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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信“閱後即焚”手段掩蓋不了霸屏流氓責任

時下,有一種短信叫“閃信”,比垃圾短信更“流氓成性”:其“霸屏廣告”來無影去無蹤,關不掉也找不到,鬼鬼祟祟,令網絡消費者頭疼,又無可奈何。

圖據中國消費者報

一家叫“中昱維信”的閃信服務平台詮釋閃信是什麽:1 閃信是經三大運營商正規渠道分發的、類似短信的信息傳達產品;2 閃信送到手機,彈窗直接閱讀,信息不留存手機,不為用戶製造垃圾信息;3 閃信無運營商碼號顯示,不被攔截軟體攔截屏蔽,高效到達;4 閃信通常應用於運營商業務提醒,行業通知、行銷類型信息傳遞。並打出服務廣告“彈屏閱讀,精準推送,無攔截無打擾”。

該平台自報家門式的介紹,把閃信的“德性”說得清清楚楚,毫不遮掩。

彈屏顯示,無孔不入。不論你是在發微信、打電話,還是在興衝衝地玩遊戲,信息都會像不速之客突然“造訪”,實時彈屏顯示,讓你措手不及。

閱後即焚,不留痕跡。閃信出現的時候沒有任何征兆,消失後在手機裡也找不到任何痕跡,行蹤詭異,飄忽不定。在螢幕上強製閱讀,方能消失,而不需要點擊任何程序。

閃爍不定,無法攔截。由於不留痕跡,無法通過軟體攔截,手機終端設置也攔截也因沒有信息源頭而無能為力。

閃信設計的初衷原本是一種社會特別預警,是在發生台風、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前,由國家有關方面授權給移動運營商強行推送給用戶,以示全民皆知,進行預防,具有即時性、強製性等特點。現在卻被任意用於商業廣告,騷擾消費者。

閃信的公益性正嬗變為商業性,脫離其初始屬性。據悉,許多網友都控訴過自己曾被閃信強行推送過廣告,諸如現金貸、外語培訓等,甚至用於暴力催收網貸。由於行蹤不定、不留痕跡,且手機終端全兼容,有奪人眼球的功效,很受一些商家追捧。閃信正演變成騷擾用戶的方式,由於商家包藏禍心又怕被投訴,其“閱後即焚”的手段,令用戶找不到騷擾證據,無法進行有效投訴,防不勝防又不勝煩惱。可以說,閃信的“流氓性”比垃圾短信有過之而無不及,已成互聯網世界一大公害。閃信“閱後即焚”的特工手段掩蓋不了霸屏的流氓責任,必須遏製並予以打擊。

閃信的根源在網絡運營,運營商難辭其咎。而各路運營商卻極力推諉。中國移動客服的答覆是:“並不了解該項業務功能,也無法提供屏蔽方式”;中國電信客服的答覆:“該功能是用戶處在被叫狀態時顯示在用戶手機螢幕上的推廣信息,而並非閃信”,這有點為經營者“幫腔”的味道。

早在2015年5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即以第31號令,公布《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要求,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應當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收方式。

很顯然,商業性閃信違反了上述規定。對閃信應從源頭治理,加大執法監督力度,特別要對運營商施加壓力,應全面管理掌控閃信經營商,不能讓商業廣告霸屏現象再蔓延下去。這無非是動了運營商的奶酪,但從社會責任角度來說,運營商必須“割肉”,果斷解除與違法經營商的合約,切實承擔起淨化網絡空間、維護網絡消費者權益的責任。

紅星新聞簽約作者 蔡恩澤

編輯 余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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