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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亂象,不能隻叫人無奈!

“給孩子報了一年近3萬元的在線課程,沒上幾次課,機構就跑了。”近日,一位上海家長向媒體投訴稱。

近年來,網絡在線教育市場如雨後春筍般發展壯大。然而,突然停業和跑路事件也頻頻出現。這背後,是一些在線教育機構的無資質辦學,資金不受監管,而超前、拔高的學科類教育也嚴重誤導了消費者。

現金流斷裂機構跑路,工資被拖欠學費無法退

今年10月,微博上陸續有人爆料上海理優教育停課跑路,致使員工工資被拖欠、學員無法上課、費用無法退還。

一位家長向記者透露,已在理優教育支付了5萬多元的學費,其中近4萬元是今年8月在其大肆推銷下二次購入的。多位家長稱,在機構老師推薦下,學費以貸款形式支付。“企業關門後,不僅上不了課,而且還要支付信用卡分期還款。”

工商資訊顯示,上海理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於2014年在上海閔行區登記成立。公司主打小初高學生在線1對1培訓,宣稱“由一線教師組成的五星教師團隊,均經過教研部層層選拔,原公立學校老師和培訓機構五星講師強強聯手。”

記者採訪了解到,理優教育現有4000多名學員,分布於全國多地,應退學費超過千萬元。記者日前走訪公司所在地,發現已人去樓空、大門緊鎖,客服電話也無法接通。根據公司此前貼出的停課停業通知,理優是因為上海淘米網絡科技公司對其進行了民事起訴,公司账戶被司法凍結近1000萬元,導致公司現金流斷裂。而自2017年11月以來,理優教育已涉及多起法律訴訟。

記者就此事件聯繫上海市教育部門,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回復。上海市教委此前表示,將健全各類校外培訓機構處理機制,針對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會同各職能部門完善並推進聯合執法。

類似的事件近年來已多次發生。

今年8月,上海樂知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向學員和員工發郵件告知破產並停止授課,但是對於員工工資和學員應退學費,公司沒有給出明確回復;

2017年3月,留學在線教育機構小馬過河宣告停業進入清算階段,清算費用用於支付債務、員工工資等;

2016年9月,北京環球托業英語突然關張,數百名學員和家長走上維權之路……

無資質加“超前教”,預交學費被挪用

數據顯示,近年來,中國在線教育市場規模以年均20%左右的速度增長,到2019年規模或將超過2600億元。然而,機構動輒“玩失蹤”卻暴露出市場火熱背後隱藏的風險。其中,預售充值、分期付款、缺乏資質等問題尤其普遍。

——預交學費被挪作他用。許多在線教育平台培養了大量電話銷售人員不遺余力地推銷課程,以及要求學員充值消費。多位家長反映,機構通常都要求預交一年甚至三年的學費,有的還把預付費包裝成具有融資功能的理財產品,稱預交越多的費用就可以得到越多的利息,以利息來抵扣學費。而近年來,已發生多起培訓機構把預交學費挪作他用導致資金鏈斷裂的事件。

——分期付款致使退款難。有理優教育維權家長告訴記者,在學費支付方式上,部分家長通過微信、支付寶全額付款,更多人則通過百度、富盛等借貸平台進行分期付款。過程中缺乏對教育機構辦學、營業資質的審核,一旦出現問題,消費者不僅退款難,還面臨征信風險。

——辦學缺資質、熱衷“超前教”。上海理優教育的工商資訊顯示,其經營範圍為教育科技、電腦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谘詢、電子商務等,並無教育培訓相關資質。多位教育培訓行業人士透露,當前在線教育企業缺乏辦學資質現象較線下培訓機構更普遍。主要由於在線教育企業申請辦學資質尚無專門法規依據,輕資產辦學的線上機構幾乎不可能在校舍面積、教學設備等硬條件上達到要求。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吳遵民表示,教育行政部門嚴令校外培訓機構不準開展超前、拔高的學科類及學科延伸類培訓,但在線培訓卻成了“漏網之魚”,不少機構轉戰網絡進行超前授課,以逃避線下的嚴厲監管。

專家:建立全方位監管體系,對資金實行專戶管理

專家及業內人士表示,在互聯網和移動支付不斷發展、人們學習方式日趨多元的背景下,在線教育培訓存在“剛需”,但不能任由其野蠻發展,必須盡快扎緊監管籬笆。

今年11月26日,教育部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健全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整改若乾工作機制的通知》指出,要切實把好入口關,按照線下培訓機構管理政策,同步規範線上教育培訓機構。線上培訓機構所辦學科類補習班的名稱、培訓內容、招生對象、進度安排、上課時間等必須在機構住所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但在線教育普遍沒有校址場地,教師與學生身處異地,與傳統業態有著較大差異。上海市政協委員、互聯網教育從業者張禮明曾提交相關提案,指出教育主管部門原本針對傳統線下經營性培訓機構的設立、審批、管理所依據的條例和法規,並不適用於互聯網教育機構。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吳遵民認為,在線教育行業必須設定門檻,重點解決合法合規辦學、課程品質提升、高素質師資隊伍三大問題,但政府監管不宜一刀切,可采取分類管理模式,促進這一新生教育業態良性發展。

針對消費者財產權益的保護,法律界人士認為,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中“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的規定,對在線培訓機構做出同樣的明確要求;監管部門還應積極探索建立專戶管理、風險保證金制度等,提高企業違規成本。

▌本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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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楊繼紅 主編/李浙 王興棟

編輯/孫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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