsoft第一次讓“普通”人有理由去購買電腦。

1995年,全球大約有1億台個人電腦,其中四分之三在辦公室裡;如今,全球有15億台個人電腦。在那時,如果你想上網,你就需要一台電腦,彼時Apple表現不佳,而Linux從未成功推出一件消費品,Windows是唯一的選擇。

這就和IBM的經歷一樣——個人電腦的出現意味著大型機器不那麽重要了,但它們也擴展了整個計算機市場,也為IBM這樣的計算服務提供商擴展了市場。

這讓我想起了這篇文章開頭的那句引述——什麽是“權力”?當我們談到科技領域的“權力”、“主導地位”或者“壟斷”時,我們實際上指的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東西,但我們通常會把它們混為一談:

1.在你產品所在的市場上,有權力或佔據了主導地位或壟斷……

2.但這一地位是否也意味著你控制了整個科技行業?

在1970年代,控制大型機就意味著控制了科技行業;而在1990年代,控制個人電腦作業系統(和生產力軟體)則代表了掌握控制權。

現在,IBM仍然主導著大型機,Microsoft仍然主導著個人電腦,但這並不是科技行業更廣泛的主導地位。從前是IBM,然後是Microsoft,可以讓人們做他們不想做的事情。但現在不是,變得富有並不等同於擁有權力

現在的Microsoft比1995年的時候要大得多,IBM也一樣。沒有人會看著IBM的圖表說“看——IBM主宰了科技行業”,這也適用於Microsoft。

目前全球約有7億台消費型個人電腦(多數運行Chrome瀏覽器,而非Internet Explorer瀏覽器),但智能手機有40億台。什麽是消費型計算體驗?股價告訴我們了嗎?

圖注:Microsoft和IBM自1995年1月1日以來的股價表現。你能分辨嗎?

今天,我們經常聽到這樣的斷言:Google、Facebook等佔主導地位的科技公司,可以輕易自然地把它們的主導地位轉移到任何新的發展周期中去。

前兩代科技巨頭IBM和Microsoft的情況並非如此,但還有另一種說法辯稱這是因為反壟斷的介入,尤其是對Microsoft而言。這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但事實上,並不能確定這一說法真的正確。

Microsoft科技領域統治地位的終結經歷了兩個階段。

首先,如上所述,在開發環境方面,它輸給了網絡,但它仍然擁有客戶端(Windows PC),因此它提供了大量的客戶來訪問網絡,並且成為了一家更大的公司。

但第二個階段,大約十年後,Apple的iPhone推出了更好的客戶端模型,Google採用了這個模型,並為其他製造商提供了使用版本。Microsoft失去了網絡開發的主導地位,然後又失去了智能手機客戶端的主導地位。

眾所周知,對於Microsoft應對網絡開發和監管乾預的措施,該公司遭遇了幾項重大反壟斷案件調查。儘管有些爭議,但你可以認為這與Microsoft未能在網絡領域佔據領先地位有直接聯繫

然而,這些案件在2001年結束,沒有一項案件牽涉到移動設備,但Microsoft還是失去了主導地位。所以究竟發生了什麽?

如果說反壟斷是致使Microsoft失去主導地位的罪魁禍首,也就是說案件的判決或措施並未對Microsoft在移動設備領域的努力產生任何具體影響,這反而表示,是Microsoft本身的執行力或侵略性減弱了

這裡有兩個問題。首先,2007年的時候,Microsoft在移動領域並未表現出絲毫的侵略性。畢竟,Microsoft此前並沒有“錯過”移動端,它在1996年發布了Windows CE,2001年時PocketPC的發布時又加速了其進程,iPhone發布之際,市場上已有一大堆“Windows”智能手機。

然而,iPhone徹底改變了人們對“智能手機”的所有設想,以至於其他公司不得不重新開發智能手機。重要的是,自1990年代末以來一直在製造手機的智能手機公司——Nokia/Symbian、Palm、RIM和Microsoft——沒有一家成功轉型

