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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圈自媒體亂象叢生遭強監管 盛松成:ICO監管將更嚴

  幣圈自媒體亂象叢生遭強監管,盛松成:未來中國對ICO監管將更嚴

  第一財經記者 杜川

  虛擬貨幣又迎一波強監管。

  21日,部分微信公眾號涉嫌發布ICO(首次代幣發行)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資訊,違反《即時通訊工具公眾資訊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被責令屏蔽所有內容,並被永久封停账號。

  22日,北京朝陽區金融社會風險防控工作長官小組辦公室發布通知,要求各商場、酒店、賓館、辦公大樓等地不得承辦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推介宣講等活動。

  23日,江蘇省金融辦向13個設區市政府分別發函,將互金整治拓展到虛擬貨幣及ICO等領域。自2017年9月4日七部委《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發布以來,針對虛擬貨幣領域的嚴監管已持續了近一年。

  截至目前,在對ICO平台、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方面,已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與此同時,防範ICO、虛擬貨幣亂象仍然任重道遠,風險仍在蔓延。

  “風險更隱蔽,治理更困難、管理更複雜、傳染更快速。”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認為,這是當前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等新型金融業態或模式的通病。“平台通過境外注冊,境外交易,通過互聯網金融的手段,資金在無法監控的情況下,繼續進入虛擬貨幣市場,之前的監管效果很難體現。”

  針對ICO亂象,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原司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盛松成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他一直以來主張虛擬貨幣本質上不是貨幣,並預計未來中國對ICO監管會更加嚴格。

  幣圈自媒體亂象叢生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社會風險防控工作長官小組辦公室已於8月22日下發《關於禁止承辦虛擬幣推介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商場、酒店,賓館、辦公大樓等地不得承辦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推介宣講等活動。

  “鼓勵區塊鏈,但反對虛擬貨幣,有些虛擬貨幣的推介活動就是打著區塊鏈的名目在做。”有接近北京其他區域金融辦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目前尚未對所管轄區域下發相關檔案。但他表示,此項工作其實自去年來就已開展,禁止管轄區域所屬場所承辦虛擬貨幣推介活動。

  對於虛擬貨幣的線下推介活動,一位接近上海金融辦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對於各個區域均有要求,如果了解到相關違規情況,監管也會介入,叫停相關宣傳推介。”

  根據《通知》,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系統安全穩定,根據全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長官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開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清理整治的通知》規定,要求各商場、酒店,賓館、辦公大樓等地不得承辦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推介宣講等活動。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所研究員李虹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此舉在金融消費者教育方面,首先有效的保護了金融消費者的投資權益,讓投資者不至於被虛假資訊再次誤導。同時在投資者引導方面,免除了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可能會遭遇的市場操縱、洗錢等風險。

  此前,ICO非法集資等風險備受關注。隨著虛擬貨幣交易所的清理整頓,一些國內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相繼宣布停止人民幣交易業務,但與此同時,部分平台將注冊地和伺服器搬遷至境外後,仍向炒幣者推薦注冊在境外的交易平台。

  8月21日晚間,多個涉及區塊鏈和虛擬幣領域的微信公號被停止使用。例如,一些微信公眾號頁面顯示“由用戶舉報並經平台審核,違反《即時通信工具公眾資訊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已被責令屏蔽所有內容。”

  “幣圈投資者的投訴是主要原因,微信公眾账號有投訴處理機制,大量投資者通過微信公眾號投訴這些微信公眾號大號,所以被封。”李虹含表示,有幣圈微信大號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投資者投資虛擬貨幣的問題。

  “部分區塊鏈媒體甚至和虛擬貨幣的發幣方項目方聯合起來,利用股市操作手法,在某些虛擬貨幣上坐莊,對虛擬貨幣采取暴漲暴跌的操作,俗稱‘割韭菜’,導致部分虛擬貨幣投資者損失慘重。”李虹含稱。

  “錯誤的投資理念,扭曲的理財價值,甚至錯誤的人生價值觀,只是第一個方面。”尹振濤稱,公眾號問題也是之前監管效果不及預期的一個重要原因,自媒體宣傳誤導投資人繼續投資和參與虛擬貨幣,亂象叢生。

  他表示,更複雜的方式還有自媒體通過廣告、軟文拿黑心錢;自媒體直接拿虛擬貨幣公司的投資;有自媒體在推銷ICO項目之前,要求免費獲得一定數量的代幣,通過炒高後提前退出;還有自媒體通過寫軟文等操控價格。

