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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戀愛究竟是不是洪水猛獸

光明網評論員

中學生談戀愛,當然不太合適。但“不合適”的並非戀愛本身,而是戀愛者的身心條件。在防火防盜防早戀這件事上,各校的做法向來是千姿百態的。

最近的兩則新聞,不妨比較閱讀:一是“汝陽某高中現文藝範兒防早戀宣傳語!”近日,有網友在微博中爆料,稱河南洛陽市汝陽縣某高中為防止學生早戀,在校園內的電子宣傳屏滾動播放防早戀宣傳語。“中學階段,男女交往,僅限友情;超出友情,浪費感情,害人害己。你有什麽能力給TA幸福!你有什麽資本為TA承諾……”另一個是最近沈陽師范大學附屬學校一則“禁愛令”,引起網友熱議。該校規定,校園內異性之間互贈貴重禮物、單獨在偏僻處談話、並肩散步等均會被界定為校園戀愛行為,將會受到“記過處分”,疊加處分甚至會被開除。

古詩雲,“娉娉嫋嫋十三余,豆蔻梢頭二月初。”現代青少年身心發育更趨成熟。所謂早晚,是個相對性的時間概念。說這話的意思,當然不是要為基礎教育中的校園早戀現象背書,而是在引導中國孩子構建正確婚戀觀的時候,教育者自己不能拎不清是非、分不出利害,更不能“以暴製暴”地將校園異性交往一律斥之為洪水猛獸的早戀現象。

早前,《佛山市城市青少年健康危險行為調查報告》顯示,34.5%的高中生有特殊異性朋友,男女生分別為31.1%、37.2%,女生高於男生。這些數字不過說明兩個真問題:第一,校園情感中的所謂“禁令”,從來都是紙老虎,或者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要麽隔靴搔癢,要麽大而無當。第二,早戀帶來的社會問題確實不如小覷,校方既不能手伸得太長,更不能攤手聳肩。

在早戀這個問題上,學校的創意是從無止境的。2013年,河南漯河一所高中被曝頒布規定:任何男女生交往務必遵循在明亮地方、5人以上同學在場等;2014年,福安一所中學頒布“防早戀”校規,其中包括“目光要有分寸,男女生交往時應該注意不應長時間盯著異性同學看”等;2016年,汝陽縣實驗高中用一條紅線將食堂分為兩個區域,男女吃飯各坐在不同區域,一旦坐錯區域,將被巡查老師批評……坦白說這些所謂的“禁愛令”除了徒增笑耳,恐怕政策制定者也不會太當真。

道理很簡單:第一,青少年階段是逆反心理最熾盛的時期,越是藏著掖著,越是引人好奇。性教育如此、婚戀教育亦然。第二,感情世界是個微妙而複雜的事情,別說三五條禁令難以企及,就算是24小時盯梢,恐怕也難以滅絕戀愛的火苗。既然如此,倒不如大方引導、真誠說理:一來,把異性之間的樸素好感不好動輒就歸入早戀的行列,孩子之間的事情,成年人一攪和反而容易壞事兒;二來,在禁令之前,還是大大方方把婚戀教育納入生命常識的範疇,告訴孩子什麽是愛、什麽是愛的能力、什麽是愛的最佳範式,總比一刀切禁令要好多了。

芸芸眾生,大千世界。任何一種美好的感情,都值得尊重並珍視,何況是青春期孩子之間的樸素愛慕之情。擅於引導、用心疏浚,友誼之花常開不說,即便是小概率的早戀,也能在專業心理老師的幫助下,尋找到更好的解頤之計。從這個意義上說,文藝範兒的宣傳語也好、冷冰冰的“禁愛令”也罷,拋開程式正義的拷問不說,婚戀觀的構架與疏導工作盡心盡力了嗎?

郭沫若先生在翻譯的《少年維特之煩惱》中這樣寫道:“青年男子誰個不善鍾情?妙齡女人誰個不善懷春?這是我們人性中的至潔至純。”校園戀愛不是洪水猛獸,正視這種感情的純潔性,一切引導與疏浚工作才不至於面目可憎或有失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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