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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被電視劇騙了,聊聊古代盜墓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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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巨集宇

一組《盜墓筆記》圖片

盜墓,在懂得並且還多少有點兒尊重道德的社會裡,原是至少也該被諱莫如深的;十四五年前,卻因一部純杜撰的通俗探險小說,成了現代人熱追的話題。

接著,國人沉迷於追風和善於效仿(就說“效仿”吧,客氣點兒)的質素,就圍繞這肮髒邪惡的兩個字,搞出百家爭鳴團花錦簇的格局,直勾勾奔著“娛樂至死”而去。殊不知,這兩個字表述的那件事,實在不該並且不敢,信手拈來地把玩、嘩眾取寵、牟利上位!就便撇開道德,光說“娛樂”、“玩”,盜墓這件事,也不是想當然就可以信口雌黃的!

古往今來,世界任何地方、任何民族,都至少不會把盜墓當作什麽好事情,也基本不至於大肆公開地談論、表達、編造、傳播,更極少留有相關文獻。因為其陰暗、邪惡的本質,很多相關“知識”,並不能輕易就獲取。所以,太多太多圍繞盜墓的通俗文藝中太多太多的表述、展現,都是錯的!有的是有偏差。有的就大相徑庭。更多的是純粹的胡說八道。

出於“實在看不下去”的苦惱和焦慮,筆者冒著被廣大“盜墓迷”口誅筆伐的風險,集微薄淺識,從三個方面,認真講講盜墓那點兒事兒,試圖告訴人們:盜墓不是說著玩的!

(一)盜墓有沒有“門派”?

搬山、卸嶺、伐丘、摸金……這些“門派”,在“盜墓迷”們來講,肯定不陌生;甚至,“盜墓迷”們還能如數家珍地把這些“門派”的“祖師爺”報上名來。

這個不能說毫無根據,但肯定有偏誤,說白了,更是娛樂作者的加工式杜撰。

盜墓不是學術,也不是國術,理論上講,並沒有確立和區分“門派”的需要。

盜墓從來是偷偷摸摸、見不得人、拿不上台面的,誰還會去糾結或者標榜什麽“門派”?!

盜墓,簡單說,就是從墳墓裡盜取並以盜取來的贓物牟利。這樣的話,出於非財務因素而發掘墓葬,例如考古挖掘,再例如春秋時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屍泄憤,都不屬於“盜墓”。

能夠從墓穴裡盜出的物品,大致兩種,一是陪葬品,二是墓穴中死者(包括墓主和殉葬者)的遺體、遺骨。通常講,絕大多數盜墓行為,特別是針對“古墓”的,目標都是陪葬品。

公開、半公開地以強大破壞力和激烈的形式盜掘墓葬,古來有之,近代最著名的案例是民國早期河南軍閥孫殿英動用軍隊爆破式盜掘清東陵。這樣“驚天動地”的“大動作”,站在“盜墓”的“行業立場”上,是很不專業的。這種盜法,雖然古今中外不乏其例,但就“盜墓”事件的“總盤子”來講,仍屬於極少數,非要說“門派”什麽的,其實也並夠不上“資格”。真正“更普遍”存在的盜墓,是僅有少數人參與的“私密”的“單乾”。拋開正邪立場,這種“私密”的“單乾”,屬於“技術活兒”。

盜墓,從來都是說不出口的陰暗勾當,所有“單乾”的盜墓賊,都不會向“行外”絲毫披露個中“法門”,實施時,可謂“各莊都有各莊的高招兒”。非要把“門派”的概念加上去,可以認為古往今來每個“獨立”的盜墓賊,都“自成一派”。

無論“自成一派”還是“殊途同歸”,因為盜墓這個行為本身的極度醜惡,任何“專業”的盜墓賊,都不會張揚,更別說標榜“門派”了。有些影視作品裡,盜墓賊成了大富,居然還懸起匾額以彰顯,而竟還在地方上很受推崇,被視為“鄉紳”、俠者,實在可笑到讓人想哭,可氣到讓人不知該怎麽罵!

(二)“洛陽鏟”到底是何方法寶?

