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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4人拒服兵役被重罰:3年內不得錄用為機構國企職工

來自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網站消息,近日,蕉城區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對2017年4名拒服兵役人員的處罰通告,其中每人罰款人民幣五萬元整,戶籍欄注明“拒服兵役”。

蕉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對2017年4名拒服兵役人員進行處罰的通告指出,林某煒,男,初中學歷,蕉城區霍童鎮人;李某源,男,中職學歷,漳灣鎮人;王某榮,男,高中學歷,金涵鄉人;周某培,男,城南鎮人。4人於2017年9月自願入伍到部隊服役,到部隊後4人思想消極、怕苦怕累,不願接受部隊紀律約束,以不適應部隊工作、學習和生活等種種理由,多次向部隊提出申請不願在部隊服役,經所在部隊、區征兵辦、鄉鎮武裝部以及其家人反覆做思想工作,明確指出拒服兵役嚴重危害及應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4人思想毫無轉變,始終拒絕留隊服役,均被所在部隊退回。

林某煒、李某源、王某榮、周某培4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已構成拒服兵役違法行為,在軍隊和地方造成了不良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六條、《福建省征兵工作條例》第六章第三十四條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研究,決定依法追究林某煒、李某源、王某榮、周某培法律責任,並作出如下處罰:

1.處罰款人民幣五萬元整;

2.三年內不得錄(聘)用為機構、團體、事業部門和國有企業職工;

3.三年內警察機構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出境手續,戶籍資訊系統“兵役狀況”欄注明“拒服兵役”;

4.三年內教育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升學手續。

據悉,從今年一月至今,寧德市已有8人因拒服兵役被重罰。今年1月份,寧德福安市兩名“95後”青年入伍後因怕苦怕累,無正當理由強烈拒絕服兵役,被部隊退回原籍。福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工作長官小組對該兩名青年做出“處以一次性經濟罰款3萬元”等6項處罰。

今年3月份,寧德古田縣人民法院對兩名古田籍“95後”青年因拒服兵役,未自動履行法院裁定義務,該院依法將陳某、趙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自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三年內,以上兩青年不得錄(聘)用為機構、團體、事業部門和國有企事業職工,不得辦理出國出境、升學手續。

在處罰通告中,屬地政府首先說明了新兵拒絕服兵役的事實,然後對他們作出了嚴厲的處罰。其中值得引以為戒的是,拒服兵役人員失信、戶籍欄備注“拒服兵役”,這意味著跟隨一生的身份證明證件本上,永遠留下了不光彩的一幕。軍營有利於鍛造堅韌不拔的意志、敢為人先的勇氣、勇挑重擔的擔當意識,是強者的夢想舞台,是有志者的事業平台,是遠航者的出征碼頭。好男兒當兵去,讓最美的芳華為祖國綻放吧!

(via 蕉城區政府官網、東南網記者 陳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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