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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和解:華為每季度支付高通1.5億美元許可費

【文/觀察者網 谷智軒】

據美國知名科技媒體CNET報導,當地時間30日,芯片供應商高通宣布,已與華為簽署了一項短期授權協定,該協定在2019財年第一財季(截至去年12月30日)達成,將持續到本財年第三財季(今年6月30日)。

高通首席財務官喬治?戴維斯(George Davis)當天在電話會議中稱,根據協定,華為每個季度向高通支付1.5億美元的技術許可費。

2017年11月,高通在股東會上透露,除了蘋果之外,還有一家中國大陸手機廠商也拒絕支付許可費。台媒援引供應鏈消息稱,該廠商便是華為。

對此,華為方面向21世紀經濟報導表示“不對市場傳聞做回應”。

去年3月,《華爾街日報》援引消息人士的話稱,高通正在與華為談判,試圖解決專利糾紛問題。

目前,華為和蘋果是仍在與高通授權協定抗爭的兩家主要公司。CNET報導認為,儘管高通與華為只是暫時和解,但協定減輕了一些人的擔憂,即這家芯片供應商未來不能對使用其技術的手機廠商收費。

高通和蘋果的“專利大戰”已經在美國、中國、德國等地打響。接下來,兩家公司將分別在3月和4月就專利和授權問題對簿公堂,這兩場“戰役”將在高通的“老巢”——加利福尼亞州聖地亞哥“開打”。

高通首席執行官史蒂夫?莫倫科夫(Steve Mollenkopf)30日表示,他對公司涉及授權行為的訴訟很有信心。

“我們相信,2019年我司將在關鍵問題上與蘋果達成協定,可能通過和解,也可能通過訴訟,我們為兩種情況都做好了準備。”他在電話會議中說。

報導稱,高通是世界上最大的移動設備芯片供應商,掌握了將手機連接到蜂窩網絡的關鍵技術。該公司很大一部分收入,來自將這些技術授權給數百家設備製造商,費用基於手機的價值,而非零組件。

由於高通持有與3G、4G和5G網絡技術、以及軟體等其他功能相關的專利,只要手機廠商生產能夠連接蜂窩網絡的設備,哪怕它們並不使用高通的芯片,也得向高通支付許可費。

整個行業被高通用槍抵著腦袋

高通的這種模式,招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訴訟。

2017年1月,FTC指控高通壟斷無線芯片業務,迫使蘋果等客戶只能與其合作,並收取“過高的”技術許可費,部分原因是高通采取了“無授權、無芯片”的政策。

FTC稱,高通的做法阻止競爭對手進入市場,抬高了手機成本,進而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本月大部分時間,高通都在加利福尼亞州聖何塞的法庭與FTC對峙,雙方本周二(29日)進行了結案陳詞。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FTC方面堅持認為,高通構成一種反競爭行為模式。高通代理律師則稱,對方沒有履行舉證責任,無法證明高通實際上損害了競爭。

莫倫科夫30日表示,他相信高通最終將在反壟斷案中獲勝。

“庭審強化了我們在移動產業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他說,“當我們進入5G的初期階段時,這一點尤其重要。5G是第一代真正影響產業政策的網絡技術。”

去年12月10日,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授予高通針對蘋果4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項訴中臨時禁令,要求後者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產品的侵權行為。相關產品涉及iPhone X在內的7款手機。

12月20日,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也授予高通針對蘋果的禁令,禁止後者在德國銷售部分使用英特爾芯片和另一家供應商Qorvo零組件的iPhone。

1月17日,蘋果副總裁、首席訴訟律師諾琳?克拉爾(Noreen Krall)接受觀察者網專訪時表示,出於對福州中院禁售裁定的尊重,蘋果在華零售店立即暫停銷售了受影響的產品。截至去年12月27日,所有在華銷售的iPhone均已不再侵犯高通聲稱的專利。

克拉爾指出,正在美國進行的FTC庭審讓她感到驚訝,華為、聯想、英特爾等12家中外企業給出的證詞“高度一致”,均指向高通在授權談判過程中,采取了“霸凌性的,近乎於濫用市場地位的行為”。

上述公司均表示,高通所收取的授權費用是非常不公平的,遠高於其他競爭對手。

“由於沒有談判的空間,這些公司除了接受高通的授權協定外,別無選擇,就像是被槍抵著腦袋。” 克拉爾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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