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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系所持華創風能股份出質給中國華融

新京報快訊(記者 趙毅波)5月14日,新京報記者自工商資料獲悉,盾安系近日已將所持沈陽華創風能有限公司5510.04萬股股權出質給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質權人),狀態為有效。

當前,浙江盾安惠眾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持有華創風能82%股權,認繳出資18368萬元;沈陽工大能源環境研究所持有18%股權,認繳出資4032萬元。

所謂股權出質,即是將股權質押獲得貸款。工商資料顯示,作為出質人的浙江盾安惠眾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為盾安集團。

華創風能為盾安系旗下的新能源資產。

公開資訊顯示,華創風能主要經營範圍涵蓋了風力發電機組及零組件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等方面。截至2015年12月31日,華創風能全球累計裝機容量超3698.2MW,裝機台數超過2300台。

2017年3月,盾安集團從大唐集團手中以底價2.2倍的價格(5.57億元)收購了華創風能的82%股權。

作為質權人的中國華融浙江省分公司實力強大。據官網介紹,中國華融成立於2012年9月28日,是經國務院批準,由財政部控股的國有大型非銀行金融機構,是中國最大資產管理公司。中國華融浙江省分公司是中國華融在浙江設立的分支機構。

上周的5月8日,盾安系上市公司江南化工公告,盾安集團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質押,質押股數15750萬股,質權人為浙商銀行杭州分行,用途為“融資”。

據公開資訊介紹,具有浙江國資背景的浙商銀行是中國銀監會批準的12家全國性股份製商業銀行之一,被稱為浙江省最重要的金融平台。

5月12日,江南化工再發公告,悉盾安集團所持有本公司的3940萬股股份被質押,質權人是國家開發銀行,用途為“融資”。

國家開發銀行成立於1994年,是直屬中國國務院長官的政策性金融機構,2015年3月,國務院明確國開行定位為開發性金融機構。

根據5月12日江南化工公告,盾安集團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5982萬股,佔本公司總股本36.82%。本次股份質押之後,盾安控股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計被質押19690萬股,佔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為42.82%,佔本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5.76%。

以江南化工停牌前股價5.42元計算,上述被質押股份價值約10億元。

根據盾安集團對市場傳聞的公告,本次流動性危機起因為公司自2018年起陸續兌付多期債券,消耗了大量公司自有經營性現金流,且4月23日公司發行的12億超短期融資券未能成功發行,導致出現流動性緊張的問題。

盾安集團稱,鑒於目前公司資金緊張以及後續到期債券所需償付資金無法及時落實,公司向浙江省政府做了緊急報告。5月2日,浙江省金融辦組織召開了各家融資債權機構的協調會,本公司做了關於債務、資產等情況的匯報。

江南化工在公告中強調,有關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對盾安集團積極應對以及頒布的各項措施予以充分肯定,並明確表示予以大力支持。

根據江南化工公告,5月4日中午,本公司財務人員自杭州銀行合肥分行獲悉:其於5月3日晚間在未告知本公司及保薦機構的情況下,直接從募集資金账戶扣劃了 本公司在杭州銀行合肥分行未到期貸款本息合計21095.44萬元人民幣。

江南化工強調,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約,嚴重損害了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5月10日,江南化工公告透露,在安徽證監局及相關部門的協調和指導下,本著互諒互解的原則,杭州銀行合肥分行於5月3日從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中扣劃2.1億元人民幣的事項已妥善解決,已將募集資金專戶餘額恢復至原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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