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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靠工資養家時代過去 財產性收入成“增收”重要渠道

證券時報記者 邢雲

僅靠工資養家糊口的時代已經過去。

國家統計局近日發布的數據顯示,新中國成立7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增長之餘,收入也由單一渠道向多元化發展。統計數據顯示,1949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為49.7元,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8228元,名義增長566.6倍,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59.2倍,年均實際增長6.1%。

值得關注的是,工資收入已僅佔城鎮居民收入的6成,比重呈現逐年下降之勢。財產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等都正在填充全國居民的錢袋。

工資收入

不再佔據絕對主體

國家統計局的報告顯示,城鎮居民工資性收入不再佔據絕對主體,經營、財產和轉移收入比重增加。

往前回溯,新中國成立後至改革開放前,城鎮居民就業者絕大多數為國有和集體職工,工資性收入幾乎是唯一的收入來源。改革開放後,隨著非公有製經濟蓬勃發展,投資渠道不斷拓寬,社會保障體系逐漸完善,城鎮居民的收入來源日益多元化。數據顯示,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佔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60.6%,比1964年下降30.3個百分點;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經營淨收入的佔比為11.3%,比1964年提高8.4個百分點;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財產淨收入的佔比為10.3%,比1985年提高9.8個百分點;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轉移淨收入的佔比為17.8%,比1964年提高13.3個百分點。

農村居民收入來源由集體工分收入和家庭經營收入為主轉為家庭經營、工資和轉移收入並駕齊驅。改革開放前,農村居民從集體得到的工分收入是最主要的收入來源,1956年,農村居民人均從集體得到的收入佔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62.4%;農村居民人均家庭經營淨收入佔比為23.3%。改革開放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的實行使得農戶成為獨立的經營部門,家庭經營收入比重上升。隨著大量農村富余勞動力向第二、服務業轉移,工資性收入成為拉動農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長的重要來源。

進入21世紀後,隨著各種惠農補貼的發放、農村社會保障體制的完善和脫貧攻堅政策的深入推進,轉移性收入也得到快速增長。2018年,農村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佔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41.0%,經營淨收入佔比為36.7%,財產淨收入佔比為2.3%,轉移淨收入佔比為20.0%。

值得一提的是,在城鄉居民收入快速增長的同時,居民收入在城鄉、地區之間的差距也明顯縮小。2018年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為2.69,比1956年下降0.64,比2012年下降0.19。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與最低省份的收入倍差為2.33,比2000年下降了0.17。2018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與最低省份的收入倍差為3.45,比2000年下降了0.74。

居民財產性收入

增速加快

具體是哪些工資外收入渠道正充實城鄉居民的口袋?

長沙居民,30歲的陳濤(化名)告訴證券時報記者,他在一家私企工作,稅後收入大概6000元;在長沙火車站附近有一套40平方米的小房,每月出租1500元左右;銀行存款利息,包括一些理財,每個月收入在千元左右;陳濤也持有一些股票,但目前账面處於虧損狀態。

分析陳濤的收入結構可以發現,財產性收入已經成為城鄉居民一個重要收入來源。財產性收入主要是指通過資本、技術和管理等要素參與社會生產和生活活動所產生的收入,這包括出讓財產使用權所獲得的利息、租金、專利收入,以及財產營運所獲得的紅利收入、財產增值收益等。眾所周知,改革開放前,居民家庭除存款利息收入外,幾乎沒有財產性收入;改革開放後,隨著企業股份製的推行,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發行量的增加,城鎮居民的金融活動日趨活躍,居民投資意識不斷增強,帶動了財產性收入的強勁增長。

我國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的健康快速發展,使人們的投資渠道逐步拓寬,理財意識逐漸增強。伴隨著國有企業的公司製改革,上市公司迅速增加,股票上市規模不斷擴大,股息與紅利收入逐漸成為財產性收入的主要來源。與此同時,隨著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家庭的增多,出租房屋收入擴大了居民財產性收入來源。以成都的統計數據為例,2008年,成都城鎮居民人均財產性收入為691.5元,比1995年的132.1元增長4.2倍,年均增長13.6%。到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財產淨收入4367元,10年增長5.3倍,年平均增長20.2%,增長勢頭強勁。

此外,從1976年到1986年期間,國家修改了退休、退職規定,對不同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規定了不同規格的離休待遇。從1986年開始職工保障制度真正進入轉型時期,即由“國家-部門保障製”邁向“國家-社會保障製”。到20世紀末,我國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用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账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使城鎮居民轉移性收入快速增長。2018年,成都城鎮居民人均轉移淨收入達到8701元,比1995年的1010.55元增長7.6倍,年平均增長9.8%。

資本市場應發揮

居民增收重要作用

由上述數據可以獲知,增加居民的財產性收入將是居民收入開源的重要渠道,而黨和政府對此也是大力推動。

自2007年十七大報告中提出“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財產性收入首次被公眾廣泛關注。黨的十八大報告再次提出,“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對外公布,這是我國首次以中央名義頒布產權保護的頂層設計。《意見》第十條提出,“要健全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各項制度”,具體包括研究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國企混改中員工持股、深化金融改革和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等。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資本市場應是提升財產性收入的主要渠道,因為一方面銀行存款利息空間一直有限;提高不動產收入則投入巨大,普通居民難以為繼。該人士認為,股市應是普通居民提高財產性收入的重要途徑。要達成提高居民財產性收入的目標,資本市場應發揮重要作用。

與此同時,提高財產性收入在制度層面上有許多工作可做:創新金融管理體系,讓百姓擁有越來越多的金融理財工具和產品,同時強化對現有投資理財渠道的監管以及交易方式的規範等。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居民收入分配的構成也非常多元化。這樣一個多渠道獲得收入的格局,對於加快改善民生,更好地增加居民的收入及財產的總水準,是一大利好。蘇海南同時稱,國家的分配理論也發生了改變,不是單一按勞分配,而是強調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貢獻分配相結合,所以既有勞動報酬,也有非勞動報酬,只要是合法的,我們都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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