小說、影視,動不動就“洛陽鏟”、“洛陽鏟”地開噴,隨便弄把鐵鍬,就當是“洛陽鏟”,小鮮肉老臘肉“擼起袖子”、“揮鍬鏟土”地折騰,小妹妹在旁插科打諢、賣萌甩浪,完全屬於腦袋讓驢踢了。可悲到可笑的是,就這些破玩意兒,居然圈粉無數。

過去有個香港電影,叫《黑玫瑰對黑玫瑰》。咱們鐵鍬冒充“洛陽鏟”,打情罵俏著挖土便圈粉無數的狀況,對比就可以叫作“傻x對傻x”。

“洛陽鏟”原本叫“安陽鏟”,後來據說是因為“洛陽”名頭比較大,就改了名字。

那是個“專用工具”,隨便選一兩部考古挖掘方面的紀錄片稍稍認真地看看,就會知道,那東西的形製,跟鐵鍬毫無相似度,也根本不是用來挖掘的工具,而是用來“探測”的!

長木柄,端頭是長且直的空心半圓柱金屬件。簡單形容:比一般普通“易拉罐”粗點兒,六七個豎直摞起來那麽個長度,豎著剖開,空心圓柱變成空心半圓柱,端頭再打磨出稍尖銳的弧度,差不多就是洛陽鏟端頭的樣子。

當然,洛陽鏟的金屬端頭,是鋼鐵質的(再早些也有“鑄鐵”的),重量、強度,都遠勝易拉罐,表面、特別是內凹的那一面,比較粗糙。

這個東西是怎麽用的呢?

在“選定位置”,豎直把洛陽鏟盡可能深地楔入土層,然後稍稍松動楔入處周邊土壤,再小心地把端頭抽出。這時,粗糙、狹長的半圓柱內弧一側,就粘黏出了楔入地方的土壤。由於洛陽鏟的構造和探測者的“手藝”,粘黏出來的土壤,會比較完整地保持著楔入深度土壤的“層次”——從地面往下較淺處是什麽樣的,再深點兒是什麽樣的,再再深點兒又是什麽樣的,質地、顏色、氣味……如果在楔入或者再次更深的楔入中,提取到具有保護墓葬的特殊物質征象的土壤,就說明楔入處接近墓葬。

發現一處“接近”,再根據對“選定位置”的分析,確立進一步探查的方向、方案,在左近不同地方進行相類似的探測,再按探測結果,大致判定墓葬位置、形狀、範圍。

這套活兒,最擅長的還是考古學者。當然,也是盜墓賊的“必修課”。可以說,在這個環節,也就是“洛陽鏟”的運用的方面,正邪在“技術”層面上,是差不多的。

區別在於一前一後。

所謂“前”,就是上面提到的“選定位置”的判斷和選取。

這個,其實,正邪的區別也不是很大,都離不開對環境的觀察。只不過,考古人員的觀察眼光,更科學、更客觀,可以參照的文獻資料也豐富得多,還能得到諸如地質、農業、水文等相關專業領域的正向支持。盜墓賊更依賴風水玄學和野史傳說,或許還能借助平常人沒有的“職業嗅覺”。

區別比較明顯的是“後”,就是用洛陽鏟“找到”墓葬之後。

本質區別,考古是為了文化、歷史的學術,盜墓只是為了攫取墓葬中的物品。

大致找到墓葬位置後,考古人員就可以公開圈定範圍,組織各種專業力量,光天化日、小心翼翼地就地挖掘。盜墓賊則要在“比較近的遠處”,選取挖掘盜洞的“線路”。

啥叫“比較近的遠處”呢?

盜墓賊可沒有考古隊的“勢力”和“實力”,就便有膽子“就地挖掘”,也會因為“條件有限”而達不到目的。他們會按照對地形地貌的觀察和“傳承”來的“技術”,在離開墓葬位置一定距離的“遠處”,選取不易被察覺、便於挖掘的陰暗位置,挖掘“先縱後橫”的盜洞。盜洞雖狹窄,但總還是有很可觀的開挖量,洞口位置太遠,“單乾”的盜墓賊,並乾不動;還因為,私自挖掘的盜洞,事先沒經過科學的地質方面的探查,想要盡量確保“能進能出”、避免中途塌陷之類的“事故”,也不能挖的太長,越長,出事故概率就越高。所以說,盜墓賊選取開挖盜洞的“洞口位置”,須得在相對墓葬位置“比較近的遠處”。

不管是考古的還是盜墓賊,洛陽鏟,都是用來尋找墓葬位置的“探測工具”,而不是挖掘工具。

(三)盜墓有沒有“世家”?

這個問題,可以這樣答:就便盜墓有“世家”,也必然少之又少。

為什麽?三個方面:生理、心理、社會倫理。

盜墓賊長期生活在陰暗環境,晝伏夜出,中毒、中招的機會大大超過普通人,可以說是過著朝不保夕、險象環生、隨時面臨死亡的生活。所以,一般來講,都會“混”到可以“退休”了才成家或者乾脆終生不成家。就算成家,多半也會因為年齡大和異常的“早年”累積下的生理問題,而很難有子嗣。老話說,他們乾的這叫“斷子絕孫的買賣”,個中是存在“生理因素”噠!

