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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8.5萬購”葡聚糖“無療效,虛假廣告被查

南都·深圳大件事訊 見習記者王童“保健”市場存在的虛假宣傳、違法廣告、消費欺詐、製假售假等一系列問題,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秩序。深圳市市場稽查局開展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近期從群眾投訴舉報中發現並查辦了一宗利用互聯網發布的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執法人員檢索發現互聯網違法廣告

2019年2月底,市場稽查局執法人員在12315投訴舉報系統檢索,發現有群眾反映

美國康美信國際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虛假、誇大宣傳的方式,推銷“葡聚糖”等進口食品。該群眾陸續花費85020元,購買並食用了相關產品,進行了所謂“兩個療程的治療”,但卻沒有療效。

執法人員立即在互聯網搜索,尋找美國康美信國際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信息,發現該公司的中國代理商為深圳康美信國際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並且有官方網站。執法人員查詢該網站,發現在產品展示欄上描述:“葡聚糖”被譽為“超級靈芝”、“定向清毒、免疫先鋒”、“病毒細胞的追鋪者”以及“腫瘤患者的最後希望”,美國FDA列為防病毒、提高免疫首選用藥;“大蒜複合片”可以治療感染性疾病、消化系統疾病、口腔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且具有防衰老、防金屬中毒、防癌抗癌等作用。

根據《廣告法》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深圳康美信國際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網站上宣傳的產品功能涉及到疾病治療功能,但根據產品照片看,執法人員高度懷疑該產品並非藥品,而是食品,該宣傳涉嫌為違法廣告。

被賦予藥用功能的食品:進貨價幾十元,被數千元售出

為了防止涉案公司從網站撤下違法廣告,逃避檢查,執法人員迅速對該網站相關頁面進行截圖,使用“雲商稽查”平台予以固證。同時,執法人員對深圳康美信國際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進行了外圍摸排,掌握了該公司經營地址、主要人員、涉案產品等信息。

2019年2月26日,市場稽查局出動7名執法人員,對深圳康美信國際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實施突擊檢查,發現“大蒜複合片”1箱,以及“葡聚糖”、“海補樂寶牌海補樂寶軟膠囊”等大量空瓶,同時發現3箱產品宣傳資料。經甄別,現場發現的“大蒜複合片”、“葡聚糖”等產品為普通進口食品,“海補樂寶牌海補樂寶軟膠囊”為進口保健食品,並不具備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但現場發現的“大蒜複合片”宣傳冊上,卻印有“康美信大蒜片的強大作用:一.強力殺菌……;二.防治腫瘤和癌症……;三、降低血糖、預防糖尿病……;四.防治心血管疾病……;五.保護肝功能……”,其他產品宣傳冊上也均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表述。

經深入調查查明,深圳康美信國際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為了推銷所經營的產品,在“葡聚糖”、“大蒜複合片”等食品不具有疾病治療功能的情況下,通過該公司網站、產品宣傳冊發布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廣告。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市場稽查局將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予以10萬至200萬元的罰款。而根據提取的報關資料、財務數據顯示,該公司經營的產品進貨價低至幾十元,而到消費者手中的價格竟然高達數千元。

溫馨提示:

除藥品、醫療器械外,其他產品均不具有治病功能

藥品、醫療器械上市,必須經過產品研發、臨床試驗、產品報批、生產企業驗收、質量管理規範認證或質量管理體系考核等一系列嚴格程序,從科學的角度證實該產品具備預防、治療疾病功能,且對人體是安全的。除此之外的其他產品,宣稱預防、治療疾病,均是不科學、不真實的。為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食品安全法》、《廣告法》對其他產品宣稱治病功能均作了禁止性規定。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為了推銷產品,牟取暴利,仍然鋌而走險,虛假宣傳,哄抬價格,坑騙消費者,特別是中老年人。通過該案的辦理,深圳市市場稽查局提醒消費者,如身患疾病,應及時就醫,並按照醫囑或在藥師的指導下選購藥品、醫療器械治病,切勿輕信不法商家的虛假宣傳,花費高昂費用,卻無法獲得實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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