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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狄仁傑”的爸爸,原來是個荷蘭人?

狄仁傑,大唐名相,曾力勸武則天迎歸李顯為太子,唐祚因此中興,狄仁傑也因此成為千古名臣。但現在人們對他的印象,卻是個偵探。

從名臣到名偵探

狄仁傑一生履歷,跟司法有關的只有兩段:早年當地方官,還有後來在中央擔任大理寺丞,這些工作,都需要斷案決獄。上元二年(675年),四十六歲的狄仁傑調入中央,任大理寺丞,這個職位負責制定量刑,官階不高,只是從六品上,但狄仁傑在這個職位上表現出色,《舊唐書》卷八十九《狄仁傑傳》記載他“周歲斷滯獄一萬七千人,無冤訴者”。一年之內將歷年積壓的舊案審理一清,涉案的一萬七千人全部服從判決,沒有再上訴的,效率確實高,但他具體辦過什麽大案要案,史書無載。這就給了後世的“律政作家”們豐富的創作太空。

清宮殿藏本狄仁傑畫像

唐傳奇、宋話本、元雜劇,都出現過狄仁傑,但此時他的形象,主要還是“中直賢臣”,到了明清,畫風一變,當時小說盛行,特別是公案小說,由於結合了俠義、探案等元素,大受歡迎,歷代的賢臣能吏,尤其是符合老百姓對“青天大老爺”想象的,都被拉來做了這種流行文學的主角。明代的《包公案》,是其中典型代表,到了清代,公案小說井噴,流傳至今的就有《施公案》、《劉公案》、《海公案》、《於公案》、《彭公案》、《李公案》,除了《海公案》的主角海瑞是明朝人,其他的,施世倫、劉墉(劉羅鍋)、於成龍、彭鵬、李持鈞(原型李秉衡),都是清朝人。

與之相比,狄仁傑這個唐朝IP,就顯得有點過氣,《狄公案》(又名《武則天四大奇案》)於晚清的光緒十六年(1890年)刊行面世,很快被其他小說淹沒。而且,《狄公案》本身有巨大的問題:這部小說僅有六十四回,內容前後脫節。前三十回,講述昌平縣令狄仁傑連破民間三樁奇案。後三十回,則講述狄仁傑升任河南巡撫乃至入京之後,智鬥淫僧薛懷義、剪除武氏一黨直至迎廬陵王李顯回宮、匡扶唐室的故事。後三十回缺少探案元素,情節乏味,自然沒有讀者。更可怕的是,清朝官府認定《狄公案》是以武則天影射慈禧太后,對《狄公案》厲行禁刊,這導致《狄公案》的作者不敢署名,時至今日,人們也不知道《狄公案》的作者是誰,只能勉強記做“不題撰人”、“佚名”或者“無名氏”。

復活狄仁傑的荷蘭人

但在今天,狄仁傑已經從公案小說界脫穎而出,並進軍影視圈,成了中國“神探”代言人。這個IP開發史上的鹹魚翻身經典案例,要歸功於一個荷蘭人,高羅佩。

高羅佩原名羅伯特·漢斯·凡·古利克(Robert Hans van Gulik),從小自取中文名高羅佩,字芝台。他真正的職業是荷蘭外交官,不過他自言外交工作只有當下的暫時意義,漢學才是自己的終身事業,學術有永久價值——至於寫小說,不過是業餘愛好和消遣。

高羅佩

高羅佩是荷屬東印度殖民地軍隊一位陸軍中將銜軍醫的兒子,童年在印尼爪哇度過,自稱凡爾納的《八十天環遊地球》和家中花瓶上的古文字讓他對中國產生了濃厚興趣。高羅佩十八歲發表第一篇漢學研究論文,探討《詩經》的文化意義,頗受好評,從此不可收拾,從唐代律詩一路寫到中國古代的算數概念,還參加過荷蘭大百科全書有關中國條目的撰寫,這時他還不到二十歲。高羅佩是歐洲漢學重鎮烏特勒支大學研究院的東方學博士,他的博士論文是《馬頭明王古今諸說源流考》,文中認為,巴比倫、古印度皆曾崇拜馬,至今日本仍有馬頭明王神社,中國民間常雲“馬王爺三隻眼”亦與之有關,這中間存在有上古東方的文化關聯性。

