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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整治“大棚房”

日前,自然資源部對京津冀三地進行了初步排查,發現違法建設“大棚房”項目2799個、棚數3.6675萬個,涉及土地面積9869畝,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區縣和河北省涿州、大廠、廣陽、安次、宣化等環京市縣,購買者七成以上是城市居民。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已對京津冀地區大棚房開展聯合督察,並部署開展全國性初步排查。

什麽叫大棚房?大棚房是以農業設施為名的違法建築。承租方建設農業大棚時,在大棚房旁邊或內部建設“配套用房”,對外租售。有人曾打這麽一個比方,在高空中俯視某個區域,農業大棚整齊排列,但如果走進大棚內,卻是房屋休閑設備一應俱全,實質上是以農業之名行非農化之實,甚至有的公然當成房地產來銷售。

也就是說,農業大棚是障眼法。為什麽要這麽做?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國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應用遙感衛星進行衛片執法檢查,有些人便打起了城市郊區大棚的主意,在農業大棚裡搞起了休閑旅遊,甚至做起了房地產生意。

全國性初步排查發現,其他省份也有“大棚房”問題,主要分布在濟南、鄭州、西安、長春、烏魯木齊、青島、濰坊等北方城市周邊。初步排查還發現不少地區存在流轉農村土地違法違規進行非農建設問題,表現形式多以發展現代農業為名,擅自改變農用地用途違法佔地建設住宿餐飲、休閑旅遊等經營性場所。

針對這次初步排查,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負責人馬素蘭表示,京津冀“大棚房”主要有:一是在農業園區或耕地上直接違法違規建設“私家莊園”;二是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建房;三是違規改擴建大棚看護房。

業內人士表示,北京、天津近年來房價高昂,因此有些人便在環京津的縣市打著搞農業的名義蓋房子,以為打著農業的名義就可以行違法用地之實。

馬素蘭表示,“大棚房”佔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農田。如不及時製止,對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造成重大衝擊,背離國家農業扶持政策的初衷。

農業和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要抓緊制定整治行動方案,全面開展拉網式、台账式清理排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堅決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手軟;要盡快恢復被佔用耕地的生產功能,做到農地農用、農棚農用;要加強土地用途跟蹤監管,特別是對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的監督管理,防止利用耕地搞休閑旅遊等非農建設;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各項清理整治工作。

據了解,截至目前,三省(市)已拆除或整改大棚房項目1854個、棚數3.01萬個,涉及土地面積2697畝。據悉,兩部將強化聯合督導,對部分重點地區清理排查及查處整改情況開展實地抽查核實,對地方有關部門在清查整治過程中的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將采取措施嚴肅處理,對發現弄虛作假、整改工作推進不力的地區進行約談,並適時組織公開通報違法違規典型案件。

(經濟日報 記者:黃曉芳 責編: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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