其他公司也都沒有遭遇反壟斷問題。它們都有平台、企業文化和創業設想,但這些都基於2000年硬體和網絡的限制,而iPhone是基於2010年硬體和網絡的狀態開發的。

要參與競爭,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全新的平台,在該平台作出的全新假設,但是“拋棄我們現有的平台,建立一個全新的平台”這一理念在科技行業就意味著險象環生。未能建立新平台並不代表缺乏侵略性或執行力——而是因為真的很難。

的確,即使有著清晰的思路也還是很難。事後來看,Microsoft本應當建造一個全新的作業系統,不與Windows應用程序交叉兼容,再使其開源,並免費提供給客戶。想象一下,你要是在2007年對比爾·蓋茨說這些,他大概會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看你。

第二個問題是,如果你真的認為反壟斷與Microsoft在移動領域的失敗有關,想從中吸取教訓,以防未來的失敗,也很難做出計劃。

也不能說:“這是我們要采取的措施,我們不期待它們有任何作用(事實上,的確沒用),但我們希望在6-7年後,Microsoft會因此而失去信心,以致它無法應對一些完全與此無關的事情。”

這就相當於,我花了很多錢,結果法官說:“我的判決不會有直接影響,但在我退休幾年後,你有可能會搞砸一些完全不相關的事情。”

有觀點認為,僅僅是削弱公司的經濟實力,或“把對上帝的恐懼加到他們身上”本身就是一個反壟斷目標——即使你沒有實現任何更具體的目標,你仍然改變了環境

但是,這並不一定是實際情況。Microsoft很有進取心,也很有資源,但最終還是徹底失敗了,就像Nokia一樣。Nokia在2007年主導了手機業務,但現在已經根本不生產手機了,因為整個競爭的基礎改變了,他們的資產不再有任何價值

科技行業喜歡談論圍繞企業的“護城河”——某種產品或市場機制構成了根本的結構性競爭障礙,因此僅僅擁有更好的產品不足以攻入堡壘。但是有幾種方法可以使護城河停止運作。

有時,國王會命令你填平護城河,推倒城牆。這是國家乾預(反壟斷調查和判決)的扭轉乾坤之力。

但有時,河流改道,或港口淤塞,或有人在山上開辟新的通道,或貿易路線移動,城堡仍然在那裡,仍然堅不可摧,但慢慢地就不再重要了。

這就是發生在IBM和Microsoft身上的事情。競爭對手不是另一個大型機公司或其他的PC作業系統——而是以不同的方式解決相同用戶需求的公司,或是創建了更重要的需求的公司。

互聯網並沒有在Microsoft的護城河上造橋,它只是四處遊走,使護城河變得無關緊要。當然,這並不僅限於科技公司,鐵路和遠洋客輪公司也沒有進入航空公司領域。但這些公司的歷史長達一個世紀,而IBM和Microsoft卻只有20年。

以上這些並不是在針對科技領域的任何具體問題反對監管。凱恩斯說過:“長遠來看,我們終將死亡。”但如果一個公司今天濫用其主導地位,指出“它在會在十年或二十年後失去主導地位”並不是在反對政府乾預。

相反,當人們聲稱這些公司在某種程度上是不朽的時候,問題就來了——忽視歷史的種種案例,聲稱科技永遠不會再更新換代,這是不理智的。

另一方面,值得一問的是:反壟斷乾預機制是否有效?或者哪一種反壟斷機制有效?用我的比喻來說,有沒有可能填平護城河,並且推倒圍牆?

如果有人認為,對Microsoft的反壟斷措施大多是無效的,且該公司失去主導地位大多是由於巧合,這可能只是執行上的失敗。但著也可能意味著,將傳統的反壟斷思維應用到軟體平台,是存在很多問題的。

當一家公司明確地捆綁和交叉使用多項業務來促進某項業務時,商業動態和反壟斷動態之間就會存在機械聯繫——如果你禁止它們,或打破它們,這種發展工具就會消失,“護城河”就會被填上。這就是為什麽要把Windows和Office分離,然而這並沒有發生。

但也有人可能會說,網絡效應根植於Office、根植於Instagram、WhatsApp網絡、根植於YouTube的貢獻者和觀眾,即使你改變了所有權,也不會有太大的不同:打破這種聯繫也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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