博士畢業後高羅佩投身荷蘭外交界,幾十年間先後任職於中國、日本、韓國、埃及、敘利亞、黎巴嫩、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美國乃至東非等地,親歷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的外交風雲,尤其是1943年-1945年擔任荷蘭流亡政府駐重慶使館一秘時,這個“洋名士”讓雲集於此的中外文化人瞠目結舌:他精通中國書法、篆刻、繪畫、古琴、舊體詩詞、古董品鑒,造詣之高讓這些領域的中國名家都讚歎不已。高羅佩在重慶的另一大收獲,是迎娶了同在荷蘭駐華使館工作的中國淑女水世芳。水世芳女士評價丈夫一針見血:“他不是外國人。從我們認識到他臨終,他沒有一天斷過練字。他最愛吃元盅臘腸,喜歡四川菜。他實在是個中國人。”

高羅佩、水世芳結婚照

高羅佩晚年,投身中國古代春宮畫研究,他的著作《秘戲圖考》和《中國古代房內考》,成為開此領域研究風氣第一人。生命的最後幾年,由於在吉隆坡和東京養長臂猿當寵物,通過研究,高羅佩提出:孫悟空的形象恐怕並非來自印度神話裡的神猴哈努曼,而是隱藏在楚國屈原以降的中國文化根脈之中。如此,高羅佩寫出了《長臂猿考》,還不忘隨書附上自己的寵物長臂猿照片和“兩岸猿聲啼不住”的錄音唱片。

高羅佩和他養的長臂猿

世間有通才,高羅佩無疑是其中之一。那他又是如何跟狄仁傑產生關聯的呢?

高羅佩何時初次接觸《狄公案》(即《武則天四大奇案》),至今眾說紛紜。有人說,是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任職荷蘭駐日使館的高羅佩乘船離開日本,途中讀來解悶;也有人說是高羅佩任職重慶期間;還有人說,是高羅佩1947年第二次被派駐日本時。總之,高羅佩對《狄公案》大感興趣,認為這書前三十回是中國古代公案小說的特例。高羅佩自言,公案小說通常開頭便會交代犯罪過程與罪犯身份,讀者的興趣主要在於罪犯最後是否能得到懲罰。破案過程中,偵探總會借助夢境、鬼魂之類超自然力量來獲得重要線索。《狄公案》前三十回卻接近西方偵探小說,罪犯身份到結尾才揭曉;而且全篇並沒有太多超自然的解釋,破案依靠狄仁傑本人的能力。於是,高羅佩將《狄公案》前三十回譯成英文,取名《狄公案:三起狄公解決的殺人事件》(Dee Goong An: ThreeMurder Cases Solved by Judge Dee),1949年在日本出版。沒想到,此書受到市場瘋狂追捧,6個月內銷售一空。

一炮打響,市場催貨,西方讀者對新的狄仁傑探案故事翹首以盼。高羅佩更是有情懷之人,他痛感彼時中國和日本居然流行譯自西方的三流偵探小說,卻全然遺忘東方自有狄仁傑這樣精彩的探案傳奇。於是,高羅佩以身作則,自己先用英文寫一部原創狄仁傑探案滿足西方讀者,再自譯成中文和日文。

於是,1949年高羅佩寫出了真正意義上的第一部英文原創狄仁傑探案小說《銅鍾案》。這部寫完,卻一時無法出版。因為《銅鍾案》取材自公案小說中的淫僧故事,反派和尚的形象下流不堪。戰後的日本社會信仰崩解,佛教是能凝聚日本社會共識的僅有力量,斷難容許這般“辱佛”。至於當時的中國,更不存在出版條件。於是,高羅佩暫時擱置《銅鍾案》,又寫出了《迷宮案》。這回在日本順利出版,隨即大賣。荷蘭出版商馬上在歐洲出版了《銅鍾案》和《迷宮案》,狄仁傑探案系列成為西方人了解古老東方的一條門徑。而高羅佩始終不忘初心,1952年調任印度時,終於將《迷宮案》譯成中文,拿到新加坡出版。曾有學者評價,中譯《迷宮案》乃是高羅佩的重歸精神家園之旅。

從那以後,高羅佩再難收手,在輾轉派駐各國的外交生涯之餘,將狄仁傑探案故事一部一部寫下去:《黃金案》、《湖濱案》、《鐵釘案》、《朝雲觀》、《禦珠案》……每當露出封筆的意思,讀者和出版商便會對高羅佩群起而攻之,勒令他必須填坑。他也就只能看似半推半就、實則心中竊喜,繼續挖坑不輟。

寫小說的過程,也是高羅佩進行漢學研究的過程。比如他一直研讀南宋刑典案例匯編《棠陰比事》,從中尋找素材。讀得太久,多有心得,高羅佩索性給《棠陰比事》做出英文譯注,讓這部中國古代重要法醫學著作為西方所知。就連前文所言的中國古代春宮畫研究,其實也發軔自高羅佩給小說尋找封面。寫到酣暢之處,高羅佩索性自己動手給狄仁傑故事畫插圖,自編定場詩自擬回目,“預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也用得得心應手。