  還有部分區塊鏈媒體聯合發幣方,對虛擬貨幣進行暴漲暴跌的操作;虛假宣傳、誤導投資者投資虛擬貨幣等問題已經觸碰到了法律紅線。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為參與傳銷幣項進行宣傳的媒體和提供技術支持的軟體外包公司主觀上明知或應當知道是犯罪活動,仍為其提供幫助,或者特定技術開發只能用於犯罪行為的,將構成幫助犯。

  “應定的具體罪名與刑罰當依據傳銷幣發行、運作的本質邏輯,侵害的法益重大性等,依正犯的罪名及刑罰從輕處理或者以單獨的罪名進行刑事處罰。”肖颯稱。

  排查風險,地方監管再發力

  23日,根據人民日報報導,江蘇省金融辦全面梳理省內各類金融風險,向13個設區市政府分別發函,提示包括特定風險點在內的風險,督促逐一建檔、逐項處置。持續開展互金專項整治,並將整治領域拓展到虛擬貨幣、ICO、校園貸、現金貸等,對摸底排查階段確定的重點對象進行現場檢查和處置。

  一位接近上海金融辦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針對虛擬貨幣、ICO的風險排查工作上海自去年就已經開展。“上海基本上虛擬貨幣、ICO平台已經沒有了,原有的或關停,或跑路國外。目前,如果經監測或投資者舉報,發現一家查處一家。”

  也有某省金融辦人士表示,針對虛擬貨幣、ICO等風險排查,其所在省市最近確實有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時開展很多工作”。

  實際上,監管對ICO的態度一直非常嚴厲。去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的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定性為非法集資,隨後開始清理整頓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和ICO活動。

  “經過穩妥有序的組織推進,各地搜排出的國內88家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和85家ICO交易平台基本實現無風險退出;以人民幣交易的比特幣從之前全球佔比90%以上,下降至不足1%。”中鈔區塊鏈技術研究院院長張一鋒表示。

  盛松成指出,ICO的迅速發展引起監管層的關注是很正常的。用傳統法律看,ICO具有眾籌、募集資本的功能,放任發展不予以監管有較大的潛在風險。大量的沒有前途的項目甚至本身就是欺騙,不僅讓投資者承擔巨大風險,也讓真正區塊鏈創業的團隊頗多抱怨,實際上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後果。

  他認為,政府部門的大力監管對區塊鏈行業是好事,通過治理ICO,驅逐數字劣幣,可以讓區塊鏈發展得更加穩健。他預計,未來中國對ICO的項目監管還會更嚴。

  虛擬貨幣應進行更嚴厲監管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目前國際對虛擬貨幣的監管分為幾種模式,一種是完全禁止,禁止金融機構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禁止ICO;一種是采取差異監管的模式。

  例如,2017年7月,美國推出虛擬貨幣監管方案——監管沙箱制度:35000美元交易額以上需要牌照,35000美元以下需臨時牌照,5000美元以下豁免。

  盛松成認為,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因其缺乏國家信用支撐,難以作為本位幣履行商品交換媒介職能。

  “比特幣不僅自身沒有實用價值,也沒有國家信用支撐,沒有全社會商品生產和交易作為保證,因而不具有貨幣的價值基礎。如果一國宣布比特幣非合法貨幣,比特幣在該國範圍內就無法流通,也無法承擔交換媒介職能,甚至可能一文不值,連價值貯藏功能都難以發揮。”盛松成對記者表示。

  由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能夠實現點對點匿名轉账,對於中國資本項目管理和洗錢監管是一大挑戰。盛松成建議,監管層應該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針對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違法行為的人進行更加嚴厲的監管。

  尹振濤認為,可參考之前網絡遊戲或互聯網公司代幣的管理經驗,將虛擬貨幣定性為虛擬(數字)資產,杜絕其獲得通用性一般貨幣職能,確定其特定使用場景與範圍。

  另外,他還建議應盡快研討頒布針對虛擬貨幣市場投資的監管政策,加強資訊披露、行業準入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並圍繞虛擬貨幣等領域開展的宣傳推廣行為,規範自媒體及其他資訊發布平台。

  “雖然媒體管理與金融監管分屬不同部門,但金融投資極易受到宣傳和輿論的引導這也是不爭的事實,針對圍繞虛擬貨幣領域的廣告、宣傳、活動及其他方式的負面影響,應該引起金融監管部門的關注。”尹振濤稱。

責任編輯:萬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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