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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公開曝光成本調查,遏製藥廠“以缺逼漲”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8月22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醫療保障局介紹了加強常用藥供應保障和穩定價格的措施有關情況。記者獲悉,針對個別藥品價格漲幅較大、短期局部藥品短缺等問題,有關部門將通過公開曝光、成本調查、監測預警、嚴肅查處原料藥壟斷等手段進行乾預。

針對個別藥品價格大漲——

公開曝光成本調查等手段遏製藥廠“以缺逼漲”

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說,監測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70%的常用藥價格降低或持平,抗癌藥等高價藥品價格平均降幅達到18%。30%左右常用藥的價格有所上漲,個別品種漲幅較大。

有關部門調查了3200多種常用藥品,只有200多種漲幅較大,集中在部分短缺藥、急(搶)救藥和少數非處方藥等。這200多個品種有幾個特點:一是在藥店銷售的藥和非處方藥,二是日均治療費用比較低的藥,65%的漲價藥品日均治療費用在3元錢以內。

從藥品漲價的原因來看:一是市場調節的機制還不充分。漲價藥品多數具有市場容量小、競爭不充分的特點,往往臨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現“以缺逼漲”的態勢。二是上遊原料藥壟斷漲價。三是客觀的成本因素。

針對目前突出的問題,醫保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努力保障臨床用藥的供應穩定和價格合理。一是積極應對當前藥價過快上漲,對於不合理的漲價將約談敦促企業主動糾正,采取公開曝光,中止掛網、失信懲戒等措施,直至依法依規實施處罰。二是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綜合運用監測預警、成本調查、函詢約談、信用評價、信息披露、暫停掛網、違法處罰等措施,引導企業合理定價,自覺規範企業的行為。三是著眼於治本之策深化改革,包括深化藥品集中採購機制改革,加快推進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和使用試點,建立價格和招標採購的信用評價和激勵懲戒措施,促進形成公平健康有序競爭的市場秩序。

針對短期局部藥品短缺——

完善藥品短缺監測預警嚴肅查處原料藥壟斷

國家衛健委副主任曾益新介紹,今年以來,各級部門共牽頭應對處置2萬餘條醫療機構上報的短缺藥品信息。積極推動有關方面於7月10日恢復乃多藥結核病藥氯法齊明生產和投放市場,積極協調國內企業擴大阿糖胞苷產能,應對國外停產造成的短缺,指導地方解決硝酸甘油生產難題。制定第三批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和第一批鼓勵仿製藥品目錄清單。去年醫保局組織17種抗癌藥談判,最終達成了比較好的採購價格,有15種今年上半年採購量已超過去年全年,其中9種藥品是2018年全年採購量的5倍以上,伊布替尼是2018年全年採購量的18倍。

從目前多部門調研的情況來看,隨著短缺藥品供應保障體系逐步建立,短缺藥品矛盾有所緩解。大範圍、長期性短缺不是主流,主要表現是短期的、局部的短缺情況。

國家衛健委已經已經建立了公立醫療機構的短缺藥品信息直報系統,但是原料製劑的生產、採購、使用等環節的信息還沒有實行聯通共享,藥品的停產報告制度,還未能及時收集到信息。另外,短缺藥品採購和儲備政策也需要完善。一些地方在採購中過多強調價格因素,以歷史價格或者周邊地區最低價格來限價採購,導致企業不能保障合理利潤,不願意供應。偏遠地區用量小,配送路途遠,成本很高,企業不願意配送;而且短缺的藥品多為急(搶)救藥等用量小的藥品,保供經濟成本並不高,但是社會效益極大,所以在市場機制失靈時需要發揮政府的儲備作用,常態性的儲備力度要進一步加大。

陳金甫說,下一步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完善藥品短缺監測預警和應對機制;二是完善短缺藥品採購政策,推動解決企業不願意供應等問題,以合理價格保證企業配送,特別是偏遠地區配送,讓企業要有合理利潤;三是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原料藥壟斷,操控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四是建立健全短缺藥品常態儲備機制。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代麗麗

監製:丁肇文、王軍華

編輯:蔡文清

流程編輯:洪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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