高羅佩自己畫的插圖,還真有點春宮畫的意味

不過也要指出,高羅佩鍾愛明代,對明清社會也更加熟悉。所以高羅佩筆下設定的背景雖托名中古盛唐,實際上還是一派近世明清的風貌。

就這樣,高羅佩一直寫到生命的盡頭,最終完成了狄仁傑探案系列小說的15個中長篇和8個短篇,合計130多萬字,直到他逝世後的1968年才出版完畢。

1969年,英國ITV拍攝了第一部狄仁傑探案系列小說的改編電視劇《狄公案》(Judge Dee),共6集,完全由西方人扮演的唐朝懸疑故事有著說不出的違和感。1974年,美國導演傑裡米·卡根拍攝了第一部狄仁傑改編電影《朝雲觀》(Judge Dee and the Monastery Murders)。各種狄仁傑探案故事改編的連環畫更是在西方各國風行多年,經久不衰。可惜彼時的中國大陸對此全然不知。

《狄公案》漫畫

ITV拍攝的《狄公案》(Judge Dee)劇照

重歸故裡的大IP

一般認為,狄仁傑探案故事由海外傳回國內,首先歸功於著名學者趙毅衡先生。1981年1月趙毅衡在《人民日報》上撰文,簡要介紹高羅佩的生平和狄仁傑探案小說的梗概,狄仁傑回歸故土的序幕拉開。

目前國內通行的狄仁傑探案小說中譯本《大唐狄公案》,80年代初出自陳來元與胡明二位先生之手。兩位採用元明通俗小說的白話口語去翻譯高羅佩的英文小說,效果好到出奇,幾成定本。有趣之處在於,胡明先生是中國社科院文學研究所的研究員,而陳來元先生是一位外交官。

1986年,濟南電視台拍攝電視劇《狄公案》,太原電視台拍攝電視劇《狄仁傑斷案傳奇》,西安電影製片廠拍攝電影《血濺畫屏》(改編自高羅佩的《四漆屏》),國內的狄仁傑影視改編熱潮由此而起。時至今日,依據狄仁傑設定而生的原創影視更是層出不窮,各種翻空出奇。有學者指出,狄仁傑探案系列構成了一個由“出口”、“改裝”、“進口”最後再到“本土化”的完整過程,這種文化回溯現象更值得後人不斷思考。

大IP狄仁傑有各種改編版本,圖為電視劇《神探狄仁傑》劇照

相較於中國古代公案小說,高羅佩筆下的狄仁傑是顛覆性的形象。包拯的黑臉本身就是減分項;《施公案》裡的施世倫集麻臉、缺耳、歪嘴、雞胸、駝背和瘦弱於一身,康熙皇帝乾脆禦賜“施不全”;《劉公案》更不用說,“劉羅鍋”。傳統公案小說主角有智慧而無顏值,更無鮮明的性格特徵,這當然不符合現代讀者的審美。於是,高羅佩塑造了現代讀者眼中的狄仁傑:軀乾豐偉,相貌軒昂,頷下美髯,是一個英俊的美男子。顏值高只是基礎,這位狄仁傑情商比智商還高。他幽默開朗時有俊語,聰慧機敏長袖善舞,尤其喜歡女人但自有情感底線。這位狄仁傑的破案手法與福爾摩斯一樣:善於潛行察訪和邏輯推理,熟諳犯罪心理學,跟三教九流各色人物打交道,必要時更須以身犯險、深入虎穴。

如此,狄大人既是神探又是豪俠,連親自下場、挺劍格鬥都是高手。所以,徐克《狄仁傑》系列電影中的劉德華與趙又廷其實不算誇張。而為什麽高羅佩一定要塑造這樣的狄仁傑?曾有友人回憶,高羅佩在一次暢飲琴酒後的微醺之際,曾喃喃道:“狄公就是我……”

劉德華版狄仁傑

現實與幻想,古代與今朝,真正的大唐名相狄仁傑、高羅佩筆下的大唐神探狄仁傑與天才的高羅佩本人,既有著實實在在的分野,似乎又不需要太明確的界定。畢竟,在人們的心中,他們慢慢融為了同一個狄仁傑,一個獨一無二的狄仁傑。

著名學者吳曉鈴先生曾借杜甫《寄薛三郎中》之句形容高羅佩:“乃知蓋代手,才力老益神。”同樣的詩句形容人們心中的狄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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