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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收到這種紅包要繳稅!他們發的除外

父母怎樣將房產留給子女最省錢?

“搶紅包”的錢要不要繳個人所得稅?

抽獎活動中獎、商家優惠券各種券,要不要繳稅?

……

別急,現在這些問題都有了答案。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信息量超大。哪些要交稅、怎麽交,哪些不用交稅,怎麽做最省錢?建議先收藏,再閱讀。

繼承、贈與房產不收個稅!

先別激動,還得算個明白账

對很多家庭來說,房產通常是最大的財富。把房產無償贈與、讓孩子繼承、正常買賣,這三種途徑,哪種稅費最低?

圖片來源:新華社

這次公告明確了,以下三種情況免征個人所得稅:

一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是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父母將房產無償贈與子女,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都不用交個稅了!這一下,少說能省數萬元!是不是很激動?

先冷靜一下,真實情況是這樣滴:

首先,這條在2009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中早就有了,這次是予以進一步明確。

其次,雖然對房產贈與子女、子女繼承房產免征個稅,但這不一定是將家庭房產留給子女最省錢的方式,還得視情況綜合考慮。

比如,無論你是通過繼承、還是贈與方式獲得的房產,今後如果再次出售,就要繳納差額20%的個人所得稅;被贈與一方再次出售,還有3%的全額契稅……

這麽看,如果房產今後再出手,贈與和繼承都不是最省錢的方式。相反,如果符合住房“滿五唯一”、子女首次購房等條件,則可以減免個稅和營業稅,買賣反而是最省錢的途徑!

所以,怎麽省錢,還得結合自己的情況,好好算一算账。

網絡紅包要收稅?

別急,那要看看是誰發給你的

俗話說,你永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但如果有人發紅包,那就不好說了。

隨著微信紅包等網絡紅包的普及,收發紅包已經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分明是身體的一部分)。據說,2019年春節期間,就有8.23億人收發紅包。

圖片來源:新華社

所以,當小編聽說網絡紅包要收稅時,也是這樣一個表情——

真的是這樣的嗎?財政部和稅務總局也有明確解釋:不是所有的網絡紅包都要收稅!

那麽,哪些紅包是要收稅的呢?企業發給個人的紅包是要收稅的!

《公告》中這樣說: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部門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部門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這些都要收稅的。

不過,要看好了,是本部門以外!還要看好了,也不是所有企業發給你的紅包都要收稅。

專家說了,網絡紅包是否徵收個稅,還要從性質上來判斷。企業發放的具有中獎性質的網絡紅包,獲獎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獎性質的紅包……話說,你中過最大的獎是什麽?

那買東西送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話費,算不算是企業給個人贈送的禮品呢?要不要繳稅呢?

政策也明確了,這些禮品也不用繳稅!

還有,我媽給我轉錢還收稅嗎?這也是最受關注的問題。

《公告》說了,“網絡紅包”,僅包括企業向個人發放的網絡紅包,不包括親戚朋友之間互相贈送的網絡紅包。

紅包可以不用停!

除了房產繼承和網絡紅包,還有這些好消息——

房地產公司因雙方協商解除建案買賣合約而向購房人支付的違約金,可以免稅了

股民個人從證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續費返還收入,可以免稅了

保險公司支付給保險期間未出險的人壽保險保戶的利息,也可以免稅了

……

這些免稅利好,你最關心哪一個?還有什麽不明白的嗎?快來,評論區見。等你哦!

(來源:經濟日報微信公眾號(ID:jjrbwx)記者:曾金華 策劃、文案 :杜銘 孟飛 編輯:徐曉燕 責編: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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