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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康有為挑起的碑帖戰爭

康有為論尊碑曰:“今日欲尊帖學,則翻之已壞,不得不尊碑。欲尚唐碑,則磨之已壞,不得不尊南北朝碑。尊之者非以其古也,筆畫完好,精神流露,易於臨摹,一也;可以考隸楷之變,二也;可以考後世之源流,三也;唐言結構、宋尚意態、六朝碑各體畢備,四也;筆法舒長刻入,雄奇角出,迎接不暇,實為唐宋之所無有,五也。有是五者,不亦宜於尊乎?”

自康有為“尊魏卑唐”論一出,後人關於碑學帖學優劣之論爭,雖綿延百餘年,然皆有曲解康、包之本意也,以絕對的二元對立思維強分優劣,實際陷入一種階級鬥爭學說的怪圈,終非的論!另,康氏言尊碑,乃因臨六朝碑版可以考隸楷之變,各體皆備,此非唐碑所能及也。考隸楷之變,又體現了康氏典型的變法思想,此深契吾意焉。是故,書法之佳妙處乃在於變,唯以變方可統攝筆法之萬端。以書體的定型化作為藝術成熟的最高標準,是一種僵化的思維,故以余觀之,若以字體論,尚有合契處,若以書體論,當為不妥。

一部書法史,當是一部書體演變史,然若津津於隸變、楷化、草化之概念,則仍陷於書體之糾葛也,去書法本質遠矣。既然隸書,又如何變化?既然言變化,又何必糾纏於隸書之概念?篆隸書概念的產生,源於漢代古文經學,用康有為的話來說,是漢代古文經學家劉歆偽造的概念。當然,若全依康氏之言,則不免極端,但即便言隸,也不必完全將其作為一種定型化的書體。書之成體,則必定型化。書與書體,非可以等同視之矣。

碑學被認為是康有為一大理論貢獻,且康有為尊碑幾已成後世學界一大共識。然後世對康有為誤讀太多,康有為尊碑為實,然言其抑帖則決不屬實。康氏推崇王羲之和帖學不下於尊碑。如《廣藝舟雙楫》本漢篇中曾言“右軍惟善學古人,而變其面目,後世師右軍面目而失其神理,楊少師變右軍面目而神理自得,蓋以分作草,故能奇宕也。”

康有為這句話說得十分明確,他之推崇王右軍,乃因其師古法而又變古法,此古法即指漢人法。也就是說,康有為並未貶低帖學,貶低王羲之,但其推崇王羲之,乃在於推崇王羲之之所學所師之跡,而非王羲之本身。這是康有為書論的吊詭之處。康有為本意其實並未言碑學帖學之高下優劣,而真正意圖是本漢!他說儘管王羲之很不錯,但後世學王僅得其院體之貌,唯有楊少師能以漢分作草,實乃高妙!

我們再看看王右軍自己的言說:“予少學衛夫人書,將謂大能。及渡江,北遊名山,見李斯、曹喜等書,又之許下,見鍾繇、梁鵠書,又之洛下,見蔡邕《石經》三體,又於從兄處見張昶《華嶽碑》,遂改本師,於眾碑學習焉。”

王羲之所學,絕不是平地起風雷,而恰恰是以漢人為師,李斯、曹喜、蔡邕、張芝、鍾繇、梁鵠等,篆籀、漢隸、分書、真書、章草都是他取法的對象,故王羲之書也絕不僅僅是一個帖學的概念所能囊括的,只不過王羲之書多以帖本墨跡流傳而已。帖學的概念到了宋代《淳化閣帖》的出現才開始濫觴。然強以碑帖之別而分之並強論其高下,實已入二元對立僵化之思維泥淖!

其實,魏晉之際,豈止北碑師法漢人跡,南朝諸碑,皆莫不有漢分筆意!若《谷朗》、《爨寶子》、《爨龍顏》、《吊比乾文》等,皆莫不有分書意,此碑耶?帖耶?故後世強以碑帖分界,並言其用筆之別,實人為割裂二者之有機整體,碑帖用筆非有大別,實碑之筆近於真,帖之筆近於行草,故碑帖本無別,實真書與行草之別也。

然真書與行草果有別乎?曰,有別又無別。若言有別,實書體進化之別,此有別,實又無別也,真書與行草皆由漢分進化而來,故其有體態之別,但其跡則同根,故無用筆本質之別,若強言其別,實強言人類與人類、男人與男人、女人與女人、父子與兄弟人種之別也!體質之別焉能等同於人種之別乎?

所以,康有為也同樣推崇顏真卿,而並不是我們今天所認為的康“尊魏卑唐”,這只是其字面意思,而非其原意。康氏獨尊顏平原,原因就在於,顏平原《裴將軍碑》用筆之妙,即在於於行草之中融入漢分筆意,故得其殊理異態,此顏平原變化之妙造也!

康有為說:“右軍所采之博,所師之古如此。今人未嘗師右軍之所師,豈能步趨右軍也?”誠哉斯言!今之津津於右軍者,豈非康氏所言之書奴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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