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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地方債風險化解情況如何?

  作為三大攻堅戰之首,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尤其是地方債務風險成為重中之重。從去年年底開始,中央對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逐步加強,頒布了一系列檔案規範地方政府舉債。目前依然是“重點關注”對象。

  7月24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再點名地方債,提出要“積極穩妥化解累積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有效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堅決遏製隱性債務增量”。那麽,當前形勢下,地方債風險化解情況如何?

  隱性債規模有多大

  地方債風險主要在隱性債務風險。分稅制改革後,由於地方政府既要做事又沒有足夠收入,又沒有管道舉債。因而在2014年前,地方政府依托融資平台公司進行舉債是地方加杠杆的主要管道,2014年新預算法後,地方政府被真正意義上賦予了發行地方政府債的權利。

  地方政府通過違法違規舉債、變相舉債所形成的,而又沒有納入政府債務限額管理的地方政府債務,就是隱性地方政府債務。目前的隱性債務的來源一般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PPP、政府投資基金、政府購買服務等項目;另一類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等部門替地方政府融資,由地方政府提供擔保、提供償還資金。

  這部分隱性債務規模到底有多大?華創證券分析師牛播坤分析認為,依據“資產=資本金+負債”的邏輯,使用基建投資減去中央和地方政府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用於基建的支出金額,估算地方政府性債務的擴張規模。資產端推算,2015年以來地方政府新增政府債券以外的隱性債務擴張達到26兆。從資金來源端,估算近年來銀行信貸、非標( 主要是信託和委託貸款)、債券和融資租賃投向政信類項目的資金規模,合計估算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規模在22.4兆。

  也有其他機構測算,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截至2017年末,真實的地方政府債務餘額約為44兆。隱性地方債規模並沒有統一口徑,實際上規模也很難統計。

  “關於隱性債務規模的統計,地方政府出於種種原因,可能會隱匿自身債務規模。所以無法給出確切數字。”一位接近財政部的專業人士告訴記者,一方面,由於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地方政府為了達成自身利益,增加與中央政府博弈的籌碼,存在采取隱瞞、漏報等行為的內生動力。另一方面,由於各類未能入账債務和體制外融資管道的存在,讓地方政府在面對審計部門甚至中央政府時可能不說實話。雖然我國政府總體償付能力在世界同等發達國家中相對較好,但高企的債務規模仍應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

  據悉,多地已啟動摸底清查隱性債務。同時相關部門也已經完成了一份關於衡量隱性地方政府債務的檔案,特別是自2015年以來的債務。這或許意味著在準確把脈債務規模的基礎上,中央政府將采取更加嚴厲的措施,防止地方政府債務的持續增加,以此來防範金融風險。

  地方債風險是否可控

  “當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截至2017年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餘額16.47兆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準的2017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18.82兆元之內,債務率低於國際通行的100%~120%警戒線。但是,有的地方違法違規變相舉債,風險隱患不容忽視。”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不過,也有一位專業人士告訴記者,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到底是否可控很難給出肯定答案。受分稅制影響,中央政府收入高而債務少,地方政府收入少而債務高,地方政府的實際債務率肯定高於全國的平均債務率。風險可控可能成為一句空話。

  不論是否可控,相關部門已積極采取措施推動化解地方債風險。加強地方債務管理一直沿著“開前門、堵後門”的兩條路徑同時進行著:以前隱形的、約束力差的、高成本的城投違規舉債、政府違規購買等後門被逐漸堵住,而地方債作為規範化的、預算內的、低成本的舉債方式成為重要前門。

  民生證券研究院分析師李鋒認為,政策在不斷加大前門開放力度,新增專項債的限額較去年增加近5500億元。同時,防範金融風險作為三大攻堅戰之一,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風險繼續化解,為了進一步防止地方政府及城投的違規融資、審計署及財政部持續摸排各地政府債務情況,並對違規融資等行為予以通報。目前,地方政府存量違規融資行為中主要集中在政府對國企及平台企業融資出具擔保函件及兜底函件、土地出讓金用於支付城投債務、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泛化等,通過對違規融資的公示對地方融資行為進行軟約束,嚴堵後門式融資。

  東興證券分析師譚淞認為,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今年地方專項債新增計劃擬提至1.35兆元。據財政部數據,至今年上半年累計發行3673億元,佔年初預算的27%,發行速度遠低於去年同期,發行節奏偏慢。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加快今年1.35兆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和使用進度,在推動在建基礎設施項目上早見成效。之後多地相繼召開重點項目投資工作推進會,不少省份在近期發布補短板重點項目投資計劃。展望下半年投資,地方專項債發行下半年會明顯提速,1兆左右未使用地方專項債將用於發行重點領域的重點項目收益專項債。

  關於如何繼續化解地方債風險,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應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財政部門必須“開好前門”、“嚴堵後門”。一是嚴控法定限額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二是著力防控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堅持誰舉債誰負責,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通過盤活各類資金資產化解存量隱性債務,高負債地區要大力壓減項目建設支出、“三公”經費以及其他一般性支出。還要加強監督問責,從嚴整治舉債亂象。

責任編輯:牛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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