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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普通人看得懂的相對論——狹義相對論完結篇

今天,我們來把狹義相對論講完。

上一講,我們說到,麥克斯韋提出了麥克斯韋方程組後,闖下“彌天大禍”,引出了一個無人能解的物理學危機,即,方程組中的光速是相對於誰的問題。

而,開了掛的愛因斯坦,憑一己之力,提出了一個驚世駭俗的理論,光速在任何坐標系下都是不變的,哪怕因此可以推導出時間在不同坐標系下會變化也在所不惜。

可是,不對啊,我們日常生活中,明明有很多的運動的情況啊,我們坐汽車,高鐵,坐飛機,下來以後,也沒有變年輕啊,我們拿表出來一對,時間還是非常準確,沒有絲毫誤差,你愛因斯坦憑什麽說,時間在不同坐標系下是不一樣的呢。

愛因斯坦說,很簡單啊,因為光速實在是太快,你那點速度跟光速比,塞牙縫都不夠,所產生的時間誤差當然極其微小,你們愚蠢的人類完全無感知那實在是太正常不過了。

聽到這裡,有沒有感覺有點不太對勁。這不就像是玄學了麽,你提出了這麽個理論,然後跟我的感覺不一樣,我提出疑議,你就說是我感覺出的問題。像不像我去求菩薩保佑我發財,結果我沒發財就去找小和尚理論,小和尚說,這都是因為你心不夠誠,夠誠了自然就靈,自然就發財了。

然而,科學之所以是科學,就是它有辦法判斷對錯。科學方法首先是一套判斷對錯的方法。

很多人曾經跟我說過,我年輕的時候也是相信科學的唯物主義者,但是年歲越長,越發現,科學有他的局限性。有很多事情,科學沒辦法解釋,我們老祖宗留下來的東西,不服不行。

但是,說這種話的人,都誤解了科學的本質,他們以為科學是一個個具體的結論,是生病了要打針而不能拜神仙,下雨是空中水蒸氣聚集,而不是雷公電母發怒,這樣的一個個具體的知識。

不是的,科學最核心的本質,是科學方法,強調的是實證的精神。具體來說,必須要有辦法證實或者證偽的理論,才能是科學結論。如果,受限於時代局限,無法馬上證實,那就會被歸入假說行列,等待後人解開謎題。這種講究實證的精神,才是所有科學的深層內核。

而,只要是被主流科學家普遍接受的科學結論,他就是在這個時代背景下,最“正確”的理論。而相對論,就是這樣一個理論。不是說,未來不會有更好的理論取代他,而是在現有的實驗驗證範圍內,他是一個特別對,特別好的理論。

那是什麽樣的實驗支撐了他這些反直覺的結論呢?

回想一下,我們剛剛說他像玄學的原因是什麽。愛因斯坦說,光速在任何坐標系下,都是恆定不變的,而如果是這樣,那時間就會是在不同坐標系下有所不同的。具體來說,在一個運動的坐標系下,時間會變慢,反之則更快。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一直在以很高的速度在運動,而另外的人都老老實實在地面待著,他就能比別人老的慢。但是這個效果非常非常不明顯,以至於我們完全感覺不出來。

那為什麽感覺不出來呢?主要原因是,沒有人能以接近光速的速度在運動,然後測量他的年齡變化。但是為什麽非得是人呢?我們想要的只是,一,能以接近光速運動的東西,二能分別測量他們的年齡,有的呀,自然界裡是存在這種東西的。

物理學家選擇的是一種叫做“μ子”的例子,他有個特點,非常短命。一個μ子很容易,無緣無故地衰變。而這個衰變是很奇妙的現象,粒子是不會變“老”的,無論他存在了多久,他總是以一個固定的概率衰變。具體來說,每2.2微秒(一微秒是一百萬分之一秒),就會有一半的粒子死掉,而剩下的這一半,半衰期還是2.2微秒,也就是再過2.2微秒,會死掉一半的一半。就這樣,他會一直以一個固定的速率衰變。

而他的另一個特點,就是,因為粒子特別小,所以可以被加速得非常接近光速,因此相對論效應就應該會特別明顯。

於是,科學家是這麽乾的,他們找到了一座山,山頂和山腳的距離大概是2公里,被加速到0.997倍光速的μ子從山頂到達山腳,大概需要6.7微秒。實驗的思想很簡單,先在山頂測量一下一堆μ子的個數,然後把他們發送到山底接住,然後再測量接住的μ子的個數。

因為6.7微秒是好幾個半衰期,理論上山底接收到的μ子應該是山頂的8.5分之一,其他的都死掉了。但是由於相對論效應,高速運動的μ子時間應該是變慢的,所以實際接收到的μ子數,應該比8.5分之一多很多,相當於說,他們利用高速運動,延緩了衰老。

在這裡稍微緩緩,我們再捋一遍。剛剛那段是在說,如果山底接到的μ子數,依然是原來的8.5分之一,那愛因斯坦就是在扯犢子,大家該幹嘛幹嘛,如果比8.5分之一多很多,事實上,可以用公式計算出來,剩的數量應該是原來的1.3分之一。如果是1.3分之一,相對論效應就被完美證實了。

結果,一翻兩瞪眼,1.3分之一。和相對論預言的結果,在數值上都絲毫不差。

相對論不但正確,而且非常精確。

回想一下,整個相對論的發展歷程,你會發現,這個理論沒有那麽神秘,那麽難解,他只是有點反直覺。他當然裡麵包含了很多複雜的公式,但其思想卻其實挺簡單的。

最早的最早,有個叫伽利略的人,提出,所有運動的物體談速度都不能脫離參照系。速度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大家把這一準則套到生活實踐中的方方面面,發現非常合理適用,於是被普遍接受了。

後來,有個跟力學沒啥關係的,研究電磁學的人,提出了一個麥克斯韋方程組,在他的電磁學領域一統天下,並根據他的方程組推出了光其實就是電磁波的結論。

然而,他也留下了一個巨坑,就是他方程組裡的光速,是相對於誰的這個問題無法解釋。和伽利略的那個體系出現了矛盾。

在眾人無計可施之時,天才少年愛因斯坦,提出了相對論,指出,光速在任何坐標系下都是不變的,雖然因此會推導出一些匪夷所思地違反我們直覺的結論,但那是因為我們都生活在宏觀低速的環境下,因此才無法體會到相對論效應。

為了,證實這一理論,科學家設計了一系列實驗。在實驗下,不僅證實了相對論效應,更發現相對論的公式預測都準確無比,從此,這個理論被廣泛接受了。

當然,相對論還有很多其他反直覺的結論,比如運動的物體會變短,“同時”其實是個幻覺等等,這裡就不一一展開了。

講述相對論,讓我感受最深的一點就是,科學的魅力,在於有一個最終的裁判。他的結論一旦被證實或者證偽,就相當於裁判做出了判決,無論這時候,你服不服,你喜歡不喜歡,你都只能接受。

在這個處處都是不確定性的世界裡,突然有了這樣一種確定性,我認為,是一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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