盜墓行徑,無論在什麽樣的社會制度和形態下,都屬於最不能被容忍的罪行之一。所以,絕大多數盜墓賊,無論是在“奮鬥期”還是“成功後”,都背負嚴重心理負擔,並且因為盜墓行徑“不可告人”,這種嚴重心理負擔,無法“向外排解”。加上盜墓賊普遍迷信,自知罪孽深重,害怕禍及子孫,所以,絕大多數情況下,他們即便有後代,也會在後代面前,對自己醜惡陰暗的過去諱莫如深。後代連長輩是幹什麽的都不知道,又何來“傳承”!?

從社會倫理的角度講,“道行”深的盜墓賊,會把關於古物、珍寶的鑒定方面的認知、見識,當作“家學”傳給後人。他們還會把之前銷贓過程中“收獲”的一些“人脈”予以偽裝、誤導式的“加工”,再隱晦地傳遞給後人。當鋪,特別是兼顧文玩收藏的當鋪,有不少的“先祖”,就跟盜墓“行當”有關聯。可以概念性地武斷:盜墓,就便有“血親傳承”的可能,也更會在“形態”上體現為“典當”行業,而不是“世家”式地傳承盜墓勾當。

但是,跟幾乎所有正邪行當一樣,盜墓也是有“傳承”的。“傳承”給誰呢?按“行內”話講,叫作“有緣人”。

怎麽就叫“有緣”?可能性太多啦。講兩種典型的。

一種叫“撿”,一種叫“留”。

“撿”,說白了,就是“撿”到他覺得在體能、智力、掌控度等等方面都適合“傳承”的“野孩子”。盜墓被當成一種謀生方式的年代,流浪兒遍地都是,少不得會有那麽幾個,跟孤獨的盜墓賊“有眼緣”;為吃頓飽飯,為讓餓死的父母能入土為安,可憐的孩子,很容易就跟人走,踏上不歸路。

所謂“留”,其實跟“撿”相關,但要陰暗邪惡得多。

盜墓賊很多都會借助小孩子實施盜掘——小孩子身形小,可以挖更加狹窄的盜洞。小孩子反正是揀來的,就算進出盜洞過程中出事故,或者在墓葬裡中毒、中招,他也不心疼。

他們掘好夠自己進去的盜洞,讓孩子輕輕鬆松進去,等孩子進去了,他們馬上就把盜洞入口變窄。孩子背了墓葬裡的東西返回,到洞口沒辦法連人帶物一起出來,他們就讓孩子先把東西遞出來,然後一家夥把孩子捅回去,緊接著迅速封閉洞口,把孩子活埋在裡面……很多考古發掘,都會在墓葬附近找到遠遠晚於墓葬“年齡”的未成年男性骨骸,就是這麽來的!

那個孩子,背著一大包盜掘贓物,返回到洞口附近,發現無法連人帶物一起出去,小腦袋瓜就動了動,把東西栓在腳脖子上,人先出來,再把東西拖出,他可能就為自己爭取到了生存權。又或者,他按“師父”說的,先把大袋子遞出洞口,在“師父”施殺招的前一瞬,突然說:師父,還有兩件,你說的最要緊的,在我身上呢。師父怔住一下,想了想,陰沉沉說:那你上來吧。於是,孩子得到了生存權。

這樣有意無意為自己掙到“生存權”的孩子,就有可能成為“留”下的“有緣人”。

盜墓破壞了不計其數的古物,給追溯歷史和文明,設定了無數斷點,實在是極惡的大害,真的不應該被拿來“娛樂”、肆意娛樂!

盜墓邪惡、晦暗、陰損、充滿血淚。真的不該、不能,說著玩!

【作者簡介】劉巨集宇,常用筆名毛穎、荊泓。實力派小說家、資深編劇、北京作協會員,“夏衍杯優秀電影劇本”獲獎者。著有《管得著嗎你》《紅月亮》《武王伐紂》《深水爆破》等多部長篇小說。主筆、主創多部影視劇本,其中《九死一生》(30集諜戰劇)、《危機迷霧》(38集諜戰劇)已在央視、北京大台播出,《婚姻變奏曲》(30集情感劇)、《阿佤兄弟》(電影)已拍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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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朱鷹 、鄒開歧

主編:姚小紅

編輯:洪與、鄒舟、楊玲、大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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