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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拒載:高校的服務和學生的權利

光明網評論員

昨天(4月7日)下午,內蒙古師范大學就“4月4日極端氣象導致校車停發引發網絡輿情”一事發布聲明,否認拒載學生,稱“有某學院學生通過微博平台發布了部分不完整資訊”。

在此之前,有媒體報導稱,4月4日,清明假期前一天的晚上,內蒙古師范大學盛樂校區的學生們打算坐校車返回市區,卻遭遇拒載,校方車隊稱只能載老師。影片中一位女教師為學生鳴不平:“老師是人,學生就不是人啊?這麽多人怎麽走?”不料校方工作人員大喊:“不管,不管,就不管。”

從校方的聲明來看,聲明先批評了影片中的女教師“非本校教職工”,暗指其為“外人”身份無權置喙,而且表示對其“不管”理所當然;再批評影片中的車隊工作人員,歸因為個人服務態度問題給予行政處分;再指責一些自媒體刻意放大歪曲事實;再批評自己的學生發布部分不完整資訊,對其已進行教育。各方都批評指責了一個遍,就是關於校方的主體責任隻字不提,反而用“在‘安全’與‘回家’的選擇中,學校毅然選擇‘安全’”“學校已高度重視”等刺眼詞句;對於如何改進服務,完善制度,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更是付之闕如。可以說,看到這樣的聲明,再想想影片中工作人員的態度和服務水準,自然也不覺得奇怪。

在近期林林總總的高校事件中,這樣的聲明並不鮮見。當教師和學生都無法正常發聲的時候,唯一的發聲管道自然很容易帶上一副任性的面孔。更何況,校方還只是把這當成“4月4日極端氣象導致校車停發引發網絡輿情”一事來處理,應對網絡輿情,很多高校還確實隻停留在這種水準上。

高校校車是純服務性的,是高校服務意識和服務水準的一個視窗。當前許多高校校園擴大,校區增多,校車已經成為學校的基本配置。保障師生上課上班時間,維持校內通勤的流暢快捷,這是新校區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所以校車配置,從長遠來看,是多校區和佔地大的學校必須提供的基本服務,而不是可有可無。也就是說,由於校區的增多而要求通勤的便捷,這是師生們應有的權利。

問題在於高校裡,老師的權利較容易得到保障,因為管理者和教師存在較高的重合性,但是學生的權利,卻常常有意無意地被壓抑和忽視。這就造成事實上師生在許多應同等享有的權利上的不平等。但影片中的“教師是人,學生就不是人”的一番話,看似是師生權利不平等問題,殊不知這只是某因之果,而真正的原因則是教師通勤的權利通過爭取得到了保障,而學生通勤的權利無人告知、無人保障,學生自己更無從捍衛。而諸如此類長期形成的學生權利弱勢,也被部分別有用心和道德敗壞的管理者和老師們視為當然,趁機變本加厲地侵害學生權利,這也是近期一些高校問題頻發的根源。

學生是高校的主體,高校服務管理水準和學生權利保障水準呈正比例關係。高校服務水準的提升,最終要靠學生各方面合法權利的伸張,而高校學生權利伸張的過程,也正是高校民主化、法治化、管理服務化的轉型更新過程。如果壓抑學生權利,弱化學生權利意識,學生自身本來能夠同學校協商解決的問題,只能求諸社會和輿論的外力來解決。

賦予師生權利,引導師生捍衛權利,是高校的職責,也是倒逼高校服務水準提升的根本途徑。近代教育家梅貽琦治理清華有兩句名言,其一“我當清華大學校長很容易,隻不過是給教授們泡泡茶、端端凳子罷了”,其二“學生沒有壞的,壞學生都是被教壞的”,足為當下高校管理者